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止房屋租金如何約束房東,房屋租賃合同違約怎麼處理?

2022-06-03 21:56:58 字數 4762 閱讀 8666

1樓:氯化鈉

簽訂租房合同,可以使房東與租戶雙雙受到制約,如果達不成約定(籤不成合同),租賃行為不能成立。

2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您好!

第一、合同規定。如果房屋到期了房客不搬走看一下合同上面是否有針對這種情況下有什麼規定,如果合同有約定,則遵從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則在租賃期滿後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該房屋的權利。

第二、協商。其實這主要是房東需要找到房客進行協商,看不搬走是否存在什麼原因,看寬限幾天是否能搬走,如果協商還是不肯搬走的,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返還房屋並支付逾期返還房屋階段的房屋使用費。

第三、法律。如果合同到期,且並未續簽,對方遲遲不予騰房,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停止侵權,返還原物。依據《合同法》規定合同到期後除非雙方續簽合同或者雙方繼續實際履行租房協議,否則應該在合同到期後遷出房屋。

如果拒絕不搬走,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支援自己的訴求以及期間房屋佔用費,在判決生效後如果仍不履行的話法院可以對其做出拘留決定,情節嚴重的法院可以對其拒不執行判決罪追究陳某的刑事責任。

房屋租賃合同違約怎麼處理?

3樓:不一樣噠社會喵

房屋租賃合同違約,應該按照合同上面備註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理。房東違約情況下,租客有權繼續租住,對於租客違約,房東可以要求其按照租賃合同上面條例進行賠款。

一、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明確相關違約條款

房東和租客租賃關係產生時候,是必須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用於約束雙方在租賃期間產生相關的問題,租賃合同(1)應該明確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以及解決爭議的方法。

有明確的違約條款的租賃合同,可以在相關糾紛或者違約情況下起重要作用。

二、租賃關係期間,房東違約,租客有權不遷出

對於租賃關係存在期間,房東和租客都應該按照租賃合同檔案要求共同去履行各自義務,若因為房東自主原因而需要對租賃合同進行違約的情況下,租客是有權按照租賃合同繼續在房屋居住或者向房東要求經濟補償才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三、租賃關係期間,租客違約,房東有權要求其按照合同賠償

租賃關係存在期間,若租客延遲繳納租金或者其他行為導致違反租賃合同相關條款的,房東有權要求其及時進行處理或者及時繳納租金;若租客嚴重行為導致違反租賃合同甚至違約,房東有權按照租賃合同上面的違約條款對租客要求賠償,若租客不履行條款,可以以法律的途徑找回經濟損失。

引用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

二、二百二十

五、二百二十六條.

4樓:鑽誠投資擔保****

租房子需要注意的事項:

1、關於房子的費用問題,目前都是房主承擔物業費和取暖費(北方),其他的水電煤氣等日常生活的費用由本人承擔;

2、房租的付款形式,目前大多采取押一付三,不過你也可以和房主商議其他的付款方式;

3、看房時檢查下房子的狀態,特別是一些有問題的傢俱、家電,都應該及時寫在合同中;

4、簽訂和同時,對房屋的緣由物品一定要檢查清楚,以免多寫;

5、關於鑰匙等細節的問題,和房主溝通好;

6、對於例如拆遷等不可抗力情況下對房子的處理;

7、違約責任一定要寫清楚。

房東能隨便漲房租嗎,租房過程**現違約怎麼處理

5樓:億戀國際飾品

是否可以漲房租及違約如何處理請參考以下幾點:

1、在合同期內房東漲租金的,屬於違約行為,你方可以不予認可,按原先合同內約定的租金交付。

2、如未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房東想漲房租由於沒有合同約束,算違反不誠信原則,包括租房過程中的違約行為,只能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3、如繼續想租賃該房屋,應與房東簽訂租賃合同或協議,明確寫明各種費用、交付方式以及雙方的責任和義務,避免隨意漲租金及某一方違約行為發生無憑可依不好處理。

最近很多案例涉及到房東或租客單方面毀約行為,有的簽訂了合同有的沒有簽訂,簽訂合同的目的就是為了維護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要怕麻煩,怕麻煩後續就會發生很多問題。簽訂合同雙方認可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護。現實社會就是這樣,不怕法盲,不怕反悔,就怕沒有憑據,法律只認可真憑實據,不認可口頭約定。

所以無論雙方增強法律意識尤為重要,所以簽訂合同的重要原因,就是無論哪方違約,有國家法律為你撐腰。

如何防止個人出租房的騙術

6樓:一腳澳門

焦點問題一:二房東

典型案例:全國各地在租房市場上「二房東」的存在已屬於普遍現象。市場上「二房東」捲款逃跑事件、租客被趕出租住房屋等惡性事件屢屢發生。

很多人辛辛苦苦找到了一個合適的**,剛剛租下就得知自己遇到了二房東,不但被騙去押金,如果房東不同意將房子繼續租給他們,他們還需要繼續尋找**,給自己帶來很多的麻煩和不必要的損失。特別是對於那些剛剛走出校園的大學生和初入社會工作的年輕人來說,由於缺乏租房經驗,他們在遇到這種情況時會不知如何應對。

專家支招:根據《合同法》關於房屋租賃方面的相關規定,承租者如果想把房屋轉租,需要經過出租者的同意,否則出租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因此,在租房前一定要驗明房主的身份證以及房產證原件,或者向周圍的業主或其他渠道打聽房子的背景情況。

