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的閃婚夫妻有孩子後發現雙方性格差異很大無法溝通離婚了他家不給我看孩子我該怎麼辦

2022-06-22 09:32:12 字數 7311 閱讀 8955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所以,如果要求探望孩子的一方不會對子女身心健康產生不好的影響,有權依法探望孩子,對方應當予以協助,如果對方無理拒絕,你可以依據當時的離婚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訴訟(對方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要求你對孩子的探視權,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強制執行,或者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協議中關於孩子與哪一方共同生活的內容。

當法院判決後,若對方依然阻撓你對孩子的探視,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時法院往往陪同你去,或者將對方拘留。

2樓:辰菥

站在男人的角度看 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哪有貓不偷腥的呢!所以他的行為雖然不對但不是不可原諒!這也是男人都會犯得錯啊......

總有一天他會明白加里德才是最好的!!!

站在女人的角度你的行為過激了,送你五個字「衝動是魔鬼」

或許他並不想和你離婚 你說呢 ?

我想你們可以復婚的........ 祝福你

3樓:老徐霞客

相信他也明白這樣做的後果,找個朋友跟他說說,你很容忍,最好私下和解,不要逼你用上法律手段。先禮後兵。

4樓:滄天大海

您好:你可以直接找法律去制裁他,夫妻在結婚前是要做婚檢的!2你們只是協議的,但是隻有通過法律會好點

5樓:

如果對方不給你看孩子,你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配合

我和老公是閃婚,家裡介紹的,認識不但10天就結婚了,婚後發現性格不合沒感情,我提出離婚他不肯,他說

6樓:槲寄生之戀丶

怎麼有這種男的,你出外打工吧,斷了家裡聯絡,在外面你也先邊走邊看,遇著合適的就處吧,哪怕你打工賺錢給他也好,跟另個男的一起承擔也行,不然就打兩年工直接起訴了,真是八輩子也沒見過這麼噁心的人

7樓:匿名使用者

給錢。。沒錢去找個男的叫他給,做小三。賣都可以

8樓:聶筱

你們之間怎麼不瞭解清楚就結婚了,就算是有人介紹也要相互瞭解啊,所以我最討厭別人介紹了

9樓:不容易

先分居(確實是一點感情都沒有和他不愛你,沒有孩子的話,建議能離多快就離多快)錢的話,你可以去打工啊,現在,這社會不怕你勤就怕你懶

10樓:home冰封的神話

我鄙視那些需要了解的人,兩個人心意相通,心裡在乎,那不是瞭解。你不覺得有目的性質嗎,閃婚要家庭的,你們沒有感情基礎,只是男女之間那種自然的感覺而已,4萬真的很少,我這邊結婚,樓房汽車是必需品,讓你還錢並不是不喜歡你了,而是父母賺錢不容易,心裡過不去而已,你要好好的協商,

11樓:人活著幹嘛哎哎

先分居,一邊找物件一邊上訴,期間叫你父母親戚去協調下,畢竟沒有人願意上法庭的吧。你到底為什麼不喜歡他

12樓:buy丶柚色

不一定要起訴離婚,協商一下。不然就起訴吧

13樓:手機使用者

問題是在你心中,別人只是參與說說的,自己拿主意吧!

14樓:暱稱響亮的名字

愛情不是你想買想買就能買啊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確定離婚後立馬能找到嗎?

16樓:人生過客

找個離婚律師諮詢一下,現在只能用法律來,

我跟我老公是閃婚。家裡讓我相親認識的。我現在跟他在一起脾氣越來越暴躁。我想離婚……但是孩子才6個月?

17樓:盤天亮的牛蛙

你已經有了離婚的念頭了,只是來這裡找一個藉口而已,感情這種事很難界定,你心不在了就早點做決定,不和睦的家庭環境給孩子造成的傷害比單親更大,早點結束,各自都不耽誤,趕在孩子記事前,再組建一個新家庭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18樓:可愛小洋

按理說勸和不勸分,但是如果你實在是忍受不了和自己有能力按理說勸和不勸分,但是如果你實在是忍受不了和自己有能力養孩子的話,那就離吧。孩子的話,那就離吧。

19樓:聖翮

這就是互相不瞭解性格不符他所造成的後果。嗯,一時用氣。嗯,如果是特別生活的不幸福呢,那就趁早離了吧。因為多待一天就是多難受一天,既然有孩子,那就讓法院判唄,該判給誰辦的誰唄。

