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考勤獎罰辭退 制度

2022-10-20 13:54:30 字數 6899 閱讀 4615

1樓:合易人力資源

考勤管理規定

1. 目的:為規範公司考勤管理;

2. 範圍:全體員工;

3. 打卡:

3.1除總經理規定不需打卡的特殊人員外,均得按規定打卡;各部門作息時間請參照《各部門作息時間一覽表》;

3.3員工月遲到小於等於3次,總遲到分鐘數小於10分鐘,不予處罰,否則,按遲到總分鐘數x和遲到總次數y的x+(2+y)y元進行處罰;

3.3因遲到而故意不打卡並讓部門主管籤卡者,一經查出,予以責任人小過處分,予以為員工籤卡的主管人員大過處分;

3.4因公外出等原因而無法按要求及時打卡的,必須在回崗後2小時內填寫《考勤延誤單》,註明考勤延誤事由經部門主管人員稽核後交人事行政部備案。因其他個人原因或工作原因未打卡而確實到崗者應於當班填寫《考勤延誤單》,由部門主管確認後送人事行政部稽核備案;因忘記打卡而籤卡的月超過5次每次扣款5元,因工作原因無法打卡填具的考勤延誤單不予處罰;同一天內,一次未打卡扣罰半天工資,同一班次二次未打卡按曠工半天論處,三次及三次以上未打卡按曠工一天論處;

3.5禁止打連卡(2次打卡間隔少於20分鐘視為連卡),違者扣罰半天工資;連班者無須打卡,由部門經理籤卡,禁止代人打卡,違者記大過處分;

3.6凡打完上班卡或加班卡者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期間禁止干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視情況予以口頭警告到大過處分;

3.7員工出差,應填具《出差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審批、總經理核准後交人事行政部作為籤卡依據;

4. 調班與加班

4.1員工不得擅自調班,因擅自調班致使空崗者按曠工半天論處;如因故須調班,須填寫《調班表》,報部門主管審批後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4.2根據工作需要,由部門主管或櫃檯長提出加班申請,填寫《加班通知單》,報部門經理、人事行政經理批准後生效,非營運部人員加班須經部門主管提出申請、部門經理稽核,總經理核准後予以計發加班工資;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加班安排者,按等時曠工論處;

4.3日常加班按加班時長(以小時為單位,下同)享受相當於基本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國家法定節日加班可獲相當於基本工資300%的加班工資(參照本規定7.10);原則上加班者可填寫《補休單》享受等倍於加班時長的補休;商場營業結束後安排員工加班至凌晨2點前的,次日予以調換班次,不予補休;加班至凌晨2點後的,當天安排補休;

5.1員工每月可帶薪休假3天;須提前1天向部門主管提出休假申請並接受上級的休假調控;

5.2員工當月除開公休與調班無其他考勤異常記錄者,可享受60元全勤獎;員工月休假x天小於3天,予以3-x計發等倍基本薪資;員工月請休假超過5天,取消公休假待遇;

5. 曠工

5.1未經請假、事前請假未經批准或請假到期未續假而沒有上班的,一律以曠工論處。對曠工者按曠工時間的3倍扣罰當月工資。

月連續曠工二天或月累計曠工二次(含)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予核算未給付薪資;

6. 請假

6.1事假

6.1.1員工遇事可申請事假,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按要求審批,並於正式休假前將《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

6.1.2營運系統人員事假2天(含)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請假2天(不含)至5天(不含),由部門經理審查,人事行政經理批准;請假5天(含)以上,報總經理審批。

辦公系統人員事假3天(含)以內,由部門經理審批;請假3天(不含)以上,報總經理審批;

6.1.3突發事件或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者,應於營業開始之前以**或其他方式報告直接上級或部門主管;假期結束後須辦理補假手續;

6.2病假

6.2.1員工因病不能上班可申請病假,持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報告》等相關證明辦理手續。

6.2.2因急症不能上班者,須在正常營業前報告櫃檯長或部門主管,病癒上班時攜相關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6.3婚假,員工入職滿1年以上可享受婚假;

6.3.1持有效《結婚證書》可申請婚假,婚假為3天,夫妻雙方均系晚婚的(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婚假為7天。婚假不得分期使用;

6.3.2配偶在泉州地區外,員工需前往結婚的,另給路程假;

6.4產假、護理假及相關(員工入職1年以上持相關證明可享受)

6.4.1員工生育可持有效《生育證》申請產假90天(含產前14天)。難產或生育雙胞胎的,可憑醫院證明,再行延長產假14天。

6.4.2女員工產假後60天哺乳期內(嬰兒出生後120天內),每天可提前1小時下班,但須經部門主管批准,並將審批手續連同排班表送人力資源部。

6.4.3男員工在妻子生育時,持醫院證明,可一次性申請10天護理假。

6.4.4員工計劃內接受節育手術的,持相關證明,可申請7天假期。

6.4.5員工流產或計劃外施行節育手術的,假期按病假處理。

6.5喪假

6.5.1員工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的,給予喪假3天,同胞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公、婆婆亡故給予喪假1天,其他親屬亡故,按事假處理;

6.5.2泉州地區外奔喪的,另給路程假。

6.6探親假,員工入職滿2年(含試用期),有下列情形的,可申請探親假:

6.6.1員工夫妻雙方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每年可申請一次探親假,省外假期10天,省內泉州地區以外5天;

6.6.2未婚員工不能在公休假日探望父母(直系血親)的,每年可申請一次探親假,省外7天,省內5天;

6.6.3已婚員工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探望父母的,每3年可申請一次探親假;省外7天,省內5天;

