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到發工資的時候,想辭職走人,合同時間沒到,我申請辭職能拿到工資走人嗎?

2022-10-10 07:11:47 字數 3801 閱讀 6527

1樓:北京朝陽蘇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單位壓工資屬於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你有權隨時走人,並要求支付未支付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未籤合同你可以要求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你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2樓:鄭州律師劉永強

你好:和老闆協商,如果知道協商不成就不要暴露自己想走,否則什麼都得不到,開了工資再走。

3樓:藝標電器

就說急用,預支一個月工資後走人。

4樓:大律師劉勇

您好:看了你的問題做如下答覆:

既然單位沒有給你簽訂合同,只要證明有事實的勞動關係就可以,可以向單位索要雙倍的薪水。

既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幫助到您,如果滿意接受並贊。

5樓:律師助理小趙

可以和公司老闆協商,否則要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

關於辭職直接走人工資如果不發怎麼辦?

6樓:

如果他們不發,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要工資,如果還不支付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7樓:傻了吧唧的玩

不管什麼原因,如果不是因為你,給公司造成了損失,公司必須給你發工資!@

這個公司是你勞動所得,如果到時候不發公司,你可以直接去勞動局,讓他們給你要這個工資

而且他們也很願意為你做這個!!! 我建議你,去找老闆好好說一下,儘量能不動用勞動局

8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去了,先協商,協商不行你就告訴他,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不要太擔心,相信你會順利拿到錢的。

9樓:時雨流觴

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在離職前都有交接和說好的,或是現付,或是到時間打到卡里

10樓:在鼎山盡情唱歌的藏狼

我現在辭職,人都走了,他說。工資是7月20幾號發,然後。七月份的工資是八月份發。根據勞動法,辭職走人應該給我發工資。

有什麼辦法可以馬上辭職,並且馬上走人就發工資,還不扣工資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在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某些情況下,是可以立刻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賠償的。無論任何情況下的離職,用人單位都不可以剋扣和拖欠工資,否則是屬於違法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2樓:韓飛律師

如果用人單位的行為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是可以被迫辭職的,並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是不能剋扣其工資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3樓:

很久以前,我老鄉叫我打**他廠裡說他媽媽被車撞死了(其實他媽很多年以前就被車撞死了),叫他趕快回家,接**的是廠領導。他被轉告後假裝很傷心,飯也吃不下倒掉了。之後廠裡馬上就給他算工資讓他回家了。

希望對你有啟發!

14樓:天蓬

得罪上司!指手畫腳!最好喝點酒說大話,嘿嘿這個公司沒有我爺們怎麼怎麼的沒有老子肯定不行!保證馬上開除發工資!明天假裝酒醒後悔恨不已!

15樓:孫行者來也哈哈

這就要看你在公司的地位牛不牛了。

16樓:連碩連哲

組長天天找活幹,累死累活,壓力

合同時間沒到,我申請辭職能拿到工資走人嗎?

17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合同沒到期想換工作,需履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義務,且繼續工作至三十天屆滿。

否則,單位有權扣發已工作期間的工資,但最多不超過一個月。

需要提供單位收到辭呈的證據或證明。

通常情況下,是以特快專遞迴執為憑。

18樓:深圳張勇律師

在試用期內,你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過用期,你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

你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天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

19樓:羅長江律師

你有權辭職,無需老闆批准,應給你結清工資,必要時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如果辭職還沒到規定時間公司就讓走人那是不是就能算是辭退。能當天就給我結清工資嗎

20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在提出辭職之後,單位是可以在一個月內安排員工離職的,並非一定要等到一個月,但是員工在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可以要求單位結清工資的。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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