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向你諮詢一下,我想離婚,女方已離開四年,四年內沒有音訊,女方是河南的,我應該怎麼來起訴離婚。

2023-02-20 23:25:20 字數 4219 閱讀 1218

1樓:

可以到女方的戶籍所在地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程式是首先要去立案,然後法院會將傳票及起訴狀副本給對方送達,你等候法院通知**。**後進行判決。

丈夫四年沒音訊,我想起訴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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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接聽陝西省**!外省當事人,嚴禁來電騷擾或提問!         】

我的朋友和他妻子已經分居四年,他妻子已經失蹤,他已經向法院起訴兩次離婚都沒有離開,法院說女方不到離

3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一般情況下不會隨意判決離婚,因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而在訴訟離婚過程中,如果一方下落不明,或者如你所述的失蹤情形,以及其他一些其中某方不能到庭的情況下,法庭擅自判決離婚可能會侵害到未能到庭那一方的合法權益。

一方下落不明的離婚條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但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與下落不明的配偶離婚的,人民法院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允許。

1、被告人下落不明必須是真實存在的法律事實。被告人下落不明是指被告人離開最後居住地後杳無音訊或者查無住址必須是客觀事實,而不是主觀臆斷,更不能是隱瞞真實情況的虛假情況。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訴訟請求時有義務提供相應的材料。

2、被告人被宣告為失蹤人是適用公告離婚的前提。只有夫妻一方被宣告為失蹤人,另一方才能公告離婚。被告人下落不明並不必然被依法宣告失蹤。

只有符合《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的宣告失蹤的條件,即被告人下落不明滿兩年,經利害關係人申請,人民法院釋出查詢公告(公告期為三個月),仍杳無音訊的,才能被宣告為失蹤人。如果被告人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為失蹤人,原告與被告的離婚就不會被准予,原告暫時就不能與他人結婚。

3、人民法院向被告送達法律文書要採用公告方式送達,並且要遵守法律關於公告期的規定。由於被告人下落不明,因此人民法院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判決書時要用公告方式送達,需要注意的是公告離婚有兩個公告期,無論是人民法院在**前向被告送達起訴書,還是人民法院在判決後向被告送達判決書,釋出公告的公告期都不能少於60天。對於出國後失蹤的被告人,公告的期限還要延長至6個月。

4、被宣告為失蹤人的配偶起訴離婚且符合法定程式的,人民法院可判決准予離婚,不用調解。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判決准予離婚依據的不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是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蹤的客觀事實,所以無須調解。

5、人民法院准予離婚的判決一經做出即發生法律效力,而且不能被撤銷。《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因此,解除婚姻關係就會成為定局,即使被宣告失蹤的公民重新出現,也只能撤銷宣告失蹤的判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是不能改變的。

宣告失蹤的申請條件

按照中國法律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他為失蹤人。宣告失蹤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主體條件: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利害關係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與被宣告失蹤的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公民和法人。

(二)客體條件:1.有下落不明的事實。如發生洪水、**、戰爭等情況。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沒有回來,也不能認為失蹤。

2.下落不明必須滿兩年。其中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算。

(三)形式條件。申請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不得口頭申請。必須經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式宣告失蹤,任何單位與個人沒有這個權利。

綜上所述,要想與一名下落不明的配偶離婚,首先要先以書面形式,在失蹤事實發生兩年後向法院提出宣告失蹤的申請,法院經法定程式宣告配偶為失蹤人後,方可重新起訴離婚,此時法院即可准許你們離婚了。

4樓:法智道

可以離,通過特別程式申報失蹤

分居五六年女方沒有音信男方想離婚應該怎麼辦

5樓:奮鬥的小夥兒

你好,只能起訴離婚,法院通過公告送達女方,如果你證據充足,法院會缺席判決離婚。

6樓:感性的劉晴晴

沒有音信是失蹤了,還是什麼原因,如果任何人都不知道她的音訊可以申請法院宣告死亡,之後也不需要離婚了,婚姻關係自動解除!

7樓:龍哥

去村委會開個信,去民政局辦離婚

8樓:淘氣寶貝

去法院起訴失蹤離婚,失蹤滿5年的,法院會發出公告3個月,如果公告期間還沒有音訊,就會判離婚。如果公告期間又回來了,依然可以起訴離婚,只不過是雙方在庭離婚。所以現在要做的是起訴!

