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離婚後女方賴著不走雜辦

2023-08-17 19:19:43 字數 1806 閱讀 4519

1樓:華律網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離婚之後還會發生很多的糾紛,如果沒有將離婚協議寫清楚的話,或者雙方還有感情可能女方就會不離開,從法律上說,離婚並也辦理了房產變更登記手續,你就是房屋所有權人了。女方賴著不搬離,侵害了你的財產權,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離婚協議),恢復你對該房屋的使用和支配。如果雙方在離婚時,已經確定了房產的居住或者使用權。

那麼另一方不離家的行為,明顯是不履行離婚協議或者法院判決。當事人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來解決。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八條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樓:du市浪人

那就是女方捨不得你,你或者可以考慮一下,繼續下去。

離婚後女方賴著不走怎麼辦

3樓:合肥蘇義飛律師

法律分析:離婚後女方不走的,當事人可以與其協商要求其離開;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對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公安機關可對其處以罰款和拘留的治安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後賴著不走怎麼辦

4樓:張麗珍

離婚後賴著不走,可以報警處理。

由升消搜**責令對方離開。但是也有很多公安民警會以此糾紛為家事糾紛為由不予處理。如果經由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確認現居住房產的所有權歸一方,而另外一方卻不肯搬離的話,根據規定,對拒不執行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因此,當事人可以根據生效的橋改判決書或調解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中將現居住房產的所有權約定歸一方所有,另外一方不肯搬離的話,可以起訴對方,要求對方從房內搬出,並可以主張對方按居住時間繳納一半的房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吵歷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

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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