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不讓業主停車,請問有沒有法律可以起訴它

2022-03-14 02:48:46 字數 5508 閱讀 8310

1樓:窗邊那傢伙

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是小區業主就一定有權利在小區內停車!你作為業主,只是享有房屋的所有權、居住權、收益權等,並不一定在小區內享有車位。應當按照小區物業的規定,支付相應的金額購買車位或者是租用車位,並遵守小區關於停車的各項規定,按時繳納車位費、管理費之類相關費用,才可以正常在小區內停車。

當然目前有些小區管理不完善、不到位,你的問題還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2樓:北京律師許延慶

小區物業不讓業主停車,可以聯合業主去法院起訴物業。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所以可以起訴物業。法院起訴流程是: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相應的材料;3、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4、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5、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進行**審理。

訴訟費用怎麼承擔:受理費由原告預交。被告提出反訴的,根據反訴金額或者價額計算案件受理費,由被告預交。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是否緩、減、免,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案件審結時,人民法院應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負擔的數額,用書面通知本人。

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負擔的訴訟費用。當事人憑交款收據和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3樓:昌冰巧

理由有效,你可以找你哥出事一份證明書,給物業看,說同意你使用

4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理應可以停車

5樓:允恩

請問樓主後面怎麼解決?我們小區物業還要求證明我哥是我哥。太無語了。非要車子業主都同一個人

小區物業不讓業主停車,請問這有什麼法律依據? 5

6樓:狼行千里

沒有法律依據,小區停車場貴小區集體所有,而不是歸物業公司所有

7樓:

是不是讓停應該由業主大會來決定,而不是由物業。

小區物業不讓業主車輛進小區,有無相關法律?

8樓:闕長征沃君

國家沒有這方面的法律規定,安防監控行業只有各地的安防技防條例來指導,而且各個地區規定還不一樣,但沒有明確規定錄影儲存時間的規定,只是規定了那些地方應該安裝

9樓:邶弘夙朝

開玩笑,為什麼不可以。小區設計就那麼多車位,別人先進來了,後面的車輛再進就會擁堵,誰都出不去,你說物業可以不可以不讓業主車輛進。

10樓:類傅香歧璧

如果小區內停車空間受限制,物業為保障小區內的業主人身安全是可以採取此項手段的。

如果小區內空間充足,那就不知道他們在搞什麼飛機了,可以到當地房管部門物業管理辦去投訴。╮(╯▽╰)╭

小區物業不給固定車位可以起訴嗎

11樓:愛穿拖鞋

這個要看你以前跟前物業公司是怎麼的糾紛了

以下幾種情況可以不交物業管理費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2、將房屋出租,租賃合同中註明了物業費有租住戶繳納的

3、物業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

4、物業公司沒有和業主籤合同

5、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6、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檔案原件

7、物業公司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的

8、物業公司不經業主許可自行增加的收費專案

如果不是上面的那些情況不交物業費那麼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若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或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則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

進一步規定,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 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物業服

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

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因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交物業

費的,將因此向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敗訴所帶來的一切不利後果。

12樓:陳晨律師

回答地面停車位歸全體業主所有,所以業主當然有「優先享受小區停車位的權利」,但並不意味著一定可以免費停。業主委員會有制定停車規則的權力,並且由物業來執行。

提問地下停車位很多租給租戶,業主沒有怎麼辦業主現在需要地下停車位裝新能源充電樁,物業不給解決怎麼辦回答請稍等,我仔細看一下您的問題哦

是物業以小區車位不夠,而限制業主停車,那麼業主可以找到業主委員會,達到對物業監督的作用,此外也可以通過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小區車位是讓業主停車有更好的保障,而物業公司只要是沒有授權,就不能給任意支配停車位,更不能限制業主停車。

提問現在就是需要一個地下停車位,物業就說沒有,不給予解決該怎麼辦回答您可以起訴也可以找業主委員會。

提問業主委員會也不給解決,就讓排隊

回答那您可以起訴。

提問怎麼起訴

回答寫好起訴狀,準備好證據,帶好證件,去法院起訴。

提問除了起訴還有其的辦法嗎

回答那您可以試著找物業商量。

更多13條

物業不讓在小區內停車合法嘛?