9樓:匿名使用者

去法院起訴離婚,這種情況法院會公告送達,公告期滿會缺席判決。

10樓:手機使用者

分居一年多就可以到法院申請離婚了

11樓:光飛章

可根據相關規定!自行解除關係

你好,我想知道怎樣才能和神經病離婚?

12樓:匿名使用者

都失蹤三四年了,可以以此為離婚原因來起訴的,這種情況,最好找一位律師幫忙,可以一方不在的情況 下判離的,但是必須拿到離婚證才能再領證結婚,否則會不合法。

1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可以,因為她老公有神經病,好像法律是不允許的,建議還是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

14樓:網友

可以起訴到法院,登報,缺席審判,離婚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缺席審理離婚案的,不離婚算重婚。

你們好!我和前妻結婚十年了,兒子六歲!現在離婚和分居四年了,兒子我撫養,她一直沒有看過孩子一眼,... 30

16樓:

如果你還是男人的話,就打消殺人的念頭吧!男人一定要有責任感!殺人的行為明顯是不負責任的,你也沒有權力去剝奪別人的生命。不要再把她當一回事就好了。

跟兒子好好過日子才是最重要的,好好對待兒子,他很可憐的,儘量別打孩子!

憤怒就像硫酸一樣,它對容器的傷害遠遠大於它對攻擊目標的傷害。

被一條毒蛇咬了一口並不能立刻致人於死地,如果被咬的人執意要去追趕這條蛇,毒液就會進入心臟導致死亡。

17樓:紅棗香蛋糕

啊???那你時刻的提醒自己,殺人是犯法的,那樣你兒子不僅沒媽也沒爸了,然後要風雨飄搖的一個人長大,很可憐的。

帶著你兒子好好過吧,人家現在跟你們沒關係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心裡有病 看看心理醫生吧 你殺人總不是辦法 好好想想你的孩子吧

你好,我跟我老婆已經分居三四年了,在一起的時候也是經常吵鬧。去年已經起訴離婚過一次,法院沒有判決離

19樓:

不存在這樣的法律規定,即便女方有疾病,那麼如果你們離婚,你也沒有撫養他的義務

老婆離開我10多年了查無音訊,我如何離婚?

20樓:善良的小太陽

這種情況下,只能通過法院訴訟離婚,不能去民政局辦理離婚。去法院訴訟離婚的話,需先走特別程式,確認女方下落不明,否則法院無法判決離婚,離婚糾紛,男女方必須到庭。

21樓:鐵柱姑娘

分分居7年就可以算自動解除婚姻關係,具體可以諮詢律師

2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夫妻因為感情不和分居超2年的證據,就可以單方面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

《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你好,我想諮詢一下婚姻問題,你好!我想諮詢一下關於婚姻法的問題?

如果你也想離婚,雙方協商處理就好了 協商不成,婚後所得一人一半,孩子一人一個 回答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服務,你的問題我們已經看到,正在努力為你整理資料,五分鐘內回覆您,謝謝!提問你好 回答你好!有什麼可以幫到您!提問我兒子和兒媳婦結婚時沒有辦理結婚證,現在兒子和媳婦沒有感情了,不想過了,可是兒媳婦不願...

你好,我想諮詢一下離婚後財產分割

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根據婚姻法第19條的規定,如果夫妻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個人所有,則在離婚時不發生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問題。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所得財產實行法定財產製及夫妻雙方約定為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所有,在離婚時須對共同共有財產部分進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

你好,我想諮詢一下,就是我跟我前夫離婚了,有個小孩,但是我離婚了我現在又結婚了,想生個小孩,可是

好,我想諮詢一下,就是我跟我前 dsf是 我想諮詢一下,我跟前夫離婚有5年了,我們是協議離婚,有一對雙胞胎 這用不著上法院。你又不是要變更撫養權。一般報警jc就管。讓jc帶著你去。反正就是見一回得報一次警 這會知道有難處了當初你還想好呢,帶倆孩子的男人多不容易呀。在這兒我就不說法律能否為你爭取回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