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到公司倆周後公司要施行996班次,需要辭職么

2023-02-14 05:05:35 字數 6227 閱讀 8545

1樓:職

你這違法勞動法有關勞動時間的規定了!先離職,然後去勞動局舉報 來自職q使用者:honest劉

給多少工資?按月收入稅後10000. 每天12小時 一週6天,每月工作平均24.

75天 每月平均297小時 每小時33.67元。毀了身體掙的比麥當勞小時工每小時多個10元左右。

幹一陣,告了他,讓他長長記性。公司也好老闆也好,學點應該學的,別拿艱苦創業的理由訛詐員工。狗屎沒有還開公司呢,回家種地吧!

來自職q使用者:陳彬

2樓:生活委員

凡成功者,確實都付出了比常人多得多的代價,996在他們的眼裡,已經是相當享受的東西。但是,這並不是讓年輕人沒有任何代價地為企業服務的理由。996到底是福報還是煎熬,應當由年輕人自己感受,而不是老闆評價。

再成功的老闆,都不能用自己的經歷和過程,去衡量員工的勞動強度,去評價員工的行為。如果這樣,就會損害員工利益、侵犯員工權利。

員工不是企業的工具,企業對待員工,必須在法律框架內執行,並依據員工個人的興趣愛好、創業能力和發展動力,做出是否應當加班和增強勞動強度的決策。如果員工沒有這樣的需求,或者企業給出的勞動條件無法啟用員工的加班熱情,就沒有權力要求員工加班,而不是用所謂的996逼迫和壓制員工加班。

我們並不否認,幸福是奮鬥出來的。前提是,奮鬥必須出自於員工自身,出自於員工對事業、對前途的追求,出自於員工能否通過奮鬥實現自己的目標,而不能盲目地把996與奮鬥相提並論、盲目聯絡。不執行996制度,不代表不奮鬥。

執行了996制度,也不代表就是奮鬥。奮鬥與否,要看員工有沒有這樣的追求。

恰恰是,多數員工對待幸福的理解,就是為報酬付出勞動,為勞動獲得報酬。勞動與報酬,必須協調和統一。成功者,切莫用自己的經歷去要求年輕人。

加班也不是成功的唯一渠道,加班不代表能夠成功。引導年輕人加班,鼓勵年輕人奮鬥,才是最有效的手段。把996當作一種制度,一種冠之以高大上名字——奮鬥的做法,是不合適的。

那麼,怎樣才能讓年輕人把996與奮鬥結合起來,不受制於996,卻能通過996感受奮鬥的快樂,不把奮鬥與996相提並論,卻能夠給予奮鬥更多的努力,這才應當是對奮鬥的正確理解,對996的合理運用。bat等的成功,確實注入了太多996元素,甚至可以說是996凝結而成。但是,也絕不要以為,這就是對的。

不要用奮鬥去綁架年輕人,更不要用996去限制年輕人。奮鬥也好,996也罷,都必須把維持員工權利放在最高位置,要不損害員工利益。幸福需要靠奮鬥獲得,奮鬥不代表就是要執行996制度。

劉強東表示,京東永遠不會強制員工995或者996,但是每一個京東人都必須具備拼搏精神。這樣的表達,就顯得比較有邏輯性,而不是用奮鬥和幸福的邏輯關係來綁架員工、綁架年輕人。

公司強制996但會給足加班費,你會留下還是辭職?

3樓:素花體育

我是會選擇留下的,我認為既然給足加班費那還說什麼那就幹唄,我工作的目的就是為了錢,辭職去別的地方也不一定找到如此好的工作,再說了,既然加班費這麼足,還是留下來踏實的幹吧。

4樓:一目瞭然老師

公司強制996,但是又會按規定給你加班費,辭職與否就看你的需求了。如果你想要的是安逸,就辭退;否則安心工作就好。

5樓:清春不打烊

是我的話,我會選擇留下的,因為給了加班費,加上又不想換一個新的工作環境,有加班費意味著還能多掙點錢,只是自己享受生活的時間少了。

6樓:flylight之極光小飛俠

我會選擇留下,只要公司按規定給了我加班費,即使讓我多做點事我也覺得沒有什麼。我覺得就應該趁年輕還能賺錢的時候多賺點錢,等到以後做不動了再好好休息。

7樓:阿寶值班

留下來,因為自己的付出與回報是成比例的,更何況現在996是大多數公司的常態,辭職再找也不會改變996的現狀,說不定都沒有合理的加班費呢。

8樓:罵醒我

既然能夠按規定給加班費我會願意留下,現在的年輕人都不奮鬥要等到什麼時候麼,更何況平時下班後回去你也沒有什麼特別重要的事情可以幹,上班既能提升自己的知識,也掙了錢

9樓:時光火車不停留

我是會留下來的,我不會選擇辭職,因為我們年輕人的負擔壓力很大,什麼都需要錢。年輕人就應該以賺錢為主。

10樓:

我覺得我會留下,因為這樣的公司值得我去努力奮鬥。同時,有時候確實比較累的時候,我會跟領導說明情況,然後偶爾休息下,我相信這樣單位的領導不會不人性化

11樓:歪睿奈斯

我會選擇留下。既然公司可以根據規則給予加班費,那麼對於此時的我來說是一個不錯的機會,能夠讓自己的收益得到保證,所以我會選擇留下!

