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女朋友分手多月了,她現在已經有男朋友了,還見了家長。之前在一起的時候她開了個燒烤店都是我借

2022-05-28 12:02:13 字數 1805 閱讀 7335

1樓:匿名使用者

打個**,做好錄音,聊聊現狀分散其注意力後,無意中說:你開燒烤店問我借的2萬塊(比真實借的錢多個幾千或萬把塊)什麼時候還?她應該會說明明就是xx錢,怎麼會多了幾千。

拿這份錄音在法律上可以當一定作用的借條用的。

2樓:盧坤

這個很難要的,那算是戀愛經費,花了就是花了,要不回來的,除非他願意,其實談戀愛也可以看作是一次投資,投資不一定有回報,但不管你們能否有結局,投資的就不會回來了?這叫投資有風險,要謹慎!難道你請別人吃飯辦事,別人不能為你把事情做好,還讓他把錢拿回來不成?

3樓:我知道

我個人是認為她不是適合你,因為她一邊說還想你,一邊卻不捨得放棄現在的男友,擺明是想腳踏兩條船,而且即使你去找她了,她對你說她會離開現在的男友,但等你走了之後呢,你怎麼知道她是不是真的離開新男友了,那時候即使她腳踏兩條船你自己也不知道,所以我個人是覺得你並不是應該去找她,即使分手了,那就斷個乾淨,開始自己的新生活,找個適合你的,最好的就在你家附近的,那樣你也可以不用離開家,或許找一個真的愛你,願意真的結婚後嫁到你那邊去的人。所以你還會別再想了,多出去走走,接觸新的人事物吧。

4樓:匿名使用者

去說說看看吧,實在要不出就算了,就當是愛的付出。因為必竟無憑無據。

5樓:世界那麼大

誰讓你不早說了 現在也能要 不行就到處說她壞話

6樓:

找她要如果她不給的話就沒辦法了,你這不受法律保護,不過如果真想要可以找她男朋友家人,逼她一下,不過如果不是太多如果她不給就算了,畢竟相互愛過!

7樓:分手師兄弟

如果有口頭協議,表明你有借出去過,還有希望,否則,那就要不回來了

8樓:上官完完

我認為必須要回來!不是錢的問題,是原則問題,分手了拿了你那麼多錢幹嘛不給你拿回去?即使要不回來那也說道說道!

9樓:匿名使用者

試一下。有良知的話應該會應同的

10樓:

沒有借條,如果對方承認還好說,不承認的話估計你也沒證據沒辦法,看你前女友是個咋樣的人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算了吧,各過各的,別再來往了,重新找回自己!

12樓:大帥2013的海角

肯定要回來 這個沒借條也是可以法律生效的 只要有知情人士

13樓:匿名使用者

當時應該分手時兩人協商,現在分了不應該要了

14樓:c城金鬼

這個沒有借條就難辦了!錢少就自認倒黴吧!錢多的話你先跟前女友協調一下,不行就走法律程式嘍

15樓:闕閎

必須過去跟她說!這個事兒!必須要回!

16樓:匿名使用者

好揪心。如果去要會覺得你小氣。如果不去要你會有點吃虧。我也不明瞭

17樓:

你可以跟她委宛的要,如果不給也就祘了,因為你們畢竟沒寫借條

18樓:醉鑲

去要,如果是她提出分手

19樓:大大大大白菜喲

去跟他溝通 看女方什麼態度

20樓:

找他現任男朋友要啊,或找他家人,當然還得先找她。

21樓:あ孔雀追豬

當然得要啊,先跟她談談再不行就用法律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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