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我錢,但找不到人了,別人欠我錢,找不到人怎麼辦

2022-02-19 13:25:02 字數 5304 閱讀 4924

1樓:莫名滋味

如果欠你的錢少,就當倒黴丟了;

如果欠你的錢很多,報警立案,讓派出所幫你,不過,立案也要花錢的。

山不轉水轉,山水有相逢,早晚跑不了他。

2樓:南邕

可以起訴,如果找不到人,法院可以公告送達,缺席審理。

一、欠債人不肯還債怎麼辦?

欠債人有還債的義務,當債務到期債權人向欠債人主張債權,欠債人應當償還債務。如果欠債人人拒不還債或者以其他形式逃債的,債權人可以採取法律手段討回債務。

(一)向法院起訴

向法院起訴,藉助國家強制力保障債務的順利討回無疑是最好的辦法,但是相對於一對一的的債權債務關係來說,一對多的債務難度更大。因為要運用法律手段討回債務就需要做比一對一更多的準備,尋找更多的證據。此時最好有律師的幫助,在律師的建議下蒐集證據,既不會亂了陣腳,又不會遺漏什麼關鍵的地方,勝訴的機率更大一些。

(二)行政干預手法

對所有人來說,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作出相當成績的人更看重以後的升遷。如果此時在老闆的印象中變成一個不誠信的人必定是非常苦惱的事情。那麼債權人就可以借用。

二、找不到欠債人債權人怎麼辦?

對於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債權人追討借款有以下兩條法律途徑,可供選擇:

一是債權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追討借款。

債權人起訴時,應當到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只要有足夠證據證明該借貸關係存在,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立案受理條件,人民法院就會立案受理。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後一般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

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露面,法院對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作缺席判決,判決生效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只要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仍可採取拍賣債務人的房屋等財產的辦法,來為債務人清償債務。

二是由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債款。

《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同時規定:

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支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如果代管人拒絕還款,根據有關規定,您可以財產代管人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強制代管人支付。

三是債務人惡意逃債,下落不明的,可以按照詐騙犯罪提出控告,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司法實踐中,不少**利用合同形式、以公司名義租用地方騙取**商的貨款,然後一走了之,給債權人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債務人的行為,已經不是商業上的欺詐和拖欠,而是騙取財產目的的詐騙犯罪。債權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提出控告。

刑事控告受理後,就不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在看完上文的內容後,相信您對有關「欠債人不肯還債怎麼辦」以及「找不到欠債人債權人怎麼辦」等問題有了一定的瞭解,也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對於債權人來說,如果債務人賴著不肯還債,最好的方式便是起訴追討欠款,因法院的判決是具有強制執行力的,如果債務人在法院判決還款後仍不還款,債權人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不過,訴訟也有敗訴的風險,在債權人不能提供完整的證據時,就很有可能會敗訴。

如果您決定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討債,就要重視對證據的收集。如果您不知道怎麼收集證據,不妨諮詢一下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的意見。

3樓:亙古卍匆匆

吃一塹長一智,人生道路上總得遇見那麼一撮操蛋的人,這次只能自認倒黴了,下次若不是關係特好或相信的人不借就是了,反正多他們不多,少他們不少的,沒必要為了面子煩惱了自己,我也遇到過這樣的人,敬而遠之吧!

4樓:快樂是能力

如果很少就算了 有用找人的時間來賺錢 也夠了 如果花了很多錢 很多精力還沒找到人就不划算了 或者找到人 人卻沒經濟條件還錢 還讓自己很憤怒很糾結,不划算 。有的時候只是心裡不舒服 覺得被騙的感覺所以才想給自己一個說法,當自己不計較的時候 也就不存在被欺騙了。如果這筆錢真能幫助到他就當自己是做慈善事業了 總之 錢是為人服務的 不要把自己搞的不開心。

5樓:熾熱水桶腰

jing cha叔叔會幫你做主的~~~

去查一下他身份證是不是真的~

6樓:

有寫借條嗎?如果有你可以給法院提供對方的真實資訊,到時候法院找不到人也會缺席審理的。對方到期拒不償還欠款的,可以蒐集相關證據材料如欠條、通話記錄、轉賬記錄、證人證言等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償還,注意兩年的訴訟時效問題。

7樓:大陸良民

找不到人就找他爸媽,我就不信了,雖說這樣不好,但是總不能慣著他吧.....任性妄為我是最看不過的....

