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兩年月,已經關了兩年,要上訴可以出來嗎

2023-02-01 04:15:58 字數 3878 閱讀 3518

1樓:

刑事案件被判了二年一個月,已經被關了兩年了,還有一個月就刑滿了,你現在上訴是什麼意思呢?上訴週期是比較長的,即便你上訴成功,可能你已經被釋放好幾個月了,不是你今天上訴,幾天就會有結果的事情,這種時候再上訴已經沒意義了,除非你認為你沒有罪,想要翻案。

2樓:

判兩年一個月 已經關了兩年了 還有一個月就可以出來了 上訴意義不大 除非是錯判 要做無罪上訴 否則 意義不大

3樓:江淮一楠

刑事案件判兩年一個月,已經關了兩年,要上訴可以出來。

4樓:李豔超律師

可能沒等二審**就已經放出來了。

上訴是被告的法定權利,可以提起上訴。

5樓:pk雷雷

你都已經坐兩年了,還上什麼訴啊?沒有等到上訴結果下來就出來了!你如果是想要個清白可以等出來後在申訴,那時候人在外面了許多事情會更好方便處理,成功的機會也大的多!

6樓:南宮柏

沒必要了,再等一個月不就出來了,除非你是被冤枉的,那也要等出來再說吧

7樓:清風夜半低語時

沒必要啦!還一個月就出來了,折騰什麼啊?再說你就是覺得冤枉,出來後在鬧騰不好,在裡邊鬧騰不危險嗎?

8樓:帳號已登出

現在上訴是不是太遲了,都已經關兩年了,好好表現那一個月都減刑了,指不定馬上出來了

9樓:愛我所愛一生無悔

那如果是官司打贏了,應該可以吧?

對於已經判刑兩年的人還可以申訴嗎?

10樓:士桖楓

根據《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申訴最遲應在被告人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訴人超過兩年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1)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2)原審被告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訴 申訴最遲應在被告人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

12樓:廣信人

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身在異地犯的刑事案件已經被判兩年實刑了,如果上訴的話還有機會得到緩刑處理嗎?

13樓:浪漫雨杉

已經被判處兩年實刑了,如果想更改判決成緩刑,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現,否則很難。

刑事案件,判刑兩年,上訴多長時間能有結果

14樓:華律網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關於二審的審理期限的相關規定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併處理。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或者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的公訴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都應當派員出席法庭。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決定**審理後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

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以內查閱完畢。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的時間不計入審理期限。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

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15樓:黃絲帶23走過冬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時間從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算。所以上訴時間為10天。

16樓:龐方方律師

回答2、所犯罪**節較輕並有悔改表現,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是否可以適用緩刑的關鍵是看適用緩刑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對於不予關押確實不會危害社會的,才能適用緩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會,即使是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適用緩刑。

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應當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以及其他情況綜合加以判斷,一般來說,犯罪情節較輕,犯罪分子的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放到社會上再進行危害社會的違法犯罪活動的可能性就小一些。對於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如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則犯罪分子雖然不在監獄服刑,但仍然要禁止其履行相應的政治權利,而且與緩刑同時執行。

這個得看具體的審理結果,您要說可能性,那肯定是有的第二要看犯罪分子有無真實的悔罪表現,是否真誠悔過自新,只有真誠悔過自新,確有悔罪表現的才可以適用緩刑。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3、 除上述兩種型別外的一般犯罪分子,如果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則可以適用緩刑: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更多6條

身在異地犯刑事案件已經被判決兩年實刑還可以上訴爭取緩刑嗎

17樓:浪漫雨杉

已經被判決了,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現,否則很難。

18樓:上海邵哲臻律師

您好,根據法律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再根據司法實踐的經驗,除非您能夠啟動再審,並且讓法院作出緩刑的結果,否則一般沒有希望獲得緩刑結果。

高院要求重新審理被告人己在看守所裡關了兩年半了,屬羈押期限屆滿嗎

19樓:顧後兮

現行《刑事訴訟法》下列條文規定了逮捕的期限:

第一百二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二十五條 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

第一百二十六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條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第一百二十八條 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是不得停止對其犯罪行為的偵查取證。對於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報的姓名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按理來講最多是:3+2+2,是7個月。

但是中間有特殊情況可以重新計算羈押期限,甚至可以在押一輩子……

案子都鬧到高院去了,是死刑緩期嗎?

刑事案件,判一緩一,已經結案兩年了,現在刑警隊**傳喚說了解案件,不去行嗎?

20樓:大v文通

警察找你最好還是配合一下,否則他們會找你麻煩的!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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