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要分手費該不該給,在一起6年,被分手該不該要分手費

2023-01-24 21:26:02 字數 6021 閱讀 4284

1樓:

這種男人就是屬於蹬鼻子上臉型別的 你甭搭理他 動手打女人算什麼男人 你為他付出女人最寶貴最青春的3年阿 3年!女人的青春有幾個3年? 你給他錢根本不能解決問題 你有沒有想過 你一次給他 他看你好說話 下次還跟你要呢?

不止花你的錢 這種沒品的男人很有可能會跑出去到處說你的壞話 說你劈腿之類的 所以你堅決不能服軟!要跟惡勢力對抗到底!

2樓:匿名使用者

那種男人理都不要理, 真丟人

3樓:_尐黒紗

不給!!!!不但不給 還得叫男方給精神損失費呢、!!

4樓:匿名使用者

他有病啊?你叫他也給你分手費啊。

5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不應該,他為你付出的至於到提出分手費那個點上麼,我個人介意不要給,如果他死纏你你可以選擇讓**保護你。

在一起6年,被分手該不該要分手費

6樓:匿名使用者

在一起六年了,彼此應該非常瞭解了,現在對方提出了分手,是不是對你的等級太大,我想應該要分手費,畢竟你為這段感情付出了很多,你為啥也犧牲了很多,我舉一個不太恰當的例子,結婚了,要想離婚,過錯方還要付出一定的代價,在財產分割上,要讓給被害者一方,希望你在分手的過程中不要有過錯,我想無論是從道德上還是從法律上,你都是佔有一定道理的,不要傷心,不要難過,你一定會找到一個你喜歡的和喜歡你的人,相信自己,祝你好運哦

7樓:蹇寰

這沒什麼該不該的,畢競以前雙方都是自願的,就是有財產糾紛,沒有結婚就不受法律保護。

8樓:洋才藝

沒聽說過要分手費的,當時幹嘛來?不考慮清楚就在—起後果自負,你若是當小三或婚外情活該自找的。

9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自己咯。我覺得還是可以分手嘚

10樓:熙x1丶

那麼多年的感情說分就分了,很是讓人惋惜。不過如果要拿錢來衡量感情,那麼這麼多年的感情也太廉價了,而且當初在一起的時候,對於彼此大家都有付出,沒有說誰多付出一些,所以分手費他也沒必要給你。如果他給了,你要了,那麼只能說明你們之間的感情只不過是一筆交易。

11樓:慕巨集浚

關於「分手費」是否應當受法律保護,學術界與理論界均存在不同的見解。持贊成觀點的認為:「分手費」系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合同成立之時存在欺詐或者脅迫的情形之下,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或者撤銷,人民法院不應當一味地認定關於「分手費」的合同無效。

而持反對觀點的則認為:「分手費」系道德所調整的範圍,不應當適用民事法律的相關規定,且這種民間風俗有悖於公序良俗原則,即便是在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後也不應當予以支援。筆者以為,「分手費」雖然在民間普遍存在,在資訊高度發達的今天屢屢出現於報端,在民眾中也存在著一定的認同度。

在一方當事人承諾給以一定數額的金錢之時雙方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實的。然這並不足以構成法律應當對分收費予以認同的條件,其理由如下:

首先,從社會學意義上來看,「分手費」其實是封建婚姻制度在當下社會的殘餘。前文中提到,中國傳統的「六禮」婚姻制度中,「納彩」是婚約成立的必要條件。如費孝通先生在其著作《鄉土中國》中提到,在婚姻關係成立前必須履行的義務中,最引人注意的是經濟性質的相互服務和相互送禮,而且這種義務時常推及當事者以外的人。

這種事實常被解釋作婚姻的買賣性質。男家給女家的聘禮,也有人類學者直呼之為「新娘的價錢」。據此我們不難發現,當由於男方原因導致婚約不能成就時則男方不能要求女方返還聘禮,聘禮實質上是男方向女方婚約的一種擔保,。

雖然聘禮的風俗在當下中國廣泛存在,然其性質已發生了根本的轉變。僅作為婚姻的一種禮節而存在,而不具有對婚約的擔保性質。反觀「分手費」,當婚約不能成就時,由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一定經濟補償作為兩者戀人關係解除的條件,我們不妨可以做這樣一個類比:

