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繼承權問題,房屋繼承權問題?

2022-11-07 13:32:06 字數 5209 閱讀 1299

1樓:鄭莊公

其實並不需要出具死亡證明,我有一個最好的建議:你們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宣告你祖父母死亡,只要法定期限4年一過,你們就成為合法的繼承者。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間,經利害關係人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根據《民法通則》第23條規定,死亡宣告的要件有三:

第一,須失蹤人離去向來之住所或居所而下落不明,既不能判定其尚生存,也無法證實其已死亡。

第二,須失蹤期間屆滿。失蹤人下落不明的狀態須持續存在,並經過一個法定期間(失蹤期間)。一般為4年,特殊情況下為2年。

第三,須由利害關係人申請。包括失蹤人之近親屬及與其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自然人和法人。例如,繼承人,債權人,保險合同之受益人。

宣告死亡的條件為:(1)下落不明滿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兩年的;(2)利害關係人的申請;(3)人民法院的受理和宣告。其效力是:

被宣告死亡人喪失民事主體資格,其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終止;其原先參加的民事法律關係歸於消滅;其婚姻關係自然解除;其個人合法財產變為遺產開始繼承。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產權登記是你父親的名子,那麼只需要出具你父親的死亡證明,戶口等手續去房產所辦理登記變更就行了。不用出具你爺爺奶奶的死亡證明,更不用出具你父親的爺爺和你爺爺的爺爺的死亡證明。事實就是事實,以前哪死亡證明啊~幾十年了,就算有也放成末了!!!

如果產權登記是你爺爺奶奶的名字,可以到你爺爺奶奶原住所地的村委會或者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然後到基層人民法院宣告他們死亡。然後出具死亡證明,戶口等手續去房產所辦理登記變更就行了。

另外: 你家戶口本上有你爺爺奶奶的名字嗎?????????????60年到現在已經換過幾次戶口本了,60年左右死亡的人不應該還留在戶口本上啊!!!

你家戶口本的戶主是你父親吧????你找可以證明你父親是你爺爺奶奶的兒子的證明,然後拿你家戶口本去公安機關補辦死亡證明!

3樓:匿名使用者

死亡都是要經過登記的,也就是說找村子裡或者大隊什麼的出示個證明應該是沒有用的。

現在你們沒有死亡證明。還是有辦法的,比如,讓你母親直接到法院去申請你爺爺奶奶的死亡,法院會在1年之內宣告你爺爺奶奶死亡,繼承依舊進行。

另外,如果辦理產權的相關單位不會要你們的路費食宿費,別人是國家報銷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上面說的那樣麻煩。

你可以到你爺爺奶奶以前居住的村委會出具死亡證明即可,也可以到當地派出所戶籍部門出具證明,這是他們的工作職責。

如果有派出所或當地出具的證明,通常他們不會再去查的,當然如果要去調查,按規定費用由他們自行承擔,但通常他們會讓你來承擔的。

5樓:匿名使用者

1針對你爺爺奶奶的死亡問題:

a可以到村委會開具證明,或者派出所開具證明。

b可以到爺爺奶奶原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宣告他們死亡,費用50元。

辦理產權的單位是不會去陪你到老家查證的,只要拿到相關證明,就可以申請過戶。

6樓:卞歆

關於證明問題,目前的立法狀況比較混亂,理論上村委會和街道辦開局的證明檔案是不具有效力的,但實踐操作中找他們開證明是有效的,你可以去相關部門諮詢一下。

關於相關單位查證,如果能提供合理的證明材料,他們一般不會去查證的,一般**部門,都是無利不起早的,為了這個專門去查證的可能性很小,如果真來了,那麼費用也是他們自擔的。也正因如此他們才更不會主動上門查證。如果他們堅持那樣做,只有兩種可能,一,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

二,想要點「黑錢」,找個藉口。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7樓:

沒那麼麻煩,你祖父母與此無關,你母親應當是該房屋的共有人,如果產權登記僅有你父親的名子,那麼出具死亡證明,戶口等手續辦理登記變更就行了.如果產權登記是共有人的話什麼都不辦也沒事.最好是變更一下.

8樓:天津市劉律師

如果房產是你父親的名字,則由你與你母親來繼承,這事可與房管局來聯絡具體過戶所需材料,你的一些想法太偏激,實踐中不會是這麼的複雜的.

9樓:40年代的人

我父親去世,沒立遺囑,爺爺奶奶也早已過世,房屋繼承權因該是我母親或者是子女吧???

這不需要什麼證明.你們住在那裡是自然繼承.還要搞得那麼複雜.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法通則》第23條規定,死亡宣告的要件有三:

死亡都是要經過登記的,也就是說找村子裡或者大隊什麼的出示個證明應該是沒有用的。

現在你們沒有死亡證明。還是有辦法的,比如,讓你母親直接到法院去申請你爺爺奶奶的死亡,法院會在1年之內宣告你爺爺奶奶死亡,繼承依舊進行。

另外,如果辦理產權的相關單位不會要你們的路費食宿費,別人是國家報銷的。

第一,須失蹤人離去向來之住所或居所而下落不明,既不能判定其尚生存,也無法證實其已死亡。

第二,須失蹤期間屆滿。失蹤人下落不明的狀態須持續存在,並經過一個法定期間(失蹤期間)。一般為4年,特殊情況下為2年。

第三,須由利害關係人申請。包括失蹤人之近親屬及與其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自然人和法人。例如,繼承人,債權人,保險合同之受益人。

宣告死亡的條件為:(1)下落不明滿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兩年的;(2)利害關係人的申請;(3)人民法院的受理和宣告。其效力是:

被宣告死亡人喪失民事主體資格,其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終止;其原先參加的民事法律關係歸於消滅;其婚姻關係自然解除;其個人合法財產變為遺產開始繼承。

房屋繼承權問題?

