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1、如果雙方同意變更子女的監護權,變更後更有利於子女的生活,可以通過變更監護權協議的公證進行變更。2、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變更。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嚴重疾病或殘疾無法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或虐待子女,或悄衡肢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響;(3)10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與對方生活,對方有撫養能力;(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啟世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第五十七條。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攔寬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2樓:曹小燕鴿子
您好!(1)離婚判決書、調解純洞書或婚姻登記機關的證明; (2)各自撫育子女有利或不利條件的證談冊明; (3)各自經濟收入情況的證明; (4)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做侍枯女本人的意見; (5)其他證據。
3樓:帳號已登出
如對方患有嚴重疾病租段或傷碰型枝殘的,需要醫療及醫學鑑定部門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與對方的鄰居、朋友處請求其出具對方長期不良嗜好的證明,或者請求其出具對方未盡到撫養義務、虐待子女的說明;
如經常變更居住地,可向對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權人瞭解其簽訂租賃合同的笑敏情況;
如因對方拖欠債權人的債務,可向對方的債權人請求其出具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明;
4樓:網友
具體晌檔鄭的細節問題建議在當地找律師面談解決如果是有離婚協議,並在離婚協議中約定了孩子的撫養權,現蠢租在要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時候,需要提供變更的具體事實和理由,如果有正當的理由可以宴頌申請法院變更撫養權。
變更撫養權需要什麼證明
5樓:公尺妮法務
1、如對方患有嚴重疾病隱尺或傷殘的,需要醫療及醫學鑑定部門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2、與對方的鄰居、朋友處請求其出具對方長期不良嗜好的證明,或者請求其出具對方未盡到撫養義務、虐待灶嫌高子女的說明; 3、如經常變更居住地,可向對方租房的 房屋所有權 人瞭解其 簽訂租賃合同 的情況; 4、如因對方拖欠債權人的債務,可向對方的債權人請求其出具存在 債權債務關係 的證明; 5、如果對方經濟困難,不利於繼續撫養孩子的,可到對方的工作單位,請求工作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以證明其收入及工作變動情況。 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八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者襲理由需要變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有孩子證明可以變更撫養權嗎
6樓:孫旭權
有撫養權符合法定條件的能申請變更撫養權。主要變更情形有: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情形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消蔽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桐橋激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局襪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7樓:點行**
法律分析:可以。關於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立的,由法院決定。
2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按照母親生活。父母在滿10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時,如果發生爭執,應當考慮孩子的意見。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可以轎纖掘輪流協商撫養子女,給予許可。
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十六條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豎畢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閉核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變更孩子撫養權需要哪些證據
8樓:胡文學
主張變更撫養權需要提交如下證據:
1、離婚證、子女出生證、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
2、子女生活費及教育費的相關證明;
3、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嚴重疾病的診斷書,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的證明材料等;
4、其他證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腔碼枯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伍洞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模枯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第五十七條。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變更孩子撫養權需要的證據
9樓:唐玉娟
如果想與對方爭奪孩子的撫養皮差權,儘量收集以下兩方面的證據:
1、證明有能力撫養子女的證據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這些證據都有利於法庭判決認為你能給孩子更好的居住環境和成長環境;
2、證明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證據。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乙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好虛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燃襪皮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第五十七條。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需要哪些證件
10樓:孫旭權
變更撫養權舉兆遷戶需要的材料有:父母雙方身份證、離婚證、子女出生證、原戶口登記簿、原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遷出證明、房產證原件等。且如果雙方如果不能就變更撫養權達成協商的,可以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七條。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蔽戚、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巨集答陵更登記。
子女撫養權變更的理由
撫養權是經過雙方的協議或法院判決歸屬於夫妻一方,是考慮離婚時各方面的因素所作出的決定。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各方面的因素可能發生變化,子女跟隨一方面當事人已經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此時,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可以向法院或者向對方提出變更撫養權的請求。一般而言,當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無能力繼續撫養子女或者是有危...
更改撫養權到哪辦理,變更撫養權要去哪裡辦理手續
根據 婚姻法 的規定,父母均有撫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離婚後,子女歸一方撫養,如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裁決變更。因此,離婚後的父母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子女的撫養權進行變更的,需要簽訂一份...
離婚後變更孩子撫養權需要哪些條件
變更撫養權的條件 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 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 如何變更撫養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