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債權人申請執行的條件有哪些,民事訴訟法簡答題債權人申請執行的條件有哪些

2022-11-21 04:36:07 字數 4326 閱讀 8816

1樓:誠心為您諮詢

債權人申請執行的條件,一是裁判文書有可供執行的內容,二是裁判文書已經生效。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六十三條 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權利義務主體明確;

(二)給付內容明確。

法律文書確定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明確繼續履行的具體內容。

2樓:畢生火焰燃盡你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據以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且有執行內容。

2、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義務期限已經屆滿,義務人仍未履行義務。

3、必須在規定的申請執行期限內提出申請。

4、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

民事訴訟法簡答題債權人申請執行的條件有哪些

3樓:誠心為您諮詢

債權人申請執行的條件,一是裁判文書有可供執行的內容,二是裁判文書已經生效。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六十三條 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權利義務主體明確;

(二)給付內容明確。

法律文書確定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明確繼續履行的具體內容。

簡要回答申請執行的條件

4樓:不上路新手

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後,由於債務人不履行或拒絕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當事人在法定的執行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啟動執行程式的叫申請執行.  申請執行的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申請執行的管轄法院: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多個債權人對同一債務人申請執行,應按什麼順序

5樓:於昌斌的

法律規定,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的順序是:「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8條之規定:

(1)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雖然不同,但執行的目的都是,相對於申請執行人來說對被執行人都享有給付金錢權或物權。在給付權的問題上,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的受償。

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自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

(2)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3)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在分配中可以主張優先受償權。

(4)被執行人的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再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

6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一、依你所述,如果被執行人為公民或其他組織(先依此原則):

其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法院查封,扣押或凍結,如你所述已經被財產保全的。

若無其他財產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

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

二、如果現在只有你有生效判決,先執行你的申請。

如果你的債權也未有生效判決,那就屬於: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

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包括財產保全所採取的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擴充套件資料:

債權人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人和**商。

他們或者給予了公司貸款,或者為公司提供了存貨物資和裝置。

債權人,他們最關心的莫過於是否能及時獲取貸款本息和收到貨款。 [1]

在羅馬法中,債具有嚴格的人身性質,債權、債務不得轉讓。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交換關係的複雜,債權債務逐漸可以轉讓,允許第三人享受債權或者履行債務,所以債權人的嚴格的人身信任性質則遠遠超過了過去。

債權人和債務人是在權利主體與義務主體絕對情況下進行創分的,在大多數債的關係中,當事人可能既是債權人,又是債務人,既享受權利,又承擔義務。

預付方(creditors)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

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

貸款債權人最關心的是債權的安全,包括貸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償付。

他們需要了解企業的獲利能力和現金流量,以及有無其他需要到期償還的貸款。

商業債權人最關心的是企業準時償還貸款的能力,

因此,他們需要了解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比率。按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

在民間借貸關係中,將錢借給他人的人,稱為債權人;相對而言從別人手中借錢,欠別人錢的人稱為債務人。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債權性質分

1,如果有擔保債權,優先普通債權。其中:留置權〉質押權〉抵押權〉保證〉普通債權

2,如果沒有擔保債權,只是普通債權,按取得債權的時間順序。

8樓:方馨敬未央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88條 「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同時,結合《執行規定》第90條「被執行人為公民或其他組織,其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的規定

如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的債務,則應當依據《執行規定》第90條的規定由各債權人蔘與分配,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訴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民訴意見》)第299條「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有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的執行中,被執行人的財產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順序清償,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按照比例分配。……」的規定。

所以,您提到的,如果公司可供執行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應該按照《執行規定》第90條、《民訴意見》第299條對提取的企業執行款按比例進行分配。

希望以上能幫到您,如有相關問題可諮詢北京友恆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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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說,該人身保險的受益人如果是死者的母親,則其母親在其死後擁有向保險公司請求支付保險金的請求權,該請求權為債權性質,債權債務雙方是死者母親和保險公司。由於死者的民事能力已經消滅,就不再與該保險合同有關,其債務也是如此。因而,保險受益人如果是其母親,則債權人無權向其請求實現債權。如果該保險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