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失蹤2年,女方持有戶口本和雙方結婚證可不可以到民證局辦離婚手續

2023-01-22 03:55:35 字數 783 閱讀 4058

1樓:樹靜而風止乎

不可以,只能到法院訴訟離婚。根據最高院民訴法適用意見的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2樓:風吹一臉

單方提出離 婚的都需要到法院提出離 婚訴訟的

3樓:戰略刀斧手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離婚理由。 兩個必須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滿兩年的。 夫妻分居有兩種型別: 第一種是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

第二種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礎不牢固,婚後沒有培養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滿兩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離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 一、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後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二、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

如果分居後又同居,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4樓:匿名使用者

聽說,你要先報失蹤的 ,滿幾年後可以辦理的吧,沒報失蹤的話,好像不行的。

男方的戶口本可以直接登出女方戶口本嗎

戶口登出是個法律概念,是戶口管理中的具體表現,主要包括失蹤人員戶口登出登記和死亡辦理戶口登出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第一款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 親屬 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居民如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

男方2023年農曆2月13,女方2023年農曆3月14請問在2023年適合領結婚證的日期

結婚吉日 14年 4月 17日 星期四 三月 十八戊午 衝壬子鼠 吉神時德 最好 14年 4月 26日 星期六 三月 二七丁卯 衝辛酉雞 吉神天德合 最好 14年 4月 28日 星期一 三月 二九己巳 衝癸亥豬 吉神歲德合 14年 5月 08日 星期四 四月 初十己卯 衝癸酉雞 吉神歲德合 最好 1...

男女雙方結了婚,女方的戶口遷到男方的戶口本上面,女方的詳細地址會變成男方這邊的地址嗎

你好,樂意為你解答!女方戶口遷到男方這裡的話,她的居住地址就發生改變了,改為男方這裡的地址了。但是如果結婚時間不長,身份證上的地址當然也是有效的。地址當然要變成男方這邊的,兩個人組成家庭之後地址就是一致的。會的,只要女方的戶口遷到男方戶口本上 地址也就同時隨著男方的地址 來登記了,但是身份證沒有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