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離婚後撫養費的問題,希望有對法律十分了解的高人,幫忙做下解釋

2022-12-31 13:20:45 字數 5410 閱讀 8432

1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很鬱悶,男方純屬沒事找抽的。

1.協議時一個月付800,老實說,不太奢侈的話,800可以養一成年人了,雖然不能剩什麼錢泡妞。拿廣州來說,很多人一千來塊的工資,如果扣除房租、交通費等雜項,不也就差不多了嗎?

2.實在給不了時,你就不給唄,女方同意你硬不給,幹嘛屁顛屁顛跑去法院告?要告也等女方告,你答辯說生活有困難,再趁勢來一個反訴要求變更撫養協議,順帶舉舉證表明生活超級困難,偶爾在法官面前嘆嘆「虎落平陽」、「英雄氣短」的淒涼之境,指不定這事兒就成了。

3.實在是輸了時,那也沒事,輸了就輸了唄,該不給還不給,沒錢咋給啊?有錢再補回來唄,自家孩子,有錢還會不捨得給嗎,真是的。

2樓:

可以,你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找專業的律師,讓律師代表你跟女方進行商談,重新制定離婚協議,更改撫養費的問題

注:法律援救中心的律師一般不收費,可以幫你節省一筆律師費

3樓:30年資深律師

申請法律援助需要相應條件,並不容易。

既然已經達成協議,則必須履行協議。至少作為債務,今後應當返還。

4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聽了法官的話,還是見了判決書,如果只是法官告訴你的意見,你沒必要聽,等判決書出來,不服的話可以上訴,鑑於男方的情況,還是找律師諮詢一下最好,樓上的意見很好,真的是困難的話是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即便是批不了援助律師,也可以找援助中心的工作者諮詢一下嗎,他們諮詢是不收費的。

5樓:李永輝律師

按照法律規定,孩子的撫養費標準雙方有協議的,可以按照協議來執行,但是這不影響在特殊情況下,要求降低或者提高撫養費。可以起訴到法院,您需要證明您的收入過少。

6樓:鄭少芬律師

若男方收入明顯很低,則可適當調整。

關於孩子撫養費的法律問題!那位高人給指點一下!

7樓:北京張靜律師

男方去世,不需要再離婚了,婚姻終止了。男方父母沒有直接撫養你女兒的義務。屬於男方的財產(包括男方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由你、男方的父母、你的女兒來繼承,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8樓:匿名使用者

上述問題,每一個都讓人費解。。。男方人都去世了,你還要求離婚?丈夫死了,妻子擁有一半的夫妻共同財產,屬於丈夫的部分財產當然由妻子孩子和父母共同繼承。

同時孩子的母親還在,祖父母沒有義務承擔撫養費。

9樓:匿名使用者

一方已經去世何來離婚的說法,屬於男方的財產由男方父母、妻子、子女共同繼承!

關於離婚後撫養費的問題.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位朋友最好還是不要離婚,離婚對孩子的打擊是無法形容的,是多少金錢都不能彌補的。希望你們能夠加強溝通,我的孩子也十個月,孩子媽媽帶,有了孩子,自己肯定要付出更多的辛苦,不可能像以前一樣,想玩就玩,現在就要一切以孩子為主,仔細想想,孩子帶給我們的快樂更多,有了奮鬥的希望。每個父母都要有責任心,耐心。

真心希望你們能夠幸福!

11樓:匿名使用者

您查當地的收入 協商不成,起訴後法院判決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2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9.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10.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1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

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1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12樓:八三老人

主要取決於你所在地的生活水平,一般以對方的月收入為準,也可以協商而定。

13樓:匿名使用者

確實司法實務中有這種演算法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還要結合當地的實際收入水平、當地撫養孩子需要的金額等諸多因素共同考慮才能確定。

離婚的話,首先應當調解,你可以再法院的主持下和對方達成調解,為了孩子的成長一般情況下孩子的父親是不會這麼吝嗇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撫養費就是基本工資的20%-30%,連加班費都不算,所以可能比你剛說的3000-4000這個基數可能還會少,除非他是過錯方.

當然如果他心好,為了孩子他可以主動多給

我想諮詢一下關於離婚財產的問題,希望有懂相關法律大哥大姐幫忙解釋一下。 10

15樓:魔流劍小風叔

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房子和他一點關係沒有!

