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打架受傷賠償,有時間限制嗎

2023-02-08 20:40:33 字數 5901 閱讀 1738

1樓:趙三康

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一般為一年,從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起算;您踢到人家,當場他就應該知道的,所以訴訟時效從您侵害他之日起起算;

1、一般訴訟時效的計算

對於人身損害賠償的一般訴訟時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間的起始計算,而對於人身損害賠償的侵權行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容易的,對於人身損害賠償時效的起算卻是複雜的,這是因為受害人必須在起訴前知道自己所受財產損失的具體數額,否則無法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2023年4月2日)第168條「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因此,侵害身體權的侵權行為一經實施完了,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訴訟時效就開始計算。

對於侵害健康權的,要分受傷之日、侵害時不能發現的傷害確診之日的不同來計算訴訟時效。

對於造成喪失勞動能力的,須在確認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度後,才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2、特殊訴訟時效的計算

理論上講,侵害身體權和侵害生命權的侵權行為,應當按照一般訴訟時效的規定執行。而《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是對侵害健康權行為的賠償請求訴訟時效,應當適用1年的規定。

2樓:董康律師

賠償數額要根據實際損失計算。如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生活補助費(住院期間)、交通費等。如有做的鑑定,還可要求支出的鑑定費。

如不構成刑事犯罪,也沒有經過公安局處理,按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是一年。

3樓:太太樂不樂

從你住院受傷**好之日起起算,一年。

4樓:十年一夢

身體受到損害要求賠償,適用一年的訴訟時效。

兩個人打架,一方將另一方打成輕傷,受傷者要求賠償的訴訟期是多久.

5樓:無名師傅

2023年《公安部關於辦理傷害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需要做傷情鑑定的,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由被害人到公安機關指定的鑑定部門進行傷情鑑定」。

1、「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的,立為治安案件處理。認定「輕微傷害」,必須有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的傷情診斷證明或法醫鑑定。被害人到醫院就醫的,公安機關辦案部門應當及時收集、調取醫院的診斷證明」。

2、「對於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充分的輕微傷害案件,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違法行為人立即作出處罰裁決。侵害人應當賠償被害人損失或者負擔醫療費用的,公安機關應當一併作出裁決」。

3、輕傷害以及重傷害案件的被害人通過公安機關向犯罪嫌疑人提出賠償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記錄在案,並可以就賠償問題先行調解。

4、如果對方不主動給予傷害損害賠償,你們可以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要求追究刑事責任。

補充說明:

實在沒有人提供證據,這對雙方都不利,也對公安機關查明全案真實情況也不利,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一方佔便宜的。但只要公安機關進一步的認真工作,肯定查明和掌握真實情況和證據的。

6樓:北京杜律師

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不提,另外民事訴訟的話,不應該超過一年。

7樓:

一年.正當防衛不是以是否主動攻擊為構成要件吧.當事人有足夠的理由相信被防衛人有危害自己的可能時就可以正當防衛了

8樓:匿名使用者

身體受到損害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9樓:一代作人

一年,正當防衛要求正在發生,如果他們沒有對你攻擊,你主動攻擊的話,也無法構成正當防衛。

在工作期間兩人打架受傷了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待遇。如果屬於打架鬥毆故意犯罪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並根據具體情節追究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打架製成輕傷,起訴對方有時間限制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有的,時間限制在一年之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12樓:匿名使用者

打架鬥毆致人輕傷,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犯罪,應當及時報警處理,經過五年則超過訴訟時效。

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

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13樓:戚廣利

打架造成輕傷,最好向公安局報案,公安局依法立案偵查,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法院審判,並且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14樓:尋振華孟裳

你好1、既然已經鑑定輕傷,無論結果是否準確,至少說明公安機關受理了案件,應當按照國家公訴案件的程式處理,因此也就不存在他起訴時間限制問題;

2、如果你對輕傷鑑定有異議,可以申請重新鑑定,但是必須有充足的理由,否則可能不被採納;假設重新鑑定還是輕傷,建議積極賠償調解,爭取對方的諒解,息事寧人。

跟人動手打架受傷,多長時間報案有效,二十四小時後報案能否得到索賠? 30

15樓:匿名使用者

與人打架受傷,報案不受時間限制,只要報案,公安機關都應當受理。如果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得到賠償。如果認為輕傷以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影。

16樓:棉花糖

你好樓主,這個隨時可以報案,關鍵還是需要看到底有什麼樣的證據,才能判斷最終結果會怎麼樣。早報案取得的證據也許會對受害方有利。

和別人打架,現在都過了一年了,他來找我賠償,說我當時把他打受傷了,是不是有什麼法律是有時間限制的啊

17樓:正氣長春

你說的沒有錯,法律確實規定了時效。

一般打人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案件,公安機關受理的最長時限為六個月,過期不能再追究。

民事賠償部分超過一年不能再追究。

但是,如果當時已經報案,只是公安機關沒有做出處罰,無法進行訴訟時,不在此限內。

18樓:明月高樓

過了一年,說明超過訴訟時效了.可以考慮不用賠償了.再說了,對方也得主張是你的行為導致他受傷的嘛.

19樓:棉花糖

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時效是一年,民法通則有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對方也得提供診斷證明之類的證據,沒有證據是不行的。希望可以幫到你。

20樓:怒嘯天神

兩年不起訴才行,別人有證據證明兩年內行動過的後延

21樓:袁策軒

不承認,他拿不出證據的

兩個人鬥毆,雙方都有受傷 怎麼賠償

22樓:簡簡單單

建議報警處理,然後雙方分別賠償對方遭受到的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23樓:賈俊峰律師

對於因為民間糾紛而引起的打架鬥毆行為,雙方所犯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對其進行調解處理。經過公安機關的調解之後,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的,將不對其予以處罰。關於賠償問題還是需要看雙方之間誰擔負主要的過錯,雙方之間的過錯程度肯定也是不一樣的,賠償的情況自然也不同。

法律分析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打架受傷的賠償標準主要有以下內容:(1)行為人打架致傷他人的話,如果還沒有造成殘疾的,是應當賠償對方醫療費、因為誤工而減少的相關收入。醫療費一般是包括醫藥費、相關**費、一定護理費、相關交通費以及住宿費,還有必要的營養費等。

(2)如果行為人打架致人殘疾的,除了應當承擔相應的醫療費以及誤工費等全部費用以外,還需要賠償殘疾者的相應生活補助費、生活的自助具費以及殘疾的賠償金,還有殘疾者在導致殘疾以前的實際撫養而沒有其他生活**的當事人必要的一定生活費。(3)如果發生行為人打架致人死亡的情況,除了應當承擔相應的醫療費等全部費用以外,還應當對其支付相應的喪葬費以及死亡賠償金,還有死者在生前的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的相關人員必要的一些生活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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