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鐵路法律案例分析,幫忙鐵路法律案例分析

2022-09-25 21:36:31 字數 2746 閱讀 1907

1樓:水中花

我想訴訟時效不是本案的重點,就案件的實質問題我是這樣理解的。

葉某與鐵路分局西站之間關係為合同關係,車票則為其合同關係成立的憑證。本案中明顯的表現出鐵路分局西站的行為是違約行為,受害人要求直接經濟損失賠償是可以的,法院應予支援。原因如下:

鐵路車票是旅客乘車的憑證,同時也是旅客加入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的憑證。根據我國《鐵路法》第十一條的規定:「鐵路運輸合同是明確鐵路運輸企業與旅客、託運人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旅客車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貨物運單是合同或合同的組成部分。

」旅客車票是書面形式的旅客運輸合同。旅客運輸合同在承運人根據旅客提出的到站、車次等要求,接受旅客給付的價款,並售予合乎要求的車票後,即告成立。旅客運輸合同成立並生效後,承運人就有按照車票載明的時間、地點,安全運送旅客的義務。

否則,就違反了旅客運輸合同。其因違約行為給旅客造成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當發生車票誤售、誤購時,在發站應換髮新車票。在中途站、原票到站或列車內應補收票價時,換髮代用票,補收票價差額。應退還票價時,站、車應編制客運記錄交旅客,作為乘車至正當到站要求退還票價差額的憑證,並應以最方便的列車將旅客運送至正當到站,均不收取手續費或退票費。

當旅客因承運人的過錯而坐過站時,承運人的補救措施又不能滿足旅客的要求(如時間要求)時,從《民法通則》規定的公平原則和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出發,在上述情況下,應當允許旅客自己採取一定的補救措施。因為旅客運輸合同訂立並生效後,承運人和旅客都應當嚴格履行旅客運輸合同規定的義務,以實現雙方訂立合同的目的。當承運人因過錯不能使旅客實現其合同目的時,旅客自己採取一定的補救措施,其支出費用由承運人承擔,是符合公平原則的要求的。

當然,旅客採取的措施必須是合理的、適當的。

但違約是否適用精神損害賠償問題,目前理論界存在較大爭議,一般認為在違約損害賠償中是不存在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僅僅是存在侵犯人格權和一部分身份權並給受害人帶來精神痛苦才會適用精神損害賠償。而在違約之訴中,由於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受害方造成一定財產損失,雖然也一定給受害方造成精神痛苦,但是精神損害雖以精神痛苦的損害為條件,但並非是精神損害的唯一要件,如果在違約之訴中適用精神損害賠償,那麼就會使當事人賠償範圍不斷擴大,一般也會超出合同當事人的預見範圍,同時這種損害結果又難以確定。原則上受害人不能基於合同之訴要求違約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

且實踐中因為合同一方當事人違約而由對方提起精神損害賠償訴訟的案例尚不多見

注:鐵道部關於釋出《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的通知(鐵運[1997]101號)

第八節 誤售、誤購、誤乘的處理

第四十條 發生車票誤售、誤購時,在發站應換髮新票。在中途站、原票到站或列車內應補收票價時,換髮代用票,補收票價差額。應退還票價時,站、車應編制客運紀錄交旅客,作為乘車至正當到站要求退還票價差額的憑證,並應以最方便的列車將旅客運送至正當到站,均不收取手續費或退票費。

第四十一條 因誤售、誤購或誤乘需送回時,承運人應免費將旅客送回。在免費送回區間,旅客不得中途下車。如中途下車,對往返乘車區間補收票價,核收手續費。

第四十二條 由於誤售、誤購、誤乘或坐過了站在原票有效期不能到達到站時,應根據折返站至正當到站間的里程,重新計算車票有效期。

2樓:匿名使用者

確實,訴訟時效已經過了。

對於賠償直接經濟損失這一塊只要你有證據法院都會予以支援。

精神損失費這塊東西法院向來都是不予支援的,理由你明白的。

3樓:鞋教徒

如果是實際問題,已經超過訴訟時效。

案例分析鐵路運輸可以通過什麼方式提供自身的運營優勢

4樓:淵源

1、鐵路運輸的優、缺點  從技術效能上看,鐵路運輸的優點有:  (1)執行速度快,時速一般在80到120公里;  (2)運輸能力大,一般每列客車可載旅客1800人左右,一列貨車可裝2000到3500噸貨物,過載列車可裝20000多噸貨物;單線單向年最大貨物運輸能力達1800萬噸,複線達5500萬噸;執行組織較好的國家,單線單向年最大貨物運輸能力達4000萬噸,複線單向年最大貨物運輸能力超過l億噸;  (3)鐵路運輸過程受自然條件限制較小,連續性強,能保證全年執行;  (4)通用效能好,既可運客又可運各類不同的貨物;  (5)火車客貨運輸到發時間準確性較高;  (6)火車執行比較平穩,安全可靠;  (7)平均運距分別為公路運輸的25倍,為管道運輸的1.15倍,但不足水路運輸的一半,不到民航運輸的1/3.

從經濟指標上看,鐵路運輸的優點有:  (1)鐵路運輸成本較低,1981我國鐵路運輸成本分別是汽車運輸成本的1/11~1/17,民航運輸成本的1/97~1/267;  (2)能耗較低,每千噸公里耗標準燃料為汽車運輸的1/11~1/15,為民航運輸的1/174,但是這兩種指標都高於沿海和內河運輸.  鐵路運輸的缺點是:

  (1)投資太高,單線鐵路每公里造價為100~300萬元之間,複線造價在400~500萬元之間;  (2)建設週期長,一條幹線要建設5~10年,而且,佔地太多,隨著人口的增長,將給社會增加更多的負擔.  因此,綜合考慮,鐵路適於在內陸地區運送中、長距離、大運量,時間性強、可靠性要求高的一般貨物和特種貨物;從投資效果看,在運輸量比較大的地區之間建設鐵路比較合理.

案例分析:希望瞭解本案所涉及的法律法規 每一方所涉及的法律法規 法律法規本身 侵權行為法的具體條例 110

5樓:djxsjjx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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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

我想你一定是遇到類似情況了吧?別研究了.那是國外.在國內只能認倒黴.你騎車撞我車了.你受傷了.我還得賠你錢.這就是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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