公司強制要求996怎麼辦,還不給加班費?

12樓:x君子坦蕩蕩

如果公司強制996可以說是違法勞動法的,按道理可以像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實際情況是可能丟失工作。如果不能接受加班可以不在此公司上班,這是一個雙向選擇的。能忍受的話可以保留加班證據等離職的時候再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姐,要求強制要求996。他是濰坊的。你可以。脾氣。大眾總裁。

14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自身情況,自身技能條件還可以,容易找到下家,就堅決辭職和舉報!要是自身比較弱,沒有其他退路,那就只能忍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這種情況還是比較普遍的,私企差不多都是這樣的,除非國企,公務員,事業單位能夠執行雙休。有關部門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工會也不可能為你做主的,既來之則安之吧,如果企業效益不錯,待遇也不錯就認真的幹下去吧,跳一個說不定還不如不跳呢,不要聽別人的,自己要有主見,不要這山望著那山高。

你如何看待996?996真的是996嗎?會不會是說是996但其實還要額外加班的?個人覺得如果真的是996,不會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何看待996?

996就是:上午九點上班,晚上九點下班,每週上六天班。(每週工作時長已達72小時,大大超過了國家規定的40小時)。

現在,還真的是有一些公司實行996的。

即使在996之外,不再需要額外加班,這樣的工作強度已經是難以承受的,因為根本沒有業餘時間,一個人長期這樣工作,一方面是健康受損壽命減短,另一方面生活樂趣何在?家庭責任又有什麼時間去承擔?

這種工作制度完全就是一個吸血、壓榨的制度。

而讓企業主如此囂張地實行這種制度的原因,就是一部分勞動者無原則無底線的妥協、退讓和容忍。一個是施虐者,一個是受虐者,真是配合得相得益彰啊!

17樓:匿名使用者

996不是不可以接受,但不能提倡將996制度化

什麼是職場?有人說職場是一個試驗室,可以不斷試錯,且試錯成本極低;有人說職場是江湖,爾虞我詐;還有人說職場是一個利益交換的地方,只有為公司提供價值,然後才能實現自身價值……

「生活的理想就是為了理想的生活」。每個人都有夢想,有人將夢想融入所從事的事業,併為此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開創新的時代,讓理想崇高,老一代革命家、無數的革命先烈的確做到了——「做有情懷的事,讓理想豐滿」。

然而大多數的人,不但有事業、有家庭,也有自己的生活理念——「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

近幾年來,從「詩意般」的任性辭職,到「996生病進icu」,到近段時間的「暴力裁員」,再重新審視一下職場生態,我們追求的是什麼?一份穩定的收入、一個不錯的工作環境,還是適從自己內心的信念?

不挑刺宣告中的混亂邏輯,但至少它也給出了一個基本態度。通過一次的輿情關注,可以讓企業感受到壓力並妥善處理「暴力裁員」的後續問題,但是讓企業放棄加班文化卻不切實際。

公司要不要你,首先看「價效比」。

在前些天,一篇關於暴力裁員將患絕症員工趕出公司的文章在網上刷屏。文章的作者是一名從事遊戲開發的員工,從業5年,沒有一次遲到早退,績效也比較優異,被委以僅次於小組主管的工作量。然而當他被確診為擴張性心肌病後,公司不但沒有人道主義關懷,反而以打低績效、踢出工作群、拆解電腦、拆掉工位、保安驅逐等一系列手段逼迫其辭職。

有好的身體才能更好地工作,身體累垮了再好的工作也不再屬於你!很多人鼓勵年輕人996,說可以學到技能,鍛鍊能力。但潛臺詞卻是要你為公司創造足夠的價值,如果不能創造足夠的價值,那麼你就會被pass掉,公司也會轉頭去尋找更年輕、幹勁更足的人。

公司畢竟不都是國企,也更不是事業單位。不能像流浪大師那樣提前退休,多年流浪,工資照領。一旦生重病,工作量、績效等都會迅速清零,人道主義關懷則要看主管的心情:

心情好時,良言相勸,和平離開;心情差時,惡意小鞋,暴力驅趕。而此時生病的員工是沒有多少能力和公司坐下來談判的——已經無法再為公司持續創造價值。

這也是社保所存在的意義,雖然不能讓你完全度過難關,但是也可以減輕壓力。

年輕人要努力工作,但是也不要做時間的奴隸。

在任何時代,努力做事都值得尊敬和讚美,但在做事時學會抬頭看路,才會走得更穩。想一想,如果只是簡單機械地重複勞動,那麼這樣的工作很容易被機器取代。這樣的事從前有,現在更多:

