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交後我有權利要回給她花的錢嗎?

2025-06-06 23:40:34 字數 1178 閱讀 5241

1樓:隨意所拍

嚴格來說是可以的,只要有證據在手。如果是兩個人相交用的一些零花錢,比如吃飯看電影買點衣服之類等,巖悉銷就不用陸禪再要回來了。如果數額較大,又有粗遊證據,可以要回一部分吧。

畢竟,作為男子漢,某些方面放大氣些,好說好散為最好。

2樓:匿名使用者

沒必要,你要的過程反而會讓你們「藕斷絲連」,所以其實沒必要再去要了!,除非你並不是真的想跟他絕交!

3樓:龍行天下看世界

付出就付出了,如果你執意如此就顯得你小氣了沒有度量了!

4樓:百時雪

你是可以要回來的,但是我認為分手了還是可以做朋友的,也沒必要說算的那麼清。

其實能不能做朋友關鍵還是要看分手時是什麼樣的狀況,如碰缺睜果是參夾著傷害的話,就有必要老死不相往來;如果是愉快的分手,而感情當中只是覺得不合適,並沒有過什麼爭執,分手後還是可以做朋友的。

可是能最終分手了還能做朋友的人還是佔少數部分,因為在一段感情裡,但凡相愛過的人,心裡面多少都會有疙瘩,並不能全心全意做到要放下過往的情愫,而來跟你交朋友的。

也很多人都認為,分手後沒法做朋友。一來,分手時可能會有不甘、有不捨、有傷痛,要是在這個時期還說以朋友的關係相稱的話,還會糾纏不清,或是拖泥帶水,餘情未了,不可能還能保持純粹的友情;二來分手後即便真的能做到對對方不會再有半點漣漪,心也不會掛念了,可是分手了就代表有了邊界,更應該要尊重彼此新的邊界。

分手後,不做朋友,各生歡喜,互不打擾,何嘗不是一種最好的選擇?!

還記得《前任攻略》裡孟雲和夏露,原本是一對全新的情侶組合,他們相愛著,卻因為跟前任的糾葛不清,而讓他們的感笑歲情一次次地面臨著危機。夏露說,要他的全部,他的全世界,不允許他心裡有藏得再深的人。

是啊,誰希望新的感情生活裡有過去的影子呢?如果每個人的過去都過不去,又怎能不會影響到新的生活呢?

只有擺正自己的心態和姿態,明確你是要一直緬懷過去,還是要重新面對新的生活,就要捋捋清楚,不要讓新的感情和生活深陷於過去。

我有一朋友跟前任分手後,還保持著聯絡,在上個星期才果斷地斷絕了來往。開始她說他們要做朋友,說了一大堆理由,讓對方信以為真,可是隻有朋友心裡知道,她一直想複合。

她以好朋友的名義,以「對你的瞭解」做前任的知心友人,讓他在自己這裡可以放下芥蒂扮清,隨意地傾訴,她只做個「忠實」的聆聽者。其實她是想給自己創造複合的機會,不斷地想找到突破友情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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