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中受傷者被別人的車門撞到摔到了車下!在不知情下走掉了算逃逸嗎

2022-05-08 17:58:30 字數 6256 閱讀 4354

1樓:焊接大佬

逃逸指的是為躲避法律的追究,離開現場的。你說的不知情,並不是為了躲避法律追究,應不算逃逸。望採納

2樓:匿名使用者

逃逸是指主觀上逃避賠償或者打擊處理,所以就要看交管部門的調查情況了,認定你為不知情,就夠不上逃逸,但如果找到證據證明你知情後逃逸,就屬於逃逸行為了。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所描述的情況,這不算逃逸。但是必須有人證明或者有監控證明你在當時的確不知情。如果沒有人證明,交警就可能認為你逃逸。

4樓:

怎麼可能車門撞到受傷者毫不知情,你能找到受傷者私了就沒事,經公就算逃逸,不過如果算駛離現場又回去可能輕一點

5樓:期待公平

這種情況就要對事故現場進行分析了,不是當事人說不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就可以認定的。如果是大貨車後輪壓到的,司機可能感知不到,不能定性肇事逃逸。

6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問題的描述並不完全,受傷者摔到了誰的車下?誰又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走掉了?請詳細描述事情經過,方便我予以解答。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算逃逸,要是知道跑了才是逃逸

8樓:

逃逸的認定客觀上離開現場,主觀上逃避法律責任。本案離開現場是客觀的,是否能認定逃逸看有逃避法律責任的主觀意識。

9樓:笑看風舞雲

確實不知道,不算。如果執法部門,聯絡上他,他故意逃避,就是逃逸。

我不小心颳了別人的車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走了算逃逸嗎

10樓:特特拉姆咯哦

不構成肇事逃逸。但需肇事人拿出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並不知情。

交通肇事後逃逸的構成有三個方面:

1、主觀方面:主觀方面即行為人的主觀動機,交通肇事後逃逸的動機一般是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這種動機是積極的心理活動。

雖然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但僅就逃逸行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為故意。因此只有行為人對肇事行為明知,同時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構成交通肇事後逃逸。

2、客觀方面:交通肇事後逃逸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從刑法理論來看,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對行為的客觀方面予以認定。

對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行為,是最高院的《解釋》中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基礎上而逃跑的行為。這就可以明確交通肇事後逃逸是作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節來規定的。

3、交通肇事後逃逸行為的空間要素,即該行為是否僅限於「逃離事故現場」 。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雖然沒有逃離現場(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將傷者送到醫院後或在等待交警部門處理時畏罪逃跑,雖然無論從主觀方面還是客觀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後逃逸行為的構成的,也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

11樓:簡簡單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別人車颳了算不算肇事逃逸

12樓:樂觀的

是屬於肇事逃逸,但如果只是一般刮蹭而未發生嚴重事故的,並不構成犯罪,按一般的交通違法行為處理。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於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3、《解釋》第4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並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於肇事後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後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13樓:

應該算,把別人白車颳了說不知情這是在說慌,颳了別人車自己總會有映的,怠得仃下車下來看看,不理會就是逃逸。

14樓:林妹妹

是交通肇事。而且如果你能夠證明真的不知情,應當不屬於交通肇事逃逸,那樣就不會被加重處分。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你進行賠償就是了。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失火等人身**、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於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蹭到別人的車了,然後我就走了,算逃逸嗎

15樓:霜後睛天

不知者不怪,但你知道後還是要負責任的。

在停車場停車時刮碰別人的車,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開車離開,,屬於交通肇事逃逸嗎

16樓:

不知情,不構成肇事逃逸,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現場的,屬於逃逸,雙方協商解決。

不能因為不知道刮蹭了對方車輛而不賠償,應當賠償對方的損失,但是這不屬於肇事逃逸。最終意見應以有關事實經具體核實後再行確定,本回答不作為最終的律師法律意見。

17樓:長沙金龍律師

1、是否不知情,根據當時刮擦情況和事後應對判斷。

2、監控是最好的判斷是否逃逸的憑證。

18樓:

