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漢何嘗殺妻,吳漢何嘗殺妻

2022-06-11 05:41:29 字數 4813 閱讀 8613

1樓:匿名使用者

1. 自讀課文,理出課文的結構提綱。

討論並歸納:課文可分為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歷史的真實和舞臺藝術的真實,有時距離很大,誰要是把戲當成歷史,那就不免要上當」的觀點。

第二部分:介紹《吳漢殺妻》。

第三部分:用漢代的歷史典籍為證據一一否定「吳漢殺妻」的歷史真實性。

第四部分:不應該捏造情節,胡亂編造歷史劇。

2. 課文用哪些證據否定了「吳漢殺妻」的歷史真實性?其中哪一條證據是最重要的,最有說服力的?

討論並歸納:

課文引用了《後漢記》和《東觀記》中的四則史料,證明了吳漢不是王莽的女婿;吳漢的家庭關係正常,吳漢的夫人的名位正常,不會有殺妻的變故;但這些並不是最有說服力的。而是在漢代的典籍裡,找不到吳漢殺妻的根據,如果吳漢殺妻,那麼《後漢書》一定有記載,《後漢書》沒有記載,所以吳漢沒有殺妻,通過這樣的演繹推論證明吳漢沒有殺妻才最使人信服。

3. 利用工具書疏通文中所引用的古文的文意。

4. 作者引經據典證明「吳漢殺妻」是無稽之談,他的寫作目的是什?

明確:他想說明歷史的真實與藝術的真實是有距離的,誰要把看戲當成讀歷史,那就不免要上當。另一方面,把歷史故事編成戲劇雖不必要照搬史實,但也不能無中生有,捏造情節。

四、 本文在論證上主要運用了什麼論證方法

作者運用了擺事實講道理的論證方法。作者引用漢代的歷史典籍中有關記載證明吳漢與王莽及女兒毫無關係,邊引典籍邊分析邊講道理,所引歷史典籍一條比一條更有說服力。

五、 本文的說理語言有何特色

本文是針對那種不顧歷史事實,捏造情節而擾亂視聽的現象而寫的,作者說明語言邏輯性強,準確、鮮明,例如在介紹「吳漢殺妻」的情節之後,作者鮮明地指出「根本不符合歷史事實」「完全找不到」。在第四段中作者用了一連串的否定詞「不是」「並沒有」「更沒有」「並非是」。讀來令人無法辯駁。

本文語言很講分寸,如「歷史的真實和藝術的真實,有時距離很大」中的「有時」

2樓:米路還是路米

1.吳漢未嘗殺妻

2吳漢傳》的記載:「吳漢字子顏,南陽宛人也。家貧,給事縣為亭長。王莽末,以賓客犯法,乃亡命至漁陽。資用乏,以販馬自業。往來燕薊間,所至皆交結豪傑。」

「漢嚐出徵,妻子在後買田業。漢還,讓之曰:軍師在外,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宅乎?遂盡以分與昆弟外家。」

「漢但修裡宅,不起第。夫人先死,薄葬小墳,不作祠堂也。」這樣看來,吳漢的夫人名位也很正常,並沒有引起吳漢「殺妻」之類變故的可能。

吳漢「為人質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辭自達」。這又證明,從來歷史記述都沒有把吳漢描寫成《斬經堂》的人物。如果吳漢確曾殺過王莽的女兒而後投奔劉秀,那麼,在《後漢書》上一定要大書特書,誇獎他的忠孝,決不至於一字不提。

3。在漢代的歷史典籍中,完全找不到所謂「吳漢殺妻」的事實根據。

4.深化主題,寫關於歷史劇的創作原則和創作態度。

3樓:匿名使用者

1吳漢沒有殺妻、語文書上有、正面從他的家庭關係正常 過度的作用

吳漢何嘗殺妻**現的所有文言文還有翻譯都是什麼?