20樓:月季開花了

看描述你們之間沒根本原則問題。可能是閃婚 彼此不瞭解。真正在一起才發現 不過建議還是再好好磨合一段時間 再做決定

21樓:一水寒冰

孩子太小,是不能離婚的

22樓:殺阡陌不後悔

按理說勸和不勸分,但是如果你實在是忍受不了和自己有能力養孩子的話,那就離吧。

23樓:海神

我個人認為孩子還太小,你不能太草率了,知道嗎

閃婚後才發現老公父母不講道理,老公也無法溝通怎麼辦,但我有個一歲的孩子

24樓:匿名使用者

當家已經不是一個可以讓你放鬆的地方,為什麼還要維持他

25樓:

自己的苦酒自己嘗。離婚最好

26樓:匿名使用者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別單方面認定就是他的錯 現在別人立場想想自己有沒有錯

27樓:門雙江

你老公站在你這邊 你還算幸運啦 嫁人了 跟公婆之間的矛盾是避免不了的 要變聰明點 婆婆不是媽 公公不是爸 不會像父母那樣 處處為你好 你首要的是綁住你老公 你是跟你老公過又不是 嫁給公婆

28樓:

都跟老公溝通…在溝通得作用下…肯定會有效果得…家婆部講理…你不理,不吵。不搭。這樣一個人也鬧不起來…為了孩子。多想想

29樓:褒容

生米已經煮成熟飯,沒辦法,樓主多想想孩子,不要讓他剛生下來就成為單親家庭,實在過不下去那就離婚吧,畢竟自己跟公婆老公溝通不了,以後的日子很難過,人生還有幾十年要過。樓主請三思。

30樓:佔美人

同意樓上的,說到我的心坎上了!我的情況跟你類似

31樓:無心的男人

父母都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處理好你會很幸福

32樓:來自布達拉宮古靈精怪的暗星雲

自己事自己解決,旁人只可以提點見議

33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孩子你也要撐下去

34樓:

都會有矛盾。體諒一下

35樓:凡塵俗世一身輕

可以帶著孩子改嫁,畢竟生活是長期的,不能一直被欺負

離婚不看孩子的女人是怎樣的心理 20

36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總結有2種可能:1. 自己可以更好開展新生活,讓孩子成為男人的拖油瓶。

2. 獨自撫養不划算,男人再婚這個就當沒生過,便宜了他。

不過作為過來人,我還是建議你慎重考慮離婚,莫被衝動衝昏了頭腦,離婚對雙方和孩子的傷害是很大的,我建議你離婚前多尋找婚姻指導,能挽回儘量挽回,國外就有很多成熟的理論可以參考,例如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的《奧克婚姻質量評估》,他認為婚姻的質量是以下十一個方面的契合結果,婚姻的問題可以拆分為「解決衝突的方式、財務管理、婚姻期望、性生活、性格相容性、分享與溝通、休閒活動、親友關係、角色平等性、宗教信仰、子女教育」各個因素的問題,其中一個因素髮生問題都可以導致婚姻破裂,面前的難題究竟應該從何入手?怎麼入手?哪些方面是可以迅速提升並挽回婚姻的,他都會給你答案。

3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離婚之後不要孩子,有的可能不是出於本意;2、女人離婚後,再婚孩子就會成為牽絆;3、經濟原因;4、孩子會成為和前夫的紐帶,為了斷絕關係,大部分女生放棄了孩子撫養權。

38樓:匿名使用者

對曾經的家裡的人和事

從心底厭惡到極點啦 憎恨曾經有過的這段經歷

3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指探視權,那這個是她的權利

如果她擁有撫養權而不好好看孩子,男方有權利去法院申請撫養權變更

40樓:婚姻律師劉輝

沒什麼,可能孩子由你帶她就放心了。

41樓:宇英加油

只能說一個女人心裡沒有這個家

42樓:軸承批發豬豬

我的那個也是一樣,我也沒有過分做過什麼,離婚那天還把自己身上的幾萬塊錢偷偷的拿給他了,不敢讓任何人知道,畢竟夫妻一場,不想看到太決裂,可是3年了,沒有一次問候過孩子,看來是自己想多了

離婚後男方不讓女方看孩子,怎麼處理

43樓:小仙女

當今社會,離婚率越來越高,離婚家庭的子女撫養、教育、成長問題日益突出。父母離婚後,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應當配合。但如果撫養孩子的一方拒絕對方行使探視權,那該怎麼辦呢?