如你所述,不屬於逃逸

19樓:

沒事的,我的車也這樣被人刮擦了而且我還在現場當事人就是不賠走了我記錄下來車牌報警警察過說認自己倒黴,沒法處理。氣死我了

修理廠修車,當時司機不在,維修工試車把人家車給撞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走了算肇事逃逸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分開來看:1、客戶的車撞壞了,車主向修理廠索賠;2、學徒撞壞車,要看廠裡的具體規定。既然是修理廠,這樣事情肯定會發生的。

建議你問下廠裡的老師傅,請教下類似情況廠裡一般是如何處理的,也好有個打算。

自己車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颳了別人的車,而且別人的車違章停車算我肇事逃逸嗎?

21樓:miss西瓜頭

颳了別人的車走了如果被監控記錄或有目擊證人,由受害者報案,交警查到算逃逸,但一般不會弔銷駕照。

1、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2、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可罰款200-2000元,記12分,並處15天以下拘留。

3、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且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並吊銷駕駛證終生。

4、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標準:交通肇事負事故主要以上責任,致一人以上重傷或者無能力賠償金額達到30萬元以上的;或者至三人以上死亡負同等責任的。

輕微刮擦應當不構成以上條件。

擴充套件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對交通肇事逃逸處罰

1.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交通肇事後逃逸」,《解釋》第3條規定,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和第2款第(1)至(5)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這裡要注意對「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並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

對於肇事後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後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所謂「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解釋》第4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解釋》,「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但刑法理論上對「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形成了諸多不同的觀點。本書認為,「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心理態度應限於過失,因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犯罪,為保持犯罪構成的純潔性,其加重構成的心理態度也應是過失。

故《解釋》規定: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232條、第234條第2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22樓:祈濃

如果不知情的情況下則不屬於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等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在現實生活中機動車駕駛者由於駕駛不小心,造成車輛之間發生刮蹭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車輛發生刮蹭的,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處理賠償的問題,那麼不知情發生剮蹭算不算是逃逸?下面由陳中律師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不知情剮蹭算逃逸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刮蹭的,當事人駕駛機動車離開現場的情況下,不屬於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車輛刮蹭處理的流程有哪些

1、停車熄火查狀況

如果你的車不小心與其他車子發生刮擦事故後,應立即選擇較合適的地點停車。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關掉車子的引擎。夜間還要開示寬燈、尾燈。在高速公路上則需在車後方設定危險警告標誌。

2、確認雙方人員安全狀況

注意檢查雙方人員的安全狀況,如果有**、受傷、人身安全受到損害應立即報警。對於不屬於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八條規定的必須報警的八種情形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自行達成協議,快捷處理。

3、記錄基本資訊

注意記錄雙方車輛資訊與車主資訊。記錄下雙方車牌號、駕駛證、行駛證、保險證等資訊都是必要的。

4、記錄車損情況

注意仔細檢查車輛狀況,可以使用數碼相機、手機等拍照裝置及時對刮擦部位、車況進行記錄。拍攝時要體現雙方當事人同時在現場的取景,並多角度的對車前側、車後側、碰擦部位進行拍攝。

5、明確責任認定

在交警進行責任認定時要特別注意雙方應負的責任。常見情況有:未保持安全距離,追尾前車的,後車擔責;機動車變更車道,影響正常行駛的車輛的,變更車道方擔責;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正常放行的車輛轉彎未讓直行車先行的,轉彎車擔責;沒有交通訊號燈的交叉路口,未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的,未讓方擔責等。

6、車輛定損以便理賠

先去保險理賠服務中心對車輛進行定損,在之後的修車程式中要儲存好修車發票。

另外,理賠時需要車主提供身份證、行駛證、駕照、發票、出險通知書、定損單等等資料。注意一定要準備齊全,資料鑰匙不全,保險公司是不會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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