4樓:匿名使用者

1、吳漢的字為子顏,是南陽宛這個地方的人,家中很貧窮,做亭長的職務。王莽版改制末期,因為觸犯權了法律,於是逃亡到漁陽。錢用完了,就以買賣馬匹為業。

(由於生意的原因,)往來於燕薊(現北京河北地區)地區,每到一處都會結交到豪傑人物。

2、吳漢出征,老婆孩子在後方買了田地和產業。吳漢回來,希望他們(把田地和產業)出讓,並說:部隊在前方作戰,將士的供給都不能保障,**有置田地和產業的錢?

於是就把這些分給昆弟等人家裡。

3、吳漢只修葺裡宅,不蓋高屋瓦第。他的夫人先他去世,只是埋葬在一個小的墳墓,不設祠堂供奉。

4、與人來往很質樸,並沒有太多文采,有時甚至不能表達自己的意思。

吳漢何嘗殺妻中的古文如何翻譯

5樓:丏事隨緣

1、.「吳漢字子顏,南陽宛人也。家貧,給事縣為亭長。王莽末,以賓客犯法,乃亡命至漁陽。資用乏,以販馬自業。往來燕薊間,所至皆交結豪傑。」

吳漢的字為子顏,是南陽宛這個地方的人,家中很貧窮,做亭長的職務。王莽改制末期,因為觸犯了法律,於是逃亡到漁陽。錢用完了,就以買賣馬匹為業。

(由於生意的原因,)往來於燕薊(現北京河北地區)地區,每到一處都會結交到豪傑人物。

2、.「漢嚐出徵,妻子在後買田業。漢還,讓之曰:軍師在外,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宅乎?遂盡以分與昆弟外家。」

吳漢出征,老婆孩子在後方買了田地和產業。吳漢回來,希望他們(把田地和產業)出讓,並說:部隊在前方作戰,將士的供給都不能保障,**有置田地和產業的錢?

於是就把這些分給昆弟等人家裡。

3、.「漢但修裡宅,不起第。夫人先死,薄葬小墳,不作祠堂也。」

吳漢只修葺裡宅,不蓋高屋瓦第。他的夫人先他去世,只是埋葬在一個小的墳墓,不設祠堂供奉。

4、.「為人質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辭自達」。

與人來往很質樸,並沒有太多文采,有時甚至不能表達自己的意思。

6樓:

沒有古文!

《吳漢何嘗殺妻》裡作者是如何通過四段史料推斷出吳漢未曾殺妻

7樓:匿名使用者

(1) 據《後漢書》《吳漢傳》的記載:「吳漢字子顏,南陽宛人也。家貧,給事縣為亭長。

王莽末,以賓客犯法,乃亡命至漁陽。資用乏,以販馬自業。往來燕薊間,所至皆交結豪傑。

」o 以上記載可以看出,《吳漢殺妻》中吳漢娶王莽女兒為妻,吳漢與王莽有殺父之仇等情節都是無稽之談。

(2) 《後漢書•吳漢傳》中「漢嚐出徵,妻子在後買田業。漢還,讓之曰:軍師在外,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宅乎?遂盡以分與昆弟外家。」

o以上的記載可以看出吳漢的家庭關係和夫婦關係很正常,看不出有「殺妻」之類的變故。

(3) 漢代劉珍的《東觀記》中說:「漢但修裡宅,不起第。夫人先死,薄葬小墳,不作祠堂也。」

o這再次證明了吳漢夫人的名位也很正常,並沒有引起吳漢「殺妻」之類變故的可能。

(4) 《後漢書》所載,吳漢「為人質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辭自達」。

o從吳漢的為人來看,「殺妻」的可能性也極低。如果吳漢確曾殺過王莽的女兒而後投奔劉秀,那麼《後漢書》上一定要大書特書,誇獎他的忠孝,決不至於一字不提。

以上四段文字都選自漢代的歷史典籍中,不但找不到所謂「吳漢殺妻」的歷史根據,而且分別從典籍中摘錄了四條證據說明「吳漢殺妻」的情節是無稽的。這四條分別從吳漢的出身,吳漢的家庭和夫妻關係,吳漢的夫人的名位,吳漢的為人來證明《吳漢殺妻》是捏造情節,胡亂編造出來的劇本。

