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把分公司的公章和營業執照收回去了是什麼意思

2023-08-08 03:31:29 字數 4141 閱讀 9411

1樓:林深遇花鹿

總公司把分公司的公章和營業執照收回去了是什麼意思?要弄清楚總公司收回營業執照的目的和用途,這個不要擔心,沒有什麼事情的。

1、分公司沒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總公司有權決定分公司的存續。

2、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14)第四十九條規定,公司決定撤銷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辦理分公司註冊登記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2樓:匿名使用者

是因為公司要合併了。分公司是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有權收回公章和營業執照的。

分公司有營業執照和公章嗎

3樓:廣州律師劉振海

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申請變更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變更名稱、經營範圍的,應當提交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分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變更營業場所的,應當提交新的營業場所使用證明。變更負責人的,應當提交公司的任免檔案以及其身份證明。

公司登記機關准予變更登記的,換髮《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

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四十七條 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分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公司應當自分公司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備案。

分公司有營業執照和公章嗎

4樓:趙蕙

法律分析:分公司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也需要公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塵源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腔汪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派圓態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5樓:一站式企業服務平臺

註冊分公司必須要公司營業執照嗎,歡迎關注,點贊,下次精彩內容推薦,業務辦理請私信或**,當一家公司慢慢的經營壯大之後,就會考慮開一家分公司,那麼這時候問題來了。註冊分公司必須要公司營業執照嗎,下面就針對這個問題來和大家講講吧 一、註冊分公司是否需要營業執照 1、困禪成立分公司,是必須辦理營業執照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並且辦理營業執照 2、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汪皮塵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並且辦理營業執照 3、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並且辦理營業執照 二、關於分公司的一些拓展資料 分公司註冊相對普通公司註冊要簡單很多,但是注意一點,那就是分公司的經營專案必須不能超過總公司的經營範圍 如果分公司要增加經營專案,必須首先由總公司增項,然後分公司再申請增項,且如果增項中有許可經營專案,需同時辦理許可證 分公司的經營專案如果超出總公司經營範圍,那麼也算是違法行為。

另外,對於稅收,分單獨核算和統一核算,如果是單獨核算,須在當地辦理稅務登記,如果是統一核算,則不握李需要,但具體要求需要諮詢當地稅務機關專管員,專管員會確定這些。

營業執照登出公章收回嗎

6樓:鄧曉莉

法律分析:公司登出後,公章一般是工商局收.登出公告發45天后辦理登出手續.填登出表.將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公章等交敏春到工商局.他們要當場蠢汪銷燬的.印膜備案.公司的辦理的人員簽字。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如因單位撤銷、名稱改變帶拿仔或換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時,應及時送交印章制發機關封存或銷燬,或者按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處理。

公司名稱變更後印章由誰收回

7樓:法律部落

法律分析】:變更企業名稱舊印章不需要收回,企業名稱變更所需資料: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託**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3、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營業執照登出公章收回嘛

8樓:孫健

公司登出後,公章一般是工商局收.登出公告發45天后辦理注滑消銷手續.填登出表.將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公章等交到工商局.他們要當場銷燬的.印膜備案.公司的辦理的人員簽字基灶。冊讓瞎。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祥鋒喚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謹凱》

第二十四條 “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如因單位撤銷、名稱州空改變或換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時,應及時送交印章制發機關封存或銷燬,或者按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處置。

營業執照登出公章收回麼

9樓:孫健

公司注判陵銷後,公章一般是工商局收.登出公告發45天后辦理登出手續.填登出表.將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公章等交到工商局.他們要當場銷燬的.印膜備案.公司的辦理的人員簽字基灶。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祥鋒喚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謹凱》

第二十四條 “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掘空戚社會團體的印章,如因單位撤銷、名稱改變或換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時,應及時送交印章制發機關封存或虧坦銷燬,或者按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處理。

分公司有營業執照和公章嗎

10樓:創作者

有,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於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豎檔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卜纖陪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但分公司應當有自己的營業執照及公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型蠢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有營業執照和公章嗎

11樓:廖傑良

法律分析:分公司有營業執照和公章。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律、行政法規或者***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工商註冊需準備以下幾個方面的事宜: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團含立登記申請書;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影印件;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影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託**人證明;6、**人身份證及其影印件;7、住所使用證明。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其業務範圍一般定性為總公司聯絡業務,沒有簽訂合同的許可權,所以即使貴總公司簽發授權書或證明,也是沒有作用的,也是改變不了其法律地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十塌毀笑六條 分公司的餘攔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

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我把公司的公章和營業執照正及報稅的全部丟失我想登出需

公司營業執bai 照丟失辦理登出du需要先登報宣告丟zhi 失才可以辦理注dao銷。執照丟失回是無法辦理登出答 的,因為登出需要交回營業執照正副本,所以首先要做的就是補辦營業執照正本,在當地官方報紙上登丟失宣告,然後拿著登報的報樣和身份證影印件辦理營業執照補辦。補辦完成後再辦理登出手續。營業執照遺失...

分公司與總公司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一樣嗎?分公司與總公司公章登

是的。帶編碼的公章與一般企業公章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加上編碼是為了防偽及便於查詢,很多公章刻有營業執照編碼。但是,也有很多公章沒有編碼。財務章一般沒有編碼。僅憑公章無法鑑別真偽,因此很有必要查驗工商執照 稅務執照等。各分公司帶不同編號的公章,對內是為了區分不同的分公司生產經營的業務,對外由總公司承擔責...

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怎麼辦註冊分公司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嗎?如果要,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怎麼辦理?

個體戶公司營業執照怎麼辦理 為分公司 辦理營業執照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 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 公司簽署的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 人的證明 及指定代表或委託 人的身份證件影印件 3 公司章程 4 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 5 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