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離婚我們有女兒!女兒三歲多了,但是他同意離婚他要女兒我也想要女兒應該怎麼辦

2022-06-24 20:17:36 字數 4140 閱讀 1959

1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2週歲以上、10週歲以下的子女,應按如下司法解釋辦理:

對2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2樓:似明煦

他要就要的啊

你以為他是皇帝啊,,,,,

孩子那麼小 ,,,,99%不會判給他的啦

在有就是1% 除非他家是超級有錢,而你沒有工作,沒有條件和能力撫養的情況下才會判給他

3樓:

135住他家,246住你家,星期天你們一起帶孩子。但是法官會把你們倆判給孩子。

4樓:西右衛門

讓女兒跟條件好點的一方。

你是女方對吧。我勸你別要小孩了。要來幹嘛啊以後嫁人也麻煩

5樓:匿名使用者

希望看在孩子的份上不要離。你們雙方都想要孩子,說明你們都很愛孩子。雙方好好談一下,回想過去開心的事情,有機會挽回就不要放棄。

孩子撫養權問題是這樣,主要是看孩子跟誰有利於孩子成長。如果雙方條件都當,法院一般不改變孩子生活現狀為原則去判。

6樓:

最好還是不要離婚除非真的過不下去了,不管小孩跟哪一方都不好,小孩子以後會變的很叛逆的,我就是爸媽離婚了跟著我爸,從我記事後我就沒感受過一天家的溫馨,曾經我很叛逆沒心讀書也很自卑,爸媽離婚後我爸不讓我和媽聯絡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還是跟著媽比較靠譜,尤其女孩,以後無論生理還是心理都方便些

8樓:匿名使用者

女孩子如果年齡小的話,你們條件相當的話,很大可能會判給你。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到不得已還是不要離婚啦,為了給女兒完整的家

我和我丈夫鬧離婚,我們有一個三歲的女兒,現在是我們都想要孩子了。我想問問孩子判給誰的希望大?補充... 30

10樓:七廈的腳印

這個事情要先看孩子是誰來養的了,不養的方肯定是要給些生活費什麼的是要的,我感覺你們都是想要孩子要對方的撫養費,不也沒離婚嘛,要是真的為孩子著想就不要離了,要是還有感情的話。沒感情的話就離了也好,孩子給誰看法院怎麼來判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只能起訴離婚

起訴時你要抓住幾個要點,來爭。

1,誰的撫養能力更有助於孩子成長。

2,孩子一直跟誰或跟誰時間長。

3,抓住對方有暴力的歷史,使你對他沒信心帶好孩子。

4,從你結婚以來,對方的責任心問題,關心家,家人,孩子,與否。

還有一些其它的,因素,通過這些方面做證據的準備吧。

還要注意私下裡對方同意離婚,到法院會不會又不同意了,到那時你還要有手準備那就是你們之間感情破裂,家庭暴力等對離婚有利的證據。

母親能獨立的話,出於對孩子的撫養考慮,小孩子都會判給媽媽的。

法院判決的時候會考慮以下因素

1,孩子是否是嬰幼兒(給母親)

2、確認女方是否有撫養能力。

3、考慮男方因為身體或者經濟、家庭關係等原因不適合撫養孩子。

最後我要說的是,婚姻或許因為一時的衝動有想分離的念頭。但是對於大多離婚者的調查,其中有半數對於離婚的感受是迷茫的,也就說詢問後悔不後悔半數回答「不知道」。所以說,分開很簡單,分開後的後續問題很麻煩。

孩子需要的不僅僅是單純的爸爸或者媽媽,他(她)需要的是溫馨的家庭。

總而言之,婚姻之中還是原配的好,很多再婚者會出現三婚四婚現象,是因為他會有對比,有了比較就會產生罅隙,你還是勸勸她好好考慮一下,一種要慎重。

12樓:專業挖丨祖丨墳

沒有離婚前,你是不能得到撫養費的。只有離婚後,孩子判給你。

孩子判給誰,都是一半一半吧,如果說孩子在哺乳期的話,應該是判給你的。

13樓:

