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頒佈之前的事不違法,頒佈後要承擔後果嗎

2023-01-20 01:45:43 字數 5306 閱讀 4200

1樓:

法不溯及既往,不需要承擔。

2樓:莫名其妙

一樓回答的很準確,不再重複。

3樓:2011龍抬頭

你好,你所說的問題是刑法有沒有溯及力的問題,我國目前的處理原則是「從舊兼從輕」。情況是這樣的:

新刑法頒佈之前,所作行為在當時的法律是不違法的,那麼新刑法出來之後也是不違法的,不承擔後果。

新刑法頒佈之前,所作行為在當時的法律是違法的,但是新刑法關於此行為不認為是違法,或者雖然違法,但是依據新刑法所受處罰比頒佈之前要輕,那麼就依據新刑法。

法律頒佈日之前做的事 在頒佈之後要負責嗎 5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刑法第十二條【從舊兼從輕原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本法。

通俗地講,就是如果法律頒佈前不屬於犯罪行為的,頒佈後不追究。

5樓:匿名使用者

1、法律一般都不溯及既往,也就是不能約束法律頒佈之日前的行為;

2、如果有溯及既往的法律,都會在最後作出相應的規定。

6樓:

刑事法律只管頒佈之後的

民事法律有的要追究頒佈之前的,視具體情況而定。

7樓:泠映爍山新

我國一般是法不溯及既往。

8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的作用方面講,法律應該是規範法律實施之後的行為,即法不具有溯及力,不然無法體現法的作用。我們不應該要求後天的法來規範我今天的行為是否違法。民事法律調整非常廣泛的行為,假定我依據今天的法律結婚了,但是一年後新婚姻法規定我的情況結婚是無效婚姻,那麼我是否就不算結婚了呢?

如果這樣,法不將法。略舉一例便知,何來視情況而定。

9樓:light叔叔

你的問題其實就是想知道新頒佈法的溯及力問題,在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我國法律基本上都是既往不咎的。

在新刑法頒佈之前犯罪請問是按新刑法執行還是按舊刑法執行?

10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原則是從舊兼從輕。

從舊兼從輕,是指在新法實施後發現的違法行為發生在新法實施之前,原則上適用舊法,新法沒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認為是違法或者處罰較輕時,則按照新法處理。具體執行中應按照不同情

況分別處理:

(1) 舊法不認為是違法,而新法認為是違法,適用舊法,即新法沒有溯及力。對於這種情況不能以新法規定其違法為由而追究責任。

(2)舊法認為是違法,新法不認為是違法,應當適用新法,即新法具有溯及力。

(3)舊法和新法都認為是違法,並且按照新法的規定應當追責的,原則按舊法追責,即新法不具有溯及力,這就是從舊兼從輕原則所指的從舊。但是如果舊法處罰比較新法處罰重,則應適用新

法,新法具有溯及力,這便是從輕原則的體現。

11樓:昨天de歷史

刑法原則是從舊兼從輕。

也就是說,新刑法頒佈之前的犯罪行為,按照舊的刑法定罪量刑,但是,如果新刑法的量刑較舊刑法為輕,那麼就適用新刑法。

新的刑法修正案對無期徒刑的執行變得更嚴厲了,所以按照從舊兼從輕的原則,你這位朋友的無期徒刑執行還是應該按照之前的刑法規定予以執行,不適用修正案(八)的規定

刑法修正案釋出以前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是修正案釋出以後構成犯罪,請問這種情況怎麼解決?謝謝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刑法採用從舊兼從輕原則。即當一個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頒佈以前,此時要考慮的是先適用舊刑法。如果舊刑法不認為是犯罪的,則適用舊刑法。即不構成犯罪。

希望可以幫到你。

13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是什麼時候公訴、判決吧

14樓:浦東刑事律師

按以前的規定認為不構成犯罪。

15樓:老虎檯燈

未決犯適用 已決犯不適用

如果一個人犯罪是在新刑法頒佈之後 如果新刑法規定其有罪 而舊刑法規定無罪 可以適用舊刑法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原則是從舊兼從輕。

從舊兼從輕,是指在新法實施後發現的違法行為發生在新法實施之前,原則上適用舊法,新法沒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認為是違法或者處罰較輕時,則按照新法處理。具體執行中應按照不同情

況分別處理:

(1) 舊法不認為是違法,而新法認為是違法,適用舊法,即新法沒有溯及力。對於這種情況不能以新法規定其違法為由而追究責任。

(2)舊法認為是違法,新法不認為是違法,應當適用新法,即新法具有溯及力。

(3)舊法和新法都認為是違法,並且按照新法的規定應當追責的,原則按舊法追責,即新法不具有溯及力,這就是從舊兼從輕原則所指的從舊。但是如果舊法處罰比較新法處罰重,則應適用新法,新法具有溯及力,這便是從輕原則的體現。

