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結婚購房女方未出錢爭房產錢財

2022-09-03 23:34:19 字數 878 閱讀 6247

1樓:匿名使用者

此房首付款有女方1.8萬,說明女方購房時已經出資,產權應屬於雙方,根據出資比例,確定雙方產權大小,如無證據的話,產權應該一人一半。

你們未領取結婚證,不屬婚姻法保護,無騙婚罪之說。購房到分手協商,你都自願參與的所有對方也不存在敲詐勒索。

你再給她1萬,不過損失2.2萬,如果對方要求產權的一半,你損失更大,建議你快刀斬亂麻,就當買個教訓吧。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倆沒有結婚證,在購買住房時候,簽署購房合同是你倆姓名?如果是那樣,這房子就屬於你倆共有財產,權益份額在沒有特殊書面約定前提,是一家一半!這裡說的說的住房產權。

你說得1.8萬,你沒有證據證明是對方借給你的,相反,由於你手裡有資金流水,可以證明,這錢是女方家出資首付憑證。這個對你很不利。

至於你倆分手,分割共有財產,出發點是你倆協議解決。如果達不成協議,可以拿著各自證據上當地法院,申請司法裁決。

沒有看出你說的女方有騙婚和詐騙情況。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購房合同是你倆姓名的話。這房子產權你倆是一家一半。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騙婚和敲詐是不成立的,而且你去報案沒人鳥你的,這個你就不用想了;

女方一共要4萬,你比預算多1萬,我覺得你與其這麼耗著,不如就這麼辦吧;

如果協商不成去法院,你們也就是個民事糾紛,法院不會為你一個人說話的,各打五十大板,調節調節,就出個調解書完活了;

至於你說女方給你1萬8沒有證據,我就覺得你不太地道了,既然出了1萬8,而且還是高利貸幫你湊首付,對方也是想和你過日子結婚的,你這麼想就沒有必要了;而且除非是對方把現金捧到你手裡,不然總有轉賬記錄的,就算沒有,你這輩子就這1萬8的良心債也夠你還的;

我的建議:既然分了,該給的錢給,1萬塊多給的就多給了,爺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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