比如從手工紡紗,到水輪機的出現,再到機器化大規模生產;又比如手工製造機械,到半自動化,再到全自動化,只需要很少的人就能完成過去需要大量勞動力才能完成的工作……

而且,隨著先進技術的應用,對重複勞動的依賴正在減弱,張召忠教授預言在2023年將會有一半的人會失業:預計未來時間裡人工智慧代替人類工作的比例將從現在的9%上升到47%,接近一半。

機器人可以促進經濟發展的效率:以前操作機器的是人,而隨著人工智慧的進步,未來操作機器的是機器自己。

那麼如何適應時代的變遷,唯一的路便是不要放棄學習新的知識,不要安於現狀。與其把時間用在「加班」上面,不如趁青春多看看書,多學習一些技能,以適應將來變化的科技社會。

996不是不可以接受,只是不能將其制度化。畢竟生命多彩多姿,還有很多其它有意義的事情要做。而年輕人即便是955,也不要忘記給自己一點「充電」的時間,未來真的是風雲變幻……

996不是不可以接受,但不能提倡將996制度化

18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每個企業都有每個企業的制度,996也好,朝九晚五也好,重要的是看你是什麼樣的人,想過怎樣的生活,適合自己的才是最重要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生活要多姿多彩!

怎麼看待網際網路公司996工作制?

20樓:名卷無名鄧洪軍

近段時間以來,網路上一個詞火了,那就是「996工作制」。那麼到底什麼是996工作制呢?

996工作制是指早上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中午和傍晚休息1小時(或不到),總計10小時以上,並且一週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代表著中國網際網路企業盛行的加班文化,是一種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工作制度。

刻苦學習、努力工作是一種刻進中華民族骨子裡的一種美德,在中國大多數人的身上都可以看到這種努力奮鬥的影子,例如,在夏天,天還未亮,小鳥也尚未歌喉,你就能聽見大街上刷刷刷的掃地聲——那是早起的環衛工人在打掃街道。在多少大山中,還有「戴月荷鋤歸」人們,在農忙時節,是沒有人會在意工作的時間是早上六點,還是晚上十點,只要趕著播種、將糧食收回家中,苦點、累點也都值得!

有人會說,農忙時節就那麼一兩個月啊,平時不是也很輕鬆嗎?確實,在農村,相較於農忙時節,平時確實要輕鬆一些。但是,生活的瑣事也是一籮筐啊,餵馬、養豬、除草、劈柴……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去終南山建道場、當隱士,世外桃源的生活對大多數人來說都只是空中樓閣,可望而不可即,每個人的生活也都需要努力奮鬥。

加班文化在網際網路企業中由來已久,甚至很多勞動密集型企業也採用這一制度,高強度的工作雖然也會帶來高收入,但是卻讓很多人難以適應,從而這一制度飽受詬病。但是為什麼現在才會引起熱議?筆者認為,導致這一變化的原因,是由於隨著時代的變化,人們的觀念發生了轉變。

在80年代、90年代,那時人們急流勇進,珍惜每一個工作機會,哪怕是擰螺絲也會擰得兢兢業業。

但是隨著90後、00後的成長,他們普遍受過更好的教育,但是成長的環境卻是比較優渥,很多人除了學習吃苦,在生活上並未吃過苦,所以對待生活的態度也會和他們的父輩不一樣。換言之,現在的青年人熱愛工作也熱愛生活,如果工作干擾到生活,那麼他們也許就會果斷辭職,去追尋自己嚮往的詩和遠方——錢夠花就行,不要拿你的錢來買我的時間。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有的人一生下來就很有錢,有的人運氣很不錯,有的人非常聰明很會讀書」,強制性地要求員工恪守996工作制不切實際,也是很幼稚的想法。也許工資和高、獎金很豐厚,但每個人的信仰卻不一樣,有人就嚮往著詩和遠方……

一天只有24小時,無論是學生、還是已經工作的人,不要在乎什麼「996」,追求自己的理想才是最正確的方向,只要自己願意,哪怕每天都工作又有何不可,只要「公子喜歡」!

您好我也是因為公司拖欠工資請問到了勞動稽查大隊如何填寫投訴單?如果無果應該怎麼辦

拖欠工資 拒付加班費 經濟補償 加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 ...

原公司要登出 要我們籤新公司的合同 請問一下我們的工齡怎麼算 工齡可不可以轉到新公司名下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根據實際工作經驗,你應該是先合a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再和b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簽訂...

接手別人的公司後後遇到勞務糾紛要怎麼處理?

接手以後要承接權利和義務,遇到糾紛依法處理就行。你接手別人的公司後,後來又遇到勞務糾紛要怎麼處理,這個看你接手時有沒有籤這個勞務糾紛的合同,如果簽了你可以把剩餘的勞務款給付了,如果沒有籤這個合同已經沒有必要還這個勞務久的款。李論上應該前任單位來承擔,因為任何一個下家都希望接受一個相對乾淨的公司。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