17樓:

刑法第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本法。

請對照條文準確理解。

18樓:匿名使用者

剛才沒看清問題。

新刑法施行後實施新刑法規定為犯罪的行為,當然要適用新刑法的規定處罰,如危險駕駛罪,如果危險駕駛行為發生是今年5月1日前,就不構成犯罪,如果發生在5月1日後,就構成犯罪。

刑法規定的從舊兼從輕原則適用時,是看行為發生的時間,如上舉例,新法實施後發生的行為,是不能以此前未規定為犯罪而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的。如果適用,制定這法律還有用嗎?從邏輯關係上就可判定那是不可能的。

19樓:楊升霖

不行,不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

20樓:火星

這還用問嗎,新法出臺了舊法就廢止了,你說適用哪個。

新刑法實施後之前的案子怎樣解決

21樓:淮安浙江人

我國刑法規定:從舊兼從輕原則。適用於所有正在審理的案件,但已經生效的判決,則不適用,原判決仍然有效。

一、刑法的「從舊兼從輕」原則,用最簡單的話理解就是:「有利於被告人」的準則。

刑法的該規定主要是針對我國2023年舊刑法和2023年現行刑法之間的矛盾問題,且主要是針對新刑法溯及力的問題。即新刑法對公佈之前的行為是否認為是犯罪問題,以及如何適用等問題。

二、「從舊兼從輕」原則具體舉例說明:

首先,當遇到一個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頒佈以前,此時要考慮的是先適用舊刑法,即行為時的法律規定(從舊)。

其次考慮,如果是適用新的刑法更有利於被告人的話,如不認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處罰較輕的話,則應該對被告人使用新刑法(從輕)。

再次,如果是適用舊法更有利於被告人的話,如舊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是舊法規定的刑罰更輕時,則對被告人適用舊法。

最後,根據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是適用舊法還是新法,既所謂的「從舊兼從輕」原則。

「從舊兼從輕」原則是我國處理各種法律問題的一項基本原則,除了刑法適用外,其他涉及到的法律問題也都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

三、刑法的規定

《刑法》第1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依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本法(新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本法。

本法(新法)施行以前,依照當時的法律己經作出的生效判決,繼續有效。

根據新《刑法》第12條第2 款的規定,在新刑法施行以前,構成犯罪並正在服刑的人,仍然是有效的,同樣也不應將其提前釋放。因為根據我國刑法,新法的溯及力不能適用於己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指向的行為,當然更不適用於己經服刑完畢的犯罪行為。

法律制定之後會追究之前的違法行為嗎

22樓:空谷盤

本法出臺之前,做出的行為與這個法律「相牴觸」的,不追究法律責任。

因為之前的行為發生時,該法律沒有出臺,即使做了,當時無法可依。等到法律出臺以後,只能從法律生效之日起,開始執行。

每一項法律的出臺都會明文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起始時間。其法律效力不訴及本法出臺之前的行為。

23樓:第六感輝

王尼瑪你真的被人搞了

提起公訴後判決未下達,新的刑法頒佈了,參考以前的刑法還是新的刑法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問題是關於新舊刑法的適用性和法律的溯及力,而刑法對此的原則是「從舊兼從輕」

根據2023年刑法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總則第4章第8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當時的法律已經作出的生效判決,繼續有效。 這就是新刑法對刑法溯及力問題確定的原則,對於新刑法實施以前的案件,首先要依照舊刑法定罪量刑,即從舊,除非依照新刑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量刑較輕的,則適用新刑法,即從輕。

25樓:匿名使用者

未實施前應該參考以前的刑法

新出的規定出臺以後對以前的案件有用嗎?

26樓:淮安浙江人

已經判決的,不適用。尚未判決的,可以適用,但需要注意:從舊兼從輕原則,即只有新規定處理更輕的,才適用。

「從舊兼從輕」原則是我國處理各種法律問題的一項基本原則,除了刑法適用外,其他涉及到的法律問題也都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我國現時期主要採取從舊兼從輕原則,在特殊情況下采用溯及既往的原則。

1、首先,當遇到一個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頒佈以前,此時要考慮的是先適用舊刑法,即行為時的法律規定(從舊)。

2、其次考慮,如果是適用新的刑法更有利於被告人的話,如不認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處罰較輕的話,則應該對被告人使用新刑法。

3、其次,如果是適用舊法更有利於被告人的話,如舊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是舊法規定的刑罰更輕時則對被告人適用舊法。

4、最後,根據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是適用舊法還是新法,既所謂的「從舊兼從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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