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裁決 判決 決定

2023-02-08 23:20:36 字數 1011 閱讀 7326

1樓:勤學子

判決是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所作的實體處理決定。一個刑事案件只能有一個刑事判決,而且必須是書面的。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程式總是或者實體問題所作的處理決定。

刑事裁定主要用於解決訴訟程式問題,但也用於解決刑事案件的實體問題,如減刑、假釋的裁定等。一個案件可以有若干個生效的裁定。裁定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

刑事訴訟中的決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用以處理、解決某些問題的一種方法。決定既不同於判決,也不同於裁定。因為判決和裁定在刑事訴訟中,只有人民法院在審判案件時採用,而決定不僅法院可以採用,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也可以採用。

如撤銷案件的決定,不起訴的決定等。但是必須明確,人民法院的刑事訴訟中使用決定,只能用於解決訴訟程式問題,而不能用於解決實體問題。人民法院的決定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

法院的決定一經作出和宣佈,除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可以申請複議一次外,均應立即發生法律效力,不允許上訴或抗訴。

2樓:

裁決則主要是一個行政法的概念,是指行政主體根據法律的授權,對平等主體之間特定的民事糾紛居間進行載斷的行為。

判決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完結之時,依據事實和法律對案件作出的權威性判定。

決定是關於事物因果性、必然性和規律性的哲學理論,在哲學理論體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

裁決則主要是一個行政法的概念,是指行政主體根據法律的授權,對平等主體之間特定的民事糾紛居間進行載斷的行為。

裁決與法院的判決、裁定有明顯不同,比如權力 主體不同,權力**不同,適用範圍不同,適用程式不同,最後的效力不同等等。

至於裁判,似乎並不是一個檔案的稱謂。

如裁判文書,包括了判決、裁定和決定。

3樓:

裁定是人民法院對程式性問題作出的處理結果。

判決是人民法院對實體性問題作出的處理結果。

裁決是對裁定和判決二者的統稱。

裁判也是對裁定和判決二者的統稱,不是一個專門的法律術語,有時也指仲裁機構作出的處理結果。

商事仲裁中,已裁決,程式沒有問題,但對實體判決認為不妥,由何

不能申請撤銷.只能做法院執行工作,讓其拖延,永不執行.仲裁沒有執行權.只能向法院申請執行.想辦法搞定法院吧.可以申請撤銷,要提交實體判決認為不妥的證據。審判中發現生效裁判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如何處理 法院判決書下來,原告申請執行,法院的執行程式是什麼?既然二審判決生效,那麼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