13樓:帽帽的情感世界

首先要看小區的車位屬於哪種性質,如果是開發商的產權車位,業主沒有購買車位,物業有權禁止業主進入小區停車。如果是公攤車位,這類車位所有權屬全體業主共有,根本談不上出租和**。實踐中,小區一般都有公攤車位,因此,不購買車位,不讓進門的做法顯然不合理。

停車場是必須租用或者購買才可以使用,這種做法需要看停車場和車位是否為建築規劃內建設的車位。車位在規劃內,開發商即有權處分。但對於開發商處分權,法律明確進行限制。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規劃外車位,通常就是佔用公共道路、綠化帶等公共區域,進行改造的車位。對於規劃外建設的車位,所有權屬於全體業主。開發商在業主共有部分土地修建車位並**系無權處分。

車胎丟失與物業之間的關係,需要確定丟失地點是否在物業的管轄範圍以內,如果在物業的管轄範圍,那麼物業是有關係的,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

對於是否可以不交物業費,需要慎重考慮,可以先與物業進行協商溝通,畢竟房子的水電控制權在物業手裡,如果沒有按時交物業費,會有被斷水斷電的風險。

14樓:青燈俗事

物業不讓在小區內停車不合法,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擅自處分屬於業主的物業共用部位,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15樓:孫姐普法

物業禁止未購買、租賃車位的業主在小區內停車,是否合法?

16樓:由律師**律

小區內如果道路上畫的停車位是全體業主共有,是否可以停車是否收費應當業主大會說的算,即便收費,法律上也預設應該全體業主共有,物業只是幫助全體業主管理共有財產的人,其應當在業主大會授權的範圍內管理是否允許停車問題,如果業主大會表決的園區管理規則不允許地上免費停車,必須收費,那物業禁止小區內免費停車就是替全體業主執行的管理職責,肯定就是有權如此管理,

17樓:胖頭魚

提問您好,未買車位的不讓停是合法的。物業禁止未購買、租賃停車位業主的車輛停放小區,很多業主認為物業沒有權利禁止其車輛進出小區。但是物業服務合同是一種典型的雙務、有償合同,物業、業主均應認識到在行使合法權利的同時要履行自己的義務。

回答物業管理的目的是為全體業主營造良好的居住環境,這是雙方共同利益、義務所在。公共道路或者其他用於停放車輛的場地屬於所有業主共有,物業有權代為收取物業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經營收入和車位場地費等收益資金,但應當嚴格按照當地**指導價收取,並獨立核算,予以公示,對出入停放的車輛履行好管理義務。而作為業主,在享有公共利益的同時也應當履行按時交納相關費用的義務,積極配合物業對車輛的管理,共同維護小區秩序,構建和諧小區。

更多1條

小區物業因業主不買車位就不讓業主車輛進入小區這個可以走什麼法律程式

18樓:念憶

1、沒有這種規定。一般車輛可以進小區。但小區如果車位太緊張,小區物業可以管理車輛,防止車輛太多。

2、根據《物權法》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的車位和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這些車位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係,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19樓:亓昕靚

天價車位不買不給進,這樣怎麼辦

20樓:田辭

這是正常的

可以停到周邊去,

物業在小區管理及維護廣大的業主利益,如果說你可以進入、車停在**?如果你認為可以停,那麼買車位的業主怎麼想(何必買車位)公共場所是全體業主共有的,維護場所場區的專屬與完整,這是對居位環境的愛護。區內道路暢通也是安全、應急的首先保證。

私有的財產要放置在公共區域應該是要統一的管理。停車難、這應由物業。業委會共同發起通告全體業主進行表決(同意在本區域一處或道路暢通從情況下另一側)用於停車,如何收費及管理等。

希望能幫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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