如果說聘禮是對婚約提供的一種擔保的話,那麼「分手費」則是在婚約不能成就時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承擔的締約過失責任。因而,從根本性質上看,聘禮與「分手費」都是將婚姻關係經濟化。婚姻關係從本質上講是男女雙方間的人身關係,雖不可避免地會涉及財產關係,然人身關係對財產關係具有決定作用。

婚姻關係經濟化必然導致的後果是異化婚姻關係中人身結合的本質,使得婚姻自由陷入金錢的桎梏,違背了平等與自由的社會價值。

如果男友提分手,該不該拿分手費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男方有錯的話,我會選擇要。憑什麼不拿?你對不起我,就要補償我。

錢是第二沒有用的補償人的東西了,第一就是對不起。我不是在乎錢,但是做錯事就要負責。我只拿錢不要你當眾跪下來求我原諒已經是很善良了。

但是要是雙方都有錯的話,我覺得不要拿,和平分手,做普通的認識的人就好了。

大學談戀愛,男生提出分手,女生該不該要分手費?

13樓:

我認為男生女生談戀愛分手之後,女生是不應該要分手費。因為沒有什麼理由要分手費,男生女生在一起做男女朋友在一起談戀愛,是因為兩個人情投意合,沒有誰逼迫誰的。而在戀愛中肯定會有過節日或者是準備驚喜,大多數情侶也都是你來我往。

兩個人花的錢也都是差不多的,所以沒有必要要分手費。

在感情中不論你們去做了什麼,假如說女生把自己一些寶貴的東西都交付給了男生,分手之後覺得自己受到了傷害,想要一些分手費來補償,我認為這樣的一個行為就是把自己的身價降低了。在感情中你付出給他的東西都是你自願付出給他的,而且在情感中男女雙方是平等的,一旦有了分手費,女生就處於一種卑微的地位。

在大學中談戀愛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大家都是一個特別青春,有活力的年紀,而且在無拘無束的大學生活中也不用面臨社會的壓力。大學生還是那樣的青澀,還沒有步入社會,還沒有學會社會上那些事故,沒有學會那些醜陋的面孔。這個時候的愛情是特別的美好,特別的值得讓人懷念的,但是有了分手費,就會顯得非常的不純粹。

作為女孩子應該時刻知道,我們現在這個時代已經不再是過去那個封建的年代了,現在是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應該體現在各個地方。在愛情中同樣也是男女平等的,不像古代的時候,一夫多妻制,女人就必須完全依附於男人現在的女孩子可以自給自足,就算在感情上也可以讓自己精神獨立。所以分手了也不用分手費這個東西。

14樓:十八子

大不大呢 男生提出分手的話 我覺得這個詞語真是比較虧的 如果你要提出分手 會因為女生是吃虧的一方筆記陪的那個男的

15樓:四腳蛇

誰貫的,還分手費,一般富豪的女友才會要分手費

16樓:之擾龍雁

戀愛是自由的,尤其大學生都是有文化的人,你們都是自由戀愛,為什麼要向別人要分手費?這是不合理的,不應該要

17樓:

男女生分手手很正常的,不應要分手費,別把自己當商品。

18樓:雙塔靈秀

大學生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了,談戀愛是雙方的事情,談得來就談下去,談不來就分手。欠你錢或花你錢可以要回來,分手費就不應該了。

19樓:暴雁山

戀愛是相互的,怎麼分手還有分手費呢,感情難道還可以用金錢來買嗎?

20樓:來自龍昌峽充滿愛的楊修

談戀愛分手是很正常的事,誰規定的女生要分手費?要分手費毫無道理!