8樓:夕陽汐早

1、《後漢書.吳漢傳》中,吳漢不是王莽手下親信的將官,而只是個亭長。他曾因賓客犯法而逃走,沒有當王莽的女婿,也就不會殺王莽的女兒。

2、《後漢書.吳漢傳》中,有段關於吳漢家庭關係的敘述,「漢嚐出徵,妻子在後買田業」可見,吳漢的家庭關係很正常。

求《吳漢何嘗殺妻》一文中的史料的翻譯?

9樓:

原文:「吳漢字子顏,南陽宛人也。家貧,給事縣為亭長。王莽末,以賓客犯法,乃亡命至漁陽。資用乏,以販馬自業。往來燕薊間,所至皆交結豪傑。」

翻譯:吳漢字子顏,南陽宛(今河南南陽)人。少時家貧,在縣中任亭長。

王莽末年,因為手下賓客犯法,逃跑到漁陽(今北京密雲西南),後來資用匱乏,便以販馬為業。往來於燕、薊之間,每到一處結交豪傑。

原文:漢嚐出徵,妻子在後買田業。漢還,讓之曰:軍師在外,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宅乎?遂進以分與昆弟外家。

翻譯:吳漢出征在外,他的妻子、兒女在後方購置田地產業。吳漢回來,責備她們說:「軍隊在外,士吏不多,為什麼買這麼多田地住宅呢?」於是把它們全部分給了自己的兄弟以及外家。

原文:漢但修裡宅,不起第。夫人先死,薄葬小墳,不作祠堂也。

翻譯:吳漢只修築裡宅,不建大宅子。夫人先死,簡單地埋在小墳裡,不修築祠堂。

原文:為人質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辭自達。

翻譯:(吳漢)為人樸實厚道不善言辭,一匆忙就不能用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意思。

10樓:匿名使用者

史料一:「吳漢字子顏,是南陽宛地的人。家裡很窮,在縣裡當上了亭長。

王莽末年,因為自己的賓客犯了法,於是逃命到漁陽。錢花光了,就經營販賣馬匹的生意。往來與燕薊之間,因此所結交的都是豪傑人士。

」史料二:「吳漢曾經帶兵出征,妻子在家買田置業。吳漢回來後,責備妻子說:軍隊在打仗,家裡的人手不夠用,為什麼買這些房子和地呢?於是將房屋土地分給了妻子孃家人。」

史料三:「吳漢只建造住房,不建造門第。妻子早與他而先死,吳漢為妻子舉行的葬禮規模很小,墳墓很小,也沒有建造祠堂。」

史料四:「吳漢的為人品質好卻缺少文采,一般情況下不能夠用言辭來表達自己的想法。」

11樓:雪森林的彩虹

1、吳漢的字為子顏,是南陽宛這個地方的人,家中很貧窮,做亭長的職務。王莽改制末期,因為觸犯了法律,於是逃亡到漁陽。錢用完了,就以買賣馬匹為業。

(由於生意的原因,)往來於燕薊(現北京河北地區)地區,每到一處都會結交到豪傑人物。

2、吳漢出征,老婆孩子在後方買了田地和產業。吳漢回來,希望他們(把田地和產業)出讓,並說:部隊在前方作戰,將士的供給都不能保障,**有置田地和產業的錢?

於是就把這些分給昆弟等人家裡。

3、吳漢只修葺裡宅,不蓋高屋瓦第。他的夫人先他去世,只是埋葬在一個小的墳墓,不設祠堂供奉。

4、與人來往很質樸,並沒有太多文采,有時甚至不能表達自己的意思。

12樓:宙斯的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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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漢是怎樣的人歷史上如何評價吳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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