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工作18天,老闆說不合適,也不給工資

2022-03-28 08:44:05 字數 3380 閱讀 8387

1樓:庚下弟丶

勞動者可以保留好用人單位拖欠其工資的證據,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當你入職的時候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已經過了試用期就該給你開工資,而且不是我自己辭職,是老闆辭的你,這就是老闆的問題,應該開工資,按你實習工資除以工作多少天來計算,而且還有就是你的待遇都得算裡,如果不給你開工資,你可以到勞動局去告他。望採納。

3樓:郭陳溪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一年工齡,補償一個月的基本工費資,就是工齡乘以月工資。

工作了18天,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4樓:闖王行天下

勞動者可以保留好用人單位拖欠其工資的證據,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5樓:劉志平新臺子

你外行,這種工作都是日結,因為事後老闆不給錢你都不能去告狀,是你替老闆汙染了城市環境衛生,他最後絕對不會給你錢,你趁早別幹了,否則吃大虧。你為了要回這18天工資,你現在就向老闆宣佈;「如果不給工資錢,我要給你反宣傳讓所有的廣告都起反作用」他也會害怕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是不想幹下去讓他把你這18的錢算給 你,他耍賴不要臉,對這種人還客氣啥簡單啊,準備好錄音去問他要工資,他多半還會說去檢查這幾天貼的,沒看到效果就不給工資把它錄下來,至少有了你跟他的勞動關係的證據,然後直接去投訴就行了

做了18天,因有事辭職了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辭職到期後老闆應該給你辦理離職並結算工資,原則上不應該拖欠你的工資的,你可以先和你公司協商。

發生勞動糾紛,不能協商處理,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可撥打12333諮詢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8樓:劉玉平藥師

不滿一個月,很難給,看老闆的良心了。他不給,你也沒辦法。走勞動仲裁?值得嗎?

9樓:楊女士

回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更多2條

工作了十天覺得太不合適辭職,老闆不給發工資

10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會給你,因為你在試用期,又不滿一個月。

11樓:書生之見是我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工作了18天,辭職後老闆卻不給錢

12樓:

你去勞動局要舉證的,你看有沒有可能拿到當初他們給報銷的時候,你簽過字的憑證的影印件或者是在公司有你簽過名的檔案之類的。你最好先弄到這些再去勞動局或者你也可以去諮詢下。

13樓:

沒有合同沒有工資表這種情況下很難要回工資。

勞動局也是黑心商人!

14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都沒(證據),很難

去花店工作第一天,覺得不合適怎麼和老闆說

花店工作第一天覺得不合適,怎麼和老闆說這有什麼不合適的?你自己如果覺得不合適跟老闆說。去找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老闆會通情達理的,因為才一天。也甭要工資了,就當交一天學費吧。從你的描述來看,你是去花店工作的第一天,但是發現自己不適合做這份工作。既然如此,你多待一分鐘就是一分鐘的折磨,倒不如老老實實的找...

男生說不合適,是不是就是不喜歡,不合適就是不喜歡的意思嗎?

那是真的不喜歡 不是一般的不喜歡 一般馬馬虎虎的 男的還湊合相處試試 開始就說不合適 那是真的不喜歡 他說不合適,你就應該去了解一下他說不合適的原因是什麼。或許,他是為了你好才說不合適的也有可能。或許是他覺得他配不上你,又或許是他有別的不能跟你在一起的原因,有很多很多不一定情況的。可能對你不是很有效...

女朋友說我們不合適,但是沒有說的那麼絕是不是想讓我回去找她

這個你可來 以先跟她聊聊,源如果她不反感跟你聊一些比較曖昧的話題,說明她可能還是希望你能夠回去的,其實你跟她聊天應該能感覺出來的,因為女生如果不想跟你在一起了或想跟你陌路的話,她聊天語氣方面都會明顯變化的。可能bai性肯定是有的,但是應該比較du小,如果你想挽回zhi,那就思考分析dao一下你們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