21樓:匿名使用者

對自己的獨立人格負責,別鑽錢眼裡

22樓:寒武紀

男女生因為相互愛慕談戀愛,因為感情不合又分手的情況是很正常的。無論是誰先提出分手的,要正確看待和平解決。戀愛過程中如果存在金錢來往的話帳要算清楚,感情不在再失去金錢更容易傷人的感情。

如果沒有經濟往來的話和平分手是最佳的選擇,畢竟曾經彼此有過一段感情的經歷,在人的一生中這也是一段難得的情感,做不成戀人做朋友也可以的。如果覺得吃虧要什麼分手費,往往容易激化矛盾,連僅存的友情都不會存在。請三思而後行。

23樓:嗨嗨二姐

呵呵身為一個資深的老男人說下為什麼不要

1男女平等,戀愛不要說誰付出多誰付出少?除非是渣男2.別拿愛情當做交易,那樣性質就會變。

3.當你要錢的時候你已經看低自己了。禮物可以收回但不可以收費

女方提出離婚要不要付分手費給男方

24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女方或男方提出離婚的,都沒有法律規定要付分手費給對方。理由如下:

1、在法律中,沒有所謂的「分手費」的概念和規定。

2、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是我國《婚姻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不管是女方還是男方,都有要求離婚的權利。所以,不管是女方還是男方首先提出離婚要求的,都屬於合法行使自己的權利,不會因誰首先提出離婚而額外承擔法律責任,更不會因此而應該支付所謂的「分手費」給對方。

《婚姻法》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25樓:北京中聖暉

你好,不需要,只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財和共同債務就可以了,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26樓:愛穿拖鞋

雙方正常離婚,沒有婚內過錯,沒有賠償的法律依據。

給分手費更加不會被法律支援。

男生該不該收女朋友發的分手費?

27樓:

男生該不該收女朋友發的分手費?肯定不可以收!無論是男是女在分手的時候都不能收分手費。

因為兩個人相愛是兩廂情願的事,既然要分手了就是兩個人相處的不好有了問題不可調解了因此要分手。不能證明兩個人曾經相愛過,如果發分手費的話就褻瀆那曾經的愛!

28樓:來自濠城鎮靦腆的白肩雕

男生該不該收女朋友發的分手費,按常規來說不應該收的。談戀愛是你情我願的事,不合適分手也正常。花點小錢是應該的。

但是如果平時總是單一男方花錢,就要考慮女朋友的分手費了,男生也沒必要把自己當提款機。

29樓:大榜情感生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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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好,我是大榜情感生哥,很高興為你服務,我盡最大努力幫助你。

你好,我個人覺得呢,不應該收分手費,以後做個普通朋友,男生一定要大度點,

你好,記得一位朋友曾說過一句話,這句話用來作為此事的解釋,似乎更合適。朋友的原話是這樣的,如果你想分手後還能成為朋友,那你太天真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會成為仇人。反而言之,既然不可能再修復感情,再做朋友也是免談,管你什麼三七二十一,自己只提自己的要求,你痛快不痛快,和我有什麼關係。

於是,分手費便也順理成章拿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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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樓:

最好不收,先謝謝她,然後告訴她不收的原因。

31樓:

我個人覺得呢,不應該收分手費,以後做個普通朋友,男生一定要大度點,

32樓:

男生要有擔當挺直腰板做個爺們 愛了就愛了 分了就分了痛痛快快乾乾脆脆還收啥分手費

分手該不該用分手費?叫男朋友女朋友還禮物還以前用的錢

33樓:

「分手費」在一般人看來真的很搞笑。我覺得凡是能想到這個層面的人,在戀愛階段多半是沒有付出真感情的。其實,即使分手了也不用那麼的錙銖必較,畢竟曾經相愛一場,分手也要體面些。

錢財的概念在感情裡總還是少一些為好。

34樓:兜兜麻麻

個人覺得還不還主要在於男方花得錢有多少,如果雙方在談戀愛期間,男方只是在雙方吃飯看電影,旅遊等共同消費的活動上付出了金錢,那麼這樣的錢就不應該討回來了,畢竟是雙方共同經歷和消費的,這樣的錢也要,實在是太沒有紳士風度了,當然不排除因愛成恨的男人。

如果男方付出的是大筆的金錢,就比如一輛汽車,並且還是女方自己使用的話,那麼這樣的財物就應該被追回來,因為誰家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當初送汽車也是覺得兩人能步入婚姻,否則普通的男女朋友根本不需要送這麼貴重的東西,這樣的財物已經超出了普通禮物的範疇,已經算得上是資產性質了,既然雙方不再在一起,那就應該妥善處理彼此之間財物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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