6.6.4以上1、2、3項只能享受其中一項;

6.6.5探親假不得分期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

6.6.6探親假須經部門經理審查,總經理核准;

6.6.7員工申請探親假,但因工作需要,當年無法安排探親的,按加班給予補貼;

6.7工傷假

6.7.1員工因公負傷,經公司認可、醫療機構認定不能堅持工作的,根據實際情況核准員工工傷假。

醫療費用參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因個人因素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負傷的,不在此列;工傷假由部門經理審查、總經理核准;

6.8年假,櫃檯長級(含)以上人員可享受年假

6.8.1員工入職滿二年到十年(含試用期),可申請年假6天,十年以上,可申請年假10天;員工工齡按最後一次入職日期起計算;

6.8.2員工憑《年休卡》申請年假;《年休卡》由員工保管,遺失不補;

6.8.3員工一年內病假、事假超過30天,有成功申請過產假的,均不享受年假;

6.9假期薪酬計算及其他

6.9.1連續病假超過60天、年累計病假或事假超過40天公司有權辭退處理;

6.9.2事假期間不享受基本工資、獎金及其他補貼;

6.9.3病假、婚假、產假、節育假、護理假、喪假、探親假期間,享有基本工資。

6.9.4有薪年假、工傷假期間,享有基本工資和獎金;

6.9.5申請假期超出規定可請天數,按事假審批和處理;

6.9.6實際離崗天數超過批准假期部分,按曠工處理。

6.9.7上述有薪假,自員工享受完畢之日起半年內離職,公司有權取消其帶薪休假待遇。帶薪假薪資發放由員工向人力部提出申請,人力部有權在不超過半年時限內決定其發放時間;

6.10國家法定節日:清明、端午、五

一、中秋、元旦放假一天,國慶、春節放假三天;如未放假,公司予以3倍於基本工資的加班薪資;

7.考勤資料

7.1凡離職的員工,人事行政部應在員工離職當天收取其考勤卡,核算上班天數存檔;

7.2未經人事行政部同意,任何員工不得將考勤卡帶離打卡地點;

7.3除部門經理可依規定在考勤卡上籤卡外,其他任何人員籤卡均屬無效籤卡;

7.4.每月10日前,人事行政部應完成所有員工考勤資料核算,並錄入《年度考核資料庫》;

7.5每月12日前,人事行政部將考勤資料交財務部作為員工薪資核算的依據;

8.本規定由人事行政部制定並保留最終解釋權和修改權;

9.本規定總經理核准生效;

10.本規定如與以往考勤檔案相牴觸,以本制度為準;

11.本規定自2008-7-1起施行;

2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可以分不同的班次,一般情況是9個半小時。早上8點上班的,就要17:30下班;早上10點上班的,19:30下班;中午12:00上班的,晚上9:30下班。

員工考勤制度中規定: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當月工資。這條合理不???

3樓:匿名使用者

按法律規定,對於用人單位對有曠工行為的員工進行辭退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拒發工資是違法行為。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4樓:中國勞動網

曠工當日沒有工資,但是不發當月工資不合理也不合法,千萬不要這樣做,會有風險。

5樓:老浦家小浦

1。針對制度本身合理性:一要合法;二要公示;三要讓員工知曉。

2。首先條款中關於不發工資不合法。

3。要確認此條款有無公示,有無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員工本人有無簽字代表知曉規章制度等等。

4。員工以此為據對單位進行投訴,單位有提供證據的義務。

6樓:匿名使用者

合理的。這是勞動法允許公司的自行規章制度。勞動法規定非法解僱的只有四種情況:

1.女職工懷孕、哺乳期間;

2.職工在醫療期間受傷的;

3.職業病工傷致使喪失部分勞動能力的;

4.違法違規的。

誰能幫忙提供份公司員工獎懲制度(注:不要網路上的)

7樓:冷冷的冰雨

先給我個最佳答案,我給你發一份

8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公司現在有多少人和分班,屬於流水線還是計件的,要不沒法給你單獨提供,把你的公司說具體點好嗎?

9樓:第甘

把你公司的具體情況,人數、流程、目前的問題、想達到的目的說下。我好給你分析.

這些沒有提供說明你是想要,但是心太浮躁!!

公司以員工違法公司的考勤制度為由辭退員工合理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合同。你違反公司考勤制度不是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所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雙倍補償標準進行賠償。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11樓:king_康先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

保證順利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生產製度、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衛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3.每臺裝置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環境衛生工作,保證廠容廠貌的整潔。

5.食堂衛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七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八條:生產、辦公場所嚴禁吸菸

第九條:任何員工不能洩露公司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

第十條:不說任何不利於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

第十一條:不作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二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准方可進出。

第十三條:宿舍裡嚴禁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 第十四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五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向負責人啟示,批准同意後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得到公司認可後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後果者,責任自負。

第十九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後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二十一條: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第二十二條: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原材料及產成品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平等就業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六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七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

第二十八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六章:員工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

第三十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員工有義務提高勞動技能水平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三十三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300元。

第三十四條:整月全勤者,獎勵全勤獎,獎金100元。

第三十五條: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給予全廠通報的處分,對於通報處罰不認可的給予打掃廠區衛生處分(工作時間以外,不計報酬)。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是實現某種功能和特定目標的社會組織乃至整個社會的一系列規範體系。制度的第一含義便是指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式辦事的規程。

漢語中「制」有節制、限制的意思,「度」有尺度、標準的意思。這兩個字結合起來,表明制度是節制人們行為的尺度。制度包括可辨別的正式制度和難以辨識的非正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