8樓:木有過不去的

就當花錢買教訓了。下次注意。

9樓:

報警吧,這種人可能是經常做這樣的事。

10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存心賴帳,很容易消失的。

本來就不應該過分依賴這類事情。

我疑心這位不止拖欠你的,還可能有更多不良記錄

11樓:dh偵探

給點具體的資訊,對私家偵探來說應該沒什麼問題

別人欠我錢,找不到人怎麼辦

12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一、債務人失蹤不到兩年

1、刊登公告,延長訴訟時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第四項明確規定:「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下落不明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除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定外,應當認定為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因為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債權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兩年,若債務人以此作為抗辯理由,且債權人無訴訟時效中斷、中止情形(如遭遇自然災害等)的證據,債權人將面臨非常大的敗訴風險。

所以,只要刊登公告,就意味著延長了訴訟時效。其實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就是,有些欠錢的人還是比較要臉面的,不希望被別人指指點點說不講信用,當他看到這樣的訊息沒準兒就把錢給還了。

2、債務上***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3、有配偶的,可以要求配偶償還

因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如果能夠舉證證明借款用於家庭開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為,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

4、向法院提起訴訟

有的債權人可能會提出疑問,明明欠款人已經找不到了,又怎麼向法院訴訟呢?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通知的被告,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已經送達。

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後作出判決。在判決生效後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債務人失蹤兩年以上

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

關於訴訟費的交納有詳細的管理辦法,並不是隨意交的,很多當事人在進行訴訟案件的時候對訴訟費的交納表示疑問,我們經常使用到的是關於財產類訴訟費交納: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13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憑藉轉賬記錄、欠條、對方個人資訊直接去法院起訴。花300元公告費,公告送達傳票。之後法院會缺席判決,之後就可強制執行。1萬元以下債權,只要25元訴訟費,夠便宜吧?

14樓:

姓名通朋友找 證 檯球室都作證

15樓:宣南永存

按法律應兩年內追討有效,另有約定的除外

別人欠我錢不還,人跑了找不到怎麼辦

16樓:人人哦哦哦課

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對同一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罰款、拘留不得連續適用。因此,如果你仍無力償還款項,法院也不能再次對你實施拘留。如果經查實,當事人如果確實無力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應當在其有能力償還時隨時追繳。

債權人發現你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對同一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罰款、拘留不得連續適用。但發生了新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罰款、拘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裁定中止執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執行人為債務人的破產申請的;

2、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

3、執行的標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機構正在審理的案件爭議標的物,需要等待該案件審理完畢確定權屬的;

4、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

5、仲裁裁決的被申請執行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執行請求,並提供適當擔保的。

17樓:未來法律

1、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達法律文書、缺席判決。

2、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人,你可以將其列為被告,要求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是一般責任擔保人,在債務人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情況下,你可以起訴擔保人,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

3、一般情況下,被執行人及家屬必須居住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會拍賣。

別人欠我錢找不到人該怎麼辦

18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憑藉轉賬記錄、欠條、對方個人資訊直接去法院起訴。花300元公告費,公告送達傳票。之後法院會缺席判決,之後就可強制執行。1萬元以下債權,只要25元訴訟費,夠便宜吧?

別人欠自己錢如何處理,別人欠我錢我又欠別人錢怎麼辦

1 對於欠債不還的,你可以選擇起訴,前提是有證據,並且在訴訟時效以內。2 證據包括欠條 錄音 付款憑證等都可以,而且借據要是原始的,不能經過任何的塗改或者影印等加工。3 註明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從借條到期之日起兩年內 沒有還款日期的,隨時可以要求還款。4 法院判決後,如果對方不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別人欠我錢沒借條怎麼辦,別人欠我錢,我沒有欠條,什麼證據都沒有怎麼辦

在討債過程中,相 關的討債材料即討債證據顯得格外重要,因為要想在法律上有著更多的收債證據,相關的借條和債務資料成為討債行動是否成功的一個基礎,而許多追債案例中仍有不少債務沒有借條和沒有什麼書面的證據,雖然這種債務糾紛問題比較的辣手,但是,債權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證明欠款事實的證據來討債。具體來說這些證據...

別人欠我錢老是拖怎麼辦,別人欠我2000塊錢不還!老是託!我該怎麼做?

借錢的時候說的都挺好,去要錢的時候就翻臉,這種人就不要借他 報警,找討債公司,知道他地址的偷偷把ta 欠債人 狠狠去拉到山區打一頓 求採納啊求採納 吃一塹長一智 以後別借了 長記性了 別人欠我2000塊錢不還!老是託!我該怎麼做?可以通過起訴的手段來將錢要回。一 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