真實案例:

原告楊某甲向法院訴稱,2023年10月30日,楊某甲與熊某某因感情不和,經豐都縣人民法院調解離婚,婚生女楊某乙隨熊某某生活。

雙方還簽訂了承諾書,熊某某承諾女兒楊某乙在重慶主城學習生活,節假日楊某甲有探視女兒的權利

故請求法院判令准予楊某甲每月探望女兒楊某乙四次,具體方式為每週週五下午由楊某甲至學校將楊某乙接回楊某甲住處,週一上午自行送楊某乙返校。寒暑假由雙方輪流撫養。

熊某某辯稱,是楊某甲未及時支付楊某乙的撫養費,其有權拒絕楊某甲探望。加上楊某甲已經另外找了一個女朋友,擔心他們對楊某乙不好。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被拒絕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撫養孩子的一方拒絕對方行使探視權,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 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其實有的時候,就演算法院判決強制執行,但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也較難實現。所以,夫妻雙方在處理離婚事項時,應當充分考慮孩子的健康成長問題;在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中,應當明確探視孩子的時間、方法,如約定每月或者每週探視,約定上門探視或者帶走逗留等等;如果一方或者雙方再婚,在探視時需要考慮對方的感受,不要影響對方新家庭的關係。

孩子身心、人格的健康成長,需要父母共同的關愛。一些離異夫妻一方因對孩子缺乏尊重,把孩子當成私有財產,在涉及其利益的處理上,未考慮孩子的利益。潛意識中總存在拉攏孩子,與對方對抗的想法,這對孩子的人生觀、價值觀以及良好性格的形成都是不利的。

為了孩子,離異雙方都應尊重探視權合理行使探視權,努力為孩子的成長提供一個健康的環境

44樓:房地產帶鹽人

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離婚後父母中一方獲得監護權,另一方有探視子女的權力,並且去的監護權的一方應予以配合。(《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但是難在執行過程中的配合程度很難界定,常出現撫養孩子的一方阻撓另一方探視子女的情況且難以舉證。這樣的時候為了避免雙方衝突對孩子造成的負面影響,建議委託律師走發律程式,按照離婚些意約定的探視時間進行探視;如果協議中沒有約定或者是法院判決離婚的情況,可以通過訴訟程式要求監護權一方配合。

說白了還是要通過發律來要求對方坐下來談,充分溝通的情理很多時候在這類糾紛中也很重要,同時由於目前沒有規定子女有探視權,也就是子女自己無法要求去探視另一方;如果孩子小,更需要在成長過程中獲得父母的感情陪伴。離婚後監護孩子的一方,如果不讓孩子見另一方,對孩子的成長其實非常不利。這一點應該著重給對方說明,雖然婚姻解體,但是對子女健康成長的考慮應該不要那麼自私。

45樓:諸葛鋼鐵錘

夫妻離婚,孩子和男方生活在一起,

男方阻撓看孩子,女方有權利獲得看孩子的權利。

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女方可以通過去法院訴訟解決。

也可以通過法院變更孩子撫養關係。

女方可以憑離婚協議,到法院起訴男方維權,可以對男方申請拘留或罰款的強制措施。

《婚姻法》: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四十八條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

第三十二條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關於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16081234

經別人介紹認識現在的老公屬於閃婚我們也很幸福!你們呢

幸福真的和談多久沒太大關係。一樣一樣 介紹也挺好 為了結婚而相處 婚姻相對穩定 我也是介紹認識的,感覺還可以 我們當時結婚,也是先結婚後和戀愛的。人好一定可以幸福一輩子的。你是押寶押中了,恭喜你!朝著幸福路蠕動前進中。我也是閃婚,寶寶九個月,很幸福 有緣是不能用時間來確定 緣分啊。祝你們永遠幸福。網...

有孩子後,夫妻之間的感情會有什麼改變

夫妻從二人世界升級為三口之家,這是需要經歷一個很大的跨度的,大部分的夫妻都是有孩子之前感情非常的甜蜜,但是有孩子之後的生活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這也是感情的一個危險期,看兩個人如何去協調夫妻之間的感情了。因為有了孩子之後關注點就變了,兩個人的感情也發生了一些變化。一 夫妻感情變淡。二 夫妻之間的話題變少...

有了孩子夫妻矛盾會更多嗎,有了孩子後,是不是夫妻之間的矛盾就多了,感情

同意,我現在就盼著寶大大能跟婆婆分開住。長期跟老人一起生活會有很大的壓力!生活方式 教育觀念 統統都是矛盾的 我的觀點嘛,哈哈。有失必有得,共同的話題,共同的歡樂,共同的牽掛。倆人兒和以前直滴不一樣聊哇。夫妻矛盾和是否有孩子關係不大,這和夫妻雙方對孩子在家庭中的角色有關。孩子是婚姻的附產品,不能高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