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領導請一天假,但他不同意,我該怎麼辦

2022-06-16 16:12:07 字數 6028 閱讀 8852

1樓:諾言

根據《***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在工作滿一年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根據***《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探親假可以具體分為三種形式:1、探望配偶;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

根據規定,探親假天數從20到45天不等: (1)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2樓:love小鋼炮

上班睡覺唄,既然他不同意你請假,那就去上班,然後以生病為由,不幹工作

我一開始向領導請了兩天假,到了第二天我又要跟領導請一天假,領導答應了,但是說我說話不算數,我該咋辦

3樓:婆家婆

是啊,領導已經算好的呢。本來就是你說話不算哈,不過這種事情也是沒有辦法,要不然也不會這樣做了。回到公司後一定要把延假的事由與領導講清楚。爭取理解。

4樓:

回來時給買點東西,好好說,沒事

我向上級單位竟聘,本單位領導不同意,理由是怕人心不穩,我該怎麼辦

5樓:黑陶瓶

你成了他的領導咋辦?

所以你 1 不去 2 去了成為他的領導 3去了沒聘上,回來受他的打擊

公司要把我調離別的部門,我不同意。該怎麼辦?

6樓:韓飛律師

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你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於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解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即2n。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聲音的**消失了,但聲音還在繼續響著,普萊維爾(法國

麻雀將對誰祈禱

我真有幾分像猶太人呢。

高聳,綠色的草原泛著火紅,像自內部燃起。

一麼些破舊的衣帽兒哈哈

單位領導想給我調整崗位 部門領導不同意 我個人想調整 我該怎麼辦 才能不得罪部門領導

8樓:螞小蟻擺渡

調整後,他還是你的部門領導嗎?

不是的話就不要瞻前顧後了。

如果還在他手底下幹,那就要想辦法讓他同意,想辦法,想辦法。

未來是自己的,自己把握。

領導給我調崗,無視我的不同意,也不辭退我,該怎麼辦吧?

9樓:夏平生

應對方法:

1、與領導協商

2、商量崗位待遇

勞動者在公司調整崗位時,沒有特殊理由,也應該給予一定理解和配合。目前,在人事慣例中,調崗位,相同相近,不明顯降低待遇,屬於合理範疇,如果崗位相差很大,且待遇明顯降低,如總經理調去當清潔工掃廁所,則屬於汙辱性調崗。以上情況,必須要徵得勞動者同意。

3、申請賠償金

如果不徵得同意,強行調整,因此產生的勞資糾紛,如果員工離職,可申請仲裁,公司應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依據:公司單方面改變勞動合同約定內容。

10樓:

如果有另一個好的職位,你可以考慮辭職。但是,在你不同意的情況下,他強制你調崗,那就打到他服。

11樓:貓咪咪

想知道最後怎麼處理的?我現在也是,公司讓別人學習我的工作,再安排我去其他崗位,我不同意與公司協商辭職,公司說讓我必須教會別人才可以離職領到補償金,我就感覺我有這個責任和義務麼?說白了,目前來講我這個崗位全公司只有我自己會做,我走了領導也怕出問題,但是我憑什麼教會別人

12樓:

直接找副總領導談,副總不知道就好辦了,會找你們領導的,你的位置就保住了。他知道就跟他說這樣沒法幹提辭職,如果合同沒到期可以要求賠償的,我同學在小油田就是,合同籤的坐辦公室,幹了一年多讓他下井,他不幹就辭了,然後找他賠償,還剩一年,賠了一萬多,這屬於不履行合同內容,違反勞動法的

13樓:來自西津渡理性的梔子花

顧導給你調崗。無視我你的不同意,也不辭退你。說明領導是在多方面考查你具備的能力,這是在鍛練你,也是在培養並考查你的承受能力,這對一個有上進心的人來說,是求之不得的顯現自己才能約好事情。

聰明的人好好幹好每一項2作,多方展現你∽才能,::你:就會得到重用和提升。

14樓:只為下一次的遇見

你好!1、公司這種行為屬於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依法應當取得你的同意。

2、如果你不同意,單位降低你的工資或辭退你,單位應當支付你雙倍的賠償金。

3、公司想讓你在調崗通知書上簽字拒絕,可能公司以你不適合原崗位工作給你調崗,如果是這樣你拒絕,公司可以你不勝任工作又拒絕調崗來辭退你,而不支付經濟補償。

15樓:溪的小乖乖

首先你是否得罪領導了?還是她一時作弄你呢?穿小鞋的滋味不好受啊。

公司想讓你在調崗通知書上簽字拒絕,可能公司以你不適合原崗位工作給你調崗,如果是這樣你拒絕,公司可以你不勝任工作又拒絕調崗來辭退你,而不支付經濟補償。

16樓:來自波月洞才貌雙全 的番茄

1、可能就是通過這種方法逼你走的。

2、公司如前景不大,早點離開為妙。

3、2年時間你沒有搞好與基層領導的關係,有點可惜,在職場混關係和圓滑很重要。

4、找人與上層打點關係。

17樓:匿名使用者

調崗並不都是壞事,應該還是好好考慮一下,彆扭,不如順從,胳膊拗不過大腿!!

18樓:

想繼續在這工作就服從領導安排,不想做就自己打辭職報告。

19樓:世友品味

找工會協調!他是想你不同意就會自己辭職的!

20樓:jun的彼岸花

領人家一份工資,調崗這事很長見,你是否**得罪他了,他給你穿小鞋,跟他好好談談

21樓:

這是多崗位培養你呀,要

我想離婚,他不同意,我該怎麼辦,我想離婚,但他不同意,怎麼辦?

你好,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單方面去法院起訴解決。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另依據我國 民事訴訟法 的相關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男友因為他媽不同意我們,他就一天不理我,我說分手也不理我,打電話也不接

兩個相愛的,要是因為一方的父母不同意,然後就一天不理你,你說分手也不理,打 也不接,那就最好分手吧,因為他不想違背父母的意思,哪怕自己打自己,也不願意和你好 就這樣吧,因為他不想為了你和自己的父母反目成仇。愛他,就不要讓他為難 他很煩,不知道怎麼面對 結婚了嗎?沒結婚你要分手有啥需要他同意的?走人就...

我向一女孩表白說我喜歡你,你同不同意做我女朋友呢,她說不同意,但是感覺她對我也有意思,比如昨天下

你太過於敏感,以至於向她表白,最終遭到拒絕。其實她只是把你當做朋友最多,可是現在開始你們的處境會很緊張,還是加油,祝你好運 沒事,矜持作怪,不用表白,經常約會玩,找機會牽手,親吻,其他水到渠成,自然就是你女友。很明顯,她已經接受了你的追求,多找機會跟她在一起就行,到時候很多事就自然而成了!追女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