11樓:皆有可能

認定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並不是以房產證上記載的是雙方姓名還是一方姓名為標準。

如果該房產是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那麼房產就為夫妻婚後的共有財產,無論登記在誰名下,都不改變它是共同財產的性質。妻子死後,丈夫和孩子就為第一繼承人,繼承妻子在房產中佔有的份額。

12樓:是李大憨呀

你看你的房產證日期是你結婚證日期以前還是以後。以前的話。和你沒半毛錢關係。以後就是共同財產。子女可以分割

房屋繼承權問題 20

13樓:匿名使用者

1 :父親去世後,房子的所有權歸誰?

還在父親身上。要去辦理過戶。

2:房子為和後妻共同買的房。

在法律上要拿出證據來。

3:房子的繼承權是否長期有效,還是去世後立即繼承?

繼承法第八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意思是過2年也可以上訴但是法院不支援你的主張),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你光說你不知道是不可以的)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20年的意思是你不知道或者因該不知道的情況下),不得再提起訴訟。

4:如果不繼承,是否預設為後妻繼承?

我不太理解你的意思。。。給你解釋下繼承法你就知道了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又第一順序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的第2順序繼承。是平分的。。但是特別要注意的是例:

家中父親去世母親在世 其下有倆個兒女。如何分配呢?拿10快錢分 首先房子是夫妻共有的。

那麼本身就是一人一半 母親5快 父親5快。父親不在了 沒有遺囑那麼將是兒女和母親分父親留下的5快。母親的5快就是母親的。

5:後妻能否把房子寫遺囑給她自己的孩子?

這問題。。。上個問題你要讀懂了 就不用解釋了 ,,,而且像您這個事父親去世多長時間都沒是 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財產分割,,,母親在沒繼承到父親的份額情況下只能遺囑自己的那5快錢份額。

如果能在家庭內部解決就在家庭內部解決畢竟親情還在 如果你不顧及親情 你的母親也不顧及親情的情況下那就只能通過法律的**來解決了 及時** 肯定是有殺傷性的了。而且特別勸告。。一般民事案件事實清楚。

一般也不會是您完勝的。因為在中國是人管人 不是法官人。不能怪法。。

因為中國法律處於嬰兒階段。80%以上的規定都是可以人判的 。換句話說。。。

打官司打的就是錢。你關係到位。錢到位。

法官在不離譜的情況下判決書你說了算。

有問題在追問。

14樓:匿名使用者

前妻的女兒和後妻對去者的部分都有繼承權.如果有證據其沒有盡贍養的義務可以不於繼承.繼承者在沒有表示放棄繼承的表示及擁有繼承權.後妻有權對自己的部分進行遺囑...

15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1、所有權不可能屬於死者,此時的房產屬於全體繼承人共同共有。

2、不是長期有效,當事人在知道/應當知道自己的繼承權受侵犯,2年之內應提起訴訟。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3、沒有什麼預設繼承的說法,你如果要放棄繼承,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4、如果後妻取得所有權,或者得到部分所有權,她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所以完全有權寫遺囑將房產給其子女繼承

關於房屋繼承權問題

16樓:匿名使用者

爺爺奶奶去世,房產證是父親的名字,從法律上來講,這房子就是父親的。那麼父親做為房屋的所有人,有權制定繼承人,也可以不指定繼承人,而是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

指定繼承人的情況下,以遺囑或扶養協議指定的繼承人為準。不指定的情況下,妻子和兒子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爺爺奶奶去世),都擁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17樓:

如果屬於婚姻期間父母共有,應該父母平分,然後父親部分應該由配偶子女平等繼承

有關房屋繼承權的法律問題,有關房屋繼承權的法律問題。

所謂繼承權主體,也就是享有繼承權 能行使繼承權的主體。根據 繼承法 的相關規定,繼承權主體可以通過法律的直接規定明確,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指定,也可以通過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指定。具體為以下三類 1.法定繼承人。即指被繼承人的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法 第10條...

財產繼承權,繼承權如何分配?

如果你哥的兩個女兒都沒有在他的身邊,進校的話,那麼你是有權利繼承你哥哥的財產的,你可以主張你的權利。在你哥哥沒有遺囑的情況下 走法定繼承 你屬於第二順位 你哥哥的女兒是第一順位 按我國法律只有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或者已 第二順位才能夠繼承 也就是說你沒有 你哥哥的財產他的孩子有繼承權,你可以在財產里扣...

關於房屋繼承權的手續,夫妻一方死亡,配偶繼承房產的另一半需要什麼手續

房產繼承手續要怎麼辦?夫妻一方死亡,房產證如何更名給另一方 可以出示他的死完證明啊,帶過去辦就可以了 夫妻共有房產一方死亡另一方怎麼繼承 婚姻法 夫妻一方突然死亡,另一方有權繼承所有財產嗎?那房產就是屬於還活著的那一方了,如果其他兒女要求繼承的話,那活著的一方分1 2,其他子女共同分剩餘的1 2 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