這個你可以諮詢下律師的 專業人士 會比較懂

14樓:

應該給的,父母在小孩未成年時都是有義務給撫養費的,無關撫養權在誰。你一直在照顧小孩是你得到寶寶撫養權的一大利端。但是你最好還是快點找到工作,因為這樣你才可以更有利的得到撫養權。

因為一般男方比較容易得到撫養權,所以你必須為自己換取最大的利益。最好是請一個律師比較好……因為我也是業餘的,所以幫不幫的上我就不知道了,祝你成功……

我和老公準備離婚了,我們有一個三歲的女兒,他同意把女兒給我,因為我肚子裡還有一個快生了,生了給我老

15樓:蔣沐言

懷孕期間是不允許離婚的,兩個孩子,非得離嗎,再想想吧。

16樓:在寒山寺喝飲料的鴛鴦

女人懷孕期間民政局是不給辦理離婚的

17樓:

肚子裡還有個孩子,兩個孩子還離婚,估計是日子真的不能過下去了,沒有戶口不能上學

18樓:修聽芹

幹嘛離婚啊,家和萬事興

我要離婚女方不同意,我想上訴離婚,我們也有兩個女兒,大的三週歲多點,小的一週歲多點,我想要大的,...

19樓:小警花兒

重婚是罪。與正常婚姻和解除婚姻沒有關係。你說兩個人是指那兩個人?

20樓:最後一片紫樹葉

話說現在的人都怎麼了,離婚不是兒戲,更何況你們還有兩個女兒,什麼錢不錢的問題都是小事,你們是為了自己痛快離婚了,沒有想到孩子的問題,這本身就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你負擔孩子的撫養費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21樓:法援

如果判定是重婚,你和你的第一個妻子的婚姻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其他的則是自始無效的,

如果對方有證據證明你有破壞夫妻感情的行為,會進行賠償的

兩個孩子一般一人一個,撫養費看雙方的收入和生活條件酌情確定。

22樓:

重婚,你要重判的,還想自動解除婚姻關係,進牢哈。

我離婚了,女兒剛三歲。女兒總是哭著說媽媽不要我們了那種心酸啊。一個男人帶著三歲的女兒我該怎麼給娃娃

23樓:別璠

事情剛發生任誰都會接受不了。時間久了就可以了,你必須要跨過這個坎

24樓:果果現金收各種庫存

朋友!你當初分手時就要想到這個結果!不管雙方對錯!

起碼要想到孩子小,又是女孩,肯定離不開媽媽的!我前幾年和老婆鬧離婚!倆女兒小,離不開她媽!

給我老婆!家裡財物啥都不要!只帶自己多年來喜愛的個人衣物!

她們娘三今後所有一切開銷,我盡最大努力給予!直到我離開這個世界!我老婆和她家裡人都傻了!

不相信我啥都不要!還這樣!身外之物,我豈能看重!

人都沒了,其它的都是浮雲!其實離婚是我老婆和她家人想嚇唬我!要挾我!

那知道我不進套路!嘿嘿!

25樓:雙魚

趁孩子還不懂事,儘快找個後媽,等她大了十幾歲了,肯定跟後媽天天吵,影響家庭和睦

26樓:鄧家少夫人段氏

告訴小孩媽媽去掙錢了,你再重網上買給小孩衣服玩具說媽媽買的

27樓:臭

跟孩子多出去轉轉!他問你媽媽的事情~你就說出門了

28樓:陸闌

哎!大人是舒服了,可傷的最深的是孩子呀,復婚吧,為了孩子的幸福

29樓:

。經常帶她出去好朋友玩一玩。然後給她報點興趣班什麼的。最後再給她找一個媽媽吧。

30樓:

她媽媽是為什麼和你離婚,是你對不起她才走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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