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摩托車撞上施工路面土堆致死亡怎麼賠償

2022-08-04 00:52:18 字數 2078 閱讀 9940

1樓:張偉傑律師

由相關單位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死者家屬可以與相關單位協商,達不成協議,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五條 道路施工作業或者道路出現損毀,未及時設定警示標誌、未採取防護措施,或者應當設定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而沒有設定或者應當及時變更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而沒有及時變更,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負有相關職責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侵權責任法》 第九十一條 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定明顯標誌和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窨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管理人不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第一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三款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2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1.怎麼賠償?

可以按民事侵權案件處理,要求對方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問題2:法律依據是什麼?

可按《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讓那個施工人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

問題3:按照交通事故還是按照人身損害?

按《道路交通耨事故處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按交通事故來處理。

希望上述觀點能對你有所幫助。(具體法條請網上檢視)雖然你親戚死亡並負主要責任,但有法律的明文規定,還是可以從施工方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的。

3樓:

靠當然是施工方陪了

誰叫他們在那蓋房子啊

騎摩托車撞人致死如何賠償?

4樓: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損害賠償的範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造成殘疾的,還有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及精神撫慰金等;造成死亡的,還有死亡補償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各賠償專案應按實際情況確定,並一次性結算費用。

各項賠償費用的標準是: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的,按**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賠償金: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照五年計算。

6.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之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他生活**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八週歲的撫養到十八週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每增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7.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8.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比照上述規定計算,但不得超過三人。

如果你覺得賠償金額不合理,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行再通過律師引導對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律師通過梳理、稽核對方提供的證據,最大限度的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5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按交通事故處理,有保險,就由保險公司賠償,餘下一部份還是要你自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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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85條,起訴堆在路上石子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告他侵權人身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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