不服判決書,但上訴法院不受理 為什麼會不受理 什麼樣的情況法院會有權不受理 上訴不是說是當事人的權

2022-02-07 08:32:50 字數 3152 閱讀 4846

1樓:房產蔣店長

一、不服判決書,上訴法院不受理,為什麼會不受理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審查原告的起訴後,認為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從程式上書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為。

二、什麼樣的情況法院會有權不受理

不予受理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只能發生在案件立案之前;

2.是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程式上的起訴權的否定;

3.只能適用書面形式;

4.當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上訴。

5.上訴期限為10天。

三、上訴,是指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裁定或評審決定,在法定期限內,依法宣告不服,提請上一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活動。有權上訴不表示上訴的人民法院就一定會應訴或改判,二審人民法院有權依據實際情況是否二審。

2樓:毓政苑

解答如下:

你要看你的判決是否已經生效,如果已經生效了,上訴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民事判決書送達後15日內生效,刑事判決書送達後10日內生效。

3樓:匿名使用者

向該院院長反映或向政法委執法監督室反映。

如果不行,直接到上級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縱橫法律網-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於平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案件的話要看是否已經過了上訴期了,過了上訴期法院有權不受理。刑事案件的話,被害人是無權上訴的,被告人一方可以在上訴期內提出上訴。

5樓:

超過了上訴期,肯定不再受理了。

但是,你可以申訴。

6樓:和藹的點中點

你要看你的判決是否已經生效,如果已經生效了,上訴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民事判決書送達後15日內生效,刑事判決書送達後10日內生效。民事案件的話要看否已經過了上訴期了,過了上訴期法院有權不受理。刑事案件的話,被害人是無權上訴的,被告人一方可以在上訴期內提出上訴。

向該院院長反映或向政法委執法監督室反映。

如果不行,直接到上級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法院不與受理的裁定書過了上訴期怎麼辦

7樓:穆璟褒悅可

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書過了上訴期後,裁定即已經生效,當事人即使對該裁定不服的,也不可以再上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如果當事人對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如果沒有在十日的上訴期內上訴的,不予受理的裁定即生效。

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二條

的規定,在不予受理的裁定生效後,如果當事人認為法院應當受理,而且不屬於《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所規定情形的,可以選擇另行向法院提交訴訟材料,要求法院立案受理。如果符合法院受理條件的,法院仍應受理。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二條

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訴,符合起訴條件且不屬於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請問不服判決,可以上訴到高階人民法院嗎?高階人民法院會受理嗎?

8樓:匿名使用者

不服判決抄,可以上訴

上一級襲的中級法院,但bai不能直接上訴到高階du人民法院。對zhi中級法院的dao

二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向高階人民法院提起申訴,高階人民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判罰情況來決定是否受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9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實行的是二審bai終審制,如果對du基層法院(即你zhi所講的低階)dao判決不服,可以專上訴至中級屬法院,中級法院的判決是終審判決。不得再進行上訴,如果對中級法院的判決不服只有進行申訴。即如果對中級法院的判決不服不能上訴到高階法院,高階法院也不會受理。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上訴,但是可以申請再審

11樓:法律實務研究

bai我國訴訟體制實行du兩審終審制度,即每一個zhi案件,經過兩級法dao院審理的,即內告終結。容

1、不服第一審法院判決的,可以向第一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例如:一審法院是縣區法院的,可以向地市中級法院上訴;一審法院是地市級法院的,可以向省市高階法院上訴。

2、第二審的判決為終審的判決,不能再上訴。即如果第二審判決是由地市中級法院作出的,該判決即為終審判決。不能再向高階法院上訴。

3、如當事人對中級法院的生效判決不服,可以向高階法院申請再審。在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內提出的,高階法院會依法立案審理,並作出是否再審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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