因為土地證,房產證都是你媽媽的名字。

建房子出力是應該的。出錢,你可以退一半給他,因為出的那部分錢是你姐姐和他的共同財產。

現在就可以讓他滾蛋。至於孩子的撫養費,是你姐姐收入的20-30%,按月給。

當初房子寫你媽媽的名字是誰的主意啊,真要好好感謝他

16樓:㝽玥

按敘述那房子產權是你媽名字。再是你爸媽出地出力出大部分資金,你姐夫才出力和三分之一資金,其中資金有你姐姐一半,目前要離婚,不客氣的話你姐夫最多可拿回當初出的資金一半,另一半是你姐姐的,婚姻維持中的財產是夫妻共有。因是你姐姐的女兒跟你姐夫過,所以考慮孫女的利益可分給他一層房間。

至於你姐夫提出的要求是過分不合理的。

17樓:

根據物權法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所以,既然房屋產權登記的是你媽媽的名字,那麼房屋就是你媽媽的,根本不是你姐姐和姐夫的共同財產,不需要分割,有你媽媽所有。

關於我父母離婚後,我的撫養費的問題 請教法律專業人士幫忙。

18樓:leo施

你好,首先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是有幾個問題不得不說明。

首先,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至子女成年為止,即18週歲。對於子女是不完全行為能力人以及還在校的學生(高中及以下)仍可撫養,但已經不是基於父母的親權,而是給於親屬關係。你指的19歲不知是19週歲還是虛歲。

你可以算一下自己究竟是否滿了18週歲。還有,不知你是否還在念高中,這是你要弄清楚的。

其次,在過去的十幾年中,既然你母親始終為履行撫養義務,也沒有行駛探望權,你的法定監護人即你父親為什麼沒有及時向法院提出,要求你母親履行義務?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是2年,除斥時效是20年(除斥時效的使用時給予你至少每隔2年久行駛一次請求權,累計不超過20年)。很明顯,你的請求權早就過了訴訟時效了。

個人認為,首先,你應該弄清楚自己現在還是高中在讀,是否未滿18週歲,如果符合以上兩個條件的任意一個,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對你母親強制履行。你應該有父母當初離婚時的達成的離婚協議書,或者訴訟離婚時在法院的備案資料,看看當時是怎麼約定每個月給多少,怎麼給,多久給一次撫養費。如:

通過銀行卡的,那麼銀行有記錄。如果是給現金的,是否有人可作證等。如果想要增加撫養費也是可以的。

我國撫養費的確定依據是:子女生活的需要,(如,生病,學習等,都可增加)父母的收入,子女生活地的生活水品。你可以蒐集相關的病歷證明或者學校的收據證明撫養費太少,要求增加。

其次,如果你已經不再念書,而且已經超過18週歲,我認為你已經不能基於當時你父母協議離婚時的協議內容,或者訴訟離婚時法院做出的相關判決請求你母親履行。我認為更好的解決方式是基於你母親違反了當初的約定,致使你和父親現在負擔加重,生活困難。最好能證明你們之所以十幾年沒有行駛請求權是有原因的。

如:父親外出打工。只要理由充分就可以說服法院相信你們是有正當的時效中止的原因的。

要求法院判你母親補償。

另外,鑑於你的案情比較複雜,涉及很多專業知識,建議你找當地的司法協助機構,那裡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

祝願你和你的父親能得到滿意的答覆。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要求你母親支付給你撫養費和教育費,標準是根據時期不同而有變化的,你可以諮詢你們當地的律師,他們清楚這個標準。當時法院判10元現在顯然是不行了,你可以起訴要求增加。

20樓:鼓落的風箏

很感動你對你父親的感恩之心。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不行。

其理由為,一你現在已經成年,到了十八歲,這是法律成年年齡,就是你上大學的費用都不會得到法院支援,二是原來有判決,如果當時你父親可以代你向法院起訴,要求在原判決之上增加撫育費是可以的,但當時你們放棄了其權利,現在已過訴訟二年的時效了。就是原判決的每月十元,你們也只能就二年內未給付的部分申請執行。

我建議你,一是以後對你父親好一點,以報答他對你的好,二是對你母親就算了,以仁愛之心對之,你想想你父親 當時都未去她斤斤計較,你作為其子女又何必。而且,儘管你母親未對你盡撫養義務,她以後要求你盡孝,你還不能免責,就是她起訴到法院要求你給付贍養費,法院都會適當地主張的。

21樓:書生百媚千紅

你可以找個專業的律師去諮詢一下更好。

22樓:行者無疆

如果是要追加18歲以後的費用估計是不行了,因為成年後,父母沒有那個義務了。

但是以前判的沒有履行的,這個屬於執行問題。。。個人還是去法院或者律師諮詢一下為好

理論上根據生活水平的提高,這個生活費的數目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提高的,但是還是要具體諮詢一下

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怎麼計算,關於撫養費有哪些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的通知 第七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

夫妻離婚後關於孩子的撫養費問題

希望對你有幫助,請採納。一 子女的撫養費具體有哪幾項?根據司法解釋,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 教育費 醫療費等費用。二 法院根據什麼標準確定撫養費?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1 子女的實際需要。2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3 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三 ...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問題,新婚姻法關於離婚後孩子撫養費問題

根據 國籍法 規定,不允許我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如果他們夫妻達不成協議,起訴到法院這個問題會涉及到。孩子撫養費給付目前依然參照最高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意見 執行。假設孩子能判給女方,法院只能按男方固定收入的20 至30 的比例判定撫養費。法院的判決必須有法律依據,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