租房者與房東簽訂租房協議時,一定要將合同條款細節寫清楚。其中,房屋租賃期限、付款方式等條例都是重點簽署內容。對於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上網等費用的交付問題也要有具體的明細,並將這些條款作為合同附件保管,日後一旦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雙方簽訂的合同免去些許風險。

同時,承租過程中注意保留收款憑證、付款憑證等相關證據,以防日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如果涉及轉租,一定要找到原房主,徵得原房主同意,並且出具書面手續,方可簽訂租賃合同。

焦點問題二:租賃合同存多項漏洞

典型案例:去年剛剛畢業的陳先生在最初租房時就遇到過這樣的陷阱。當時在學校附近租了一個單間,**是1400元/月,比周邊類似**的**低了100-200元/月,起初陳先生感覺房子租的很值得,但是沒到1個月就發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

首先就是實際的租金要明顯高於合同上的1400元/月,「取暖費、物業費不交,但是水費,煤氣費,網費,保潔費等都加起來之後,每個月的租金差不多就有1600了,而且還不算上我自己配鑰匙,配門禁等一次性支出。隱性租金太多了。而且我那屋的面積貌似也不到合同上說的15平米,每個來這的同學都這麼反映。

但東西這麼多,我也沒法量。」 「後來因為工作變動,我打算換一個地方租房,於是我就把那個單間轉租出去了,這時業主竟然說我存在違約,要我交300轉租費。當時真的很被動。

」專家支招:首先、租金概念模糊不清,隱性成本巨大。合同上只有租金的具體金額,而對於租金包含的範圍並不作說明。這使得簽訂合同後,租金以外的各種隱性支出使得租戶往往處於被動局面。

其次、租賃面積虛高。由於戶型差異較大或者房間佈置複雜,租戶很難根據自身經驗直接判定**租賃面積與合同所述是否相符。特別是對於單間來講,租賃面積虛高往往與直接增加租賃成本有密切關係。

第三、權責劃分不清。由於通常情況下租戶租房簽訂合同時或是業主自制,或是經紀公司的統一模板式合同,詳細的權責劃分比較模糊。具體權責劃分不清,這使得部分業主或者中小經紀公司故意隱瞞此種合約漏洞,並且不提醒,使得消費者處於被動。

權責不清體現在:1、無明確的違約界定2、無明確的違約賠償3、無明確的權利範圍劃分

焦點問題三:房屋產權不清,租戶維權無門

典型案例:龐女士在2023年8月租住了回龍觀租的一套小一居。但是在2023年2月國八條出臺後,業主緊急通知龐女士趕緊騰房,原因是房主決定要**此房。

半個月內龐小姐緊急搬出後得到的賠償僅有象徵性的1000元,而非合同上寫的押金的2倍,即大約4000元。龐小姐一怒之下把所謂的房主告上法院,卻無奈敗訴,理由是租賃合同上簽字的只是業主的一個親屬,並非房屋所有人本人,且業主本人宣稱不知房屋出租的情況,出租合同無效,賠償事宜應由出租人承擔。「當時租房租的比較著急,就沒太多注意,房主說房子是他自己的,而且這個房子確實比較好,朝向也不錯,我就租下了,但誰知這個房主是假的,我肯定是真的房主和這個人串通好的,後來就找不到租我房子的那個人了」。

專家支招:龐女士遇到的陷阱也比較普遍。租賃合同的簽署人如果不是房主本人,那麼租戶的合法權益將存在很大隱患。

即使是房主本人簽署合同,也同樣存在陷阱。如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按照規定時不能對外出租的,因此此類房產出租簽訂的租賃協議一般不受法律保護,容易產生糾紛的同時,一旦業主違約,租戶維權也十分被動。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見,租賃市場存在的陷阱,究其根源大都是由於合同權責不清,或是內容不具體,或是權責主體不明確。廣大消費者在實際租房過程中識別以上陷阱,規避租賃風險時應當充分注意以下幾點:1、要有維權意識,確定權責關係人資訊。

2、完善租賃合同,補充條款要儘量詳細。

租房注意:遵守七宗原則

1、未經綜合驗收的新建房屋不能租。有的開發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將未經過綜合驗收部門驗收的房屋出租給承租者,這樣做一是違反國家有關法規,二是對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脅。

2、沒有產權證的房屋不能租。產權證是房屋的權屬證件,沒有產權證就無法證明房屋的權屬關係,從而就沒有租賃的法律基礎。產權證是建立租賃關係的第一個要件。

3、沒有房屋租賃證件的房屋不能租。雖然產權證是建立租賃關係的第一個要件,但它不是惟一的要件。要使租賃關係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產所有證及其他有關證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證件,只有獲得了租賃證,出租行為才合法,出租手續才完備。

4、未經原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承租人擅自轉租的房屋不能租。

5、屬於違章建築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單位或個人未得到規劃部門的批准,私自建起房屋並出租,對於這類房屋,不但規劃部門要對其罰款,強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門也會因其無產權證和租賃證而進行處罰。

6、產權屬於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況下不能租。即使是大多數共有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為這樣就會對不同意的共有人構成侵權。

7、已經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權人的同意之前不能租。

如何解除租房 房屋租賃合同,如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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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租賃合同備案,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怎麼辦理?

房屋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賃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約定租賃期限 租賃用途 租賃 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那麼很多人就會問,租賃合同備案證明怎麼辦理呢。根據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