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初步鑑定在最終傷殘鑑定等級到什麼作用

2025-07-05 12:35:05 字數 5738 閱讀 4827

工傷鑑定和傷殘鑑定有區別嗎

1樓:華律網

勞動能力鑑定和傷殘鑑定不一樣。勞動能力鑑定與傷殘等級鑑定既有聯絡又有區別。從性質上來說,勞動能力鑑定是傷殘等級鑑定的基礎。

從範圍來說,勞動能力鑑定範圍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病)進行鑑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鑑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鑑定。而傷殘等級鑑定相對來說更專業、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鑑定。二者的工作程式和判別依據也不同。

但對於明顯的工傷(含職業病)案例來說,傷殘等級鑑定可以與勞動能力鑑定同時進行。二者的申請鑑定的時間也不同,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時間是傷者病情相對穩定後,可以提出申請;傷殘鑑定申請時間是醫療終結後。

2樓:

工傷鑑定和傷殘鑑定的標準有一定區別,但大體都差不多,兩者最重大的區別是工傷鑑定必須由單位或法院出面申請,由專門鑑定機構作出結論,而傷殘鑑定只需要個人到有資質的鑑定單位都可以作出鑑定結論。

工傷鑑定有許多指標,但從你的敘述無法準確評估,但基本上來說斷乙個小拇指接好有影響的話就可以定位10級,你們這種情況應該是偏低,但最多隻能到九級的程度。

如有幫助,謝謝採納。

3樓:法妞問答**諮詢

工傷鑑定與司法鑑定的區別:1、收費不同,工傷鑑定一般300塊並且社保可以報銷,司法鑑定則千元左右;2、依據的標準不同;3、鑑定的機構不同,工傷是勞動鑑定委員會,屬於社保部門在管,司法鑑定則是獨立的;4、法律依據不同。

4樓:紅燒牛皮

1.傷殘中沒有筋脈受損的鑑定標準;

2.你父親可以按照以下的鑑定標準,你對照下;

9級 10)全身瘢痕佔體表面積≥5%;

10級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3.工傷鑑定是由專業的鑑定人員檢查病歷、ct、診斷報告和恢復情況等做出來一系列鑑定報告,然後由三分之二以上的鑑定人員統一討論後,根據工傷鑑定標準做出的乙個鑑定結論;

4.一壺水拿10分鐘,是自然拿還是平舉拿,自然拿受力的都是骨頭,不會這麼嚴重;平舉拿水壺10分鐘,正常人同樣手痠堅持不了,除非經常鍛鍊的;

5.工傷鑑定是受到工傷後,必須由勞動能力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其他鑑定機構作出的結論無效,除非上訴至法院,可以由司法機構進行鑑定;

6.傷殘鑑定,民訴法和最高法院證據規定是這樣規定的,雙方協商選擇鑑定機構,協商不成,法院指定鑑定機構;

7.工傷鑑定是根據工傷傷殘鑑定標準來鑑定的;傷殘鑑定有好多種,如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人身傷害傷殘鑑定、醫療事故傷殘定級等,其中包括工傷傷殘鑑定,只是每個傷殘鑑定的標準都不太一樣,可以說工傷鑑定標準是其中最低的乙個;

8.你如果對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可以申請省級勞動能力委員會重新鑑定,他們的鑑定標準都是一樣的,誤差很少;重新鑑定還要收取鑑定費用,假如等級沒變,那麼鑑定費用不報銷;假如等級提公升,鑑定費用可以報銷;

9.如果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結論還是10級,你不服氣,可以上訴至法院,由司法機構根據工傷標準來鑑定;

5樓:但葉飛利渟

1,工傷鑑定,實際叫工傷認定,就是看你是不是屬於工傷。

2,傷殘鑑定,準確的叫勞動能力鑑定,原來叫傷殘鑑定。是看你受傷程度。

3,以上律師意見供參考。

6樓:網友

1.工傷鑑定和傷殘鑑定是一回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工傷的傷殘等級鑑定應該叫勞動能力鑑定!

2.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七條之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3.但是,《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的相關條款中,沒有筋脈受損的鑑定標準,如果對該傷殘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申請鑑定的單位或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出的鑑定結論不服,可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4.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7樓:蔡景同鬱晉

1、工傷鑑定是指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做出工傷認定後,根據傷殘程度做的等級鑑定,該等級多少是享有一些工傷保險待遇專案的先決條件。

2、除了工傷等級鑑定外,如果屬於一般民事侵權,比如交通事故,以外傷害等可以要去進行傷殘等級鑑定,該鑑定是民事訴訟中進行賠償的先決條件。

3、二者區別,二種鑑定所依據的鑑定標準不一樣。因此,同一種傷害可能鑑定的結果不一致。二者鑑定後適用範圍不一致,工傷鑑定指適用於因工傷可能造成的賠償,傷殘等級鑑定一般適用於民事賠償。

8樓:帕斯卡人

你所說的工傷鑑定只能鑑定為構成工傷,是由勞動保障部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組織鑑定的,而傷殘等級鑑定是由司法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出傷殘等級為民事賠償提供依據,你現在應該是有了兩個鑑定書了,乙個工傷鑑定,乙個司法鑑定書是傷殘等級鑑定;

如果第一次傷殘等級鑑定是由法院委託鑑定機構作出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一次。

9樓:劉書席

我老婆於2017年9月5日在車間不慎捽倒右手粉碎性骨折。由於當時沒住院。現已申請工傷醫院病歷卡和證明已開。

工傷已下來。現廠裡說不能做傷殘鑑定。原因是沒住院,說勞動局材料少,是否沒住院就不能傷殘鑑定。

工傷鑑定與傷殘鑑定在哪做?

10樓:李浩

回答首先,傷殘鑑定是指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鑑定。

其次,一般的,傷殘鑑定機構不接受個人的委託。如果自己委託鑑定機構做了傷殘鑑定,對方一般是不接受的,在這個情形下,法庭會要求再次做鑑定,法庭委託鑑定機構重新做鑑定。因此,應該走正常有效的途徑,也就是網上申請辦理。

工傷鑑定在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11樓:南小凝

申請工傷的,首先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由單位或者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作出後可申請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鑑定,然後根據傷殘結果確定賠償數額。賠償的專案:一次性傷殘賠償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傷殘津貼等等。

僱員損害賠償的,申請傷殘鑑定,根據鑑定結果確定賠償數額。賠償的專案有: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等。

初次勞動能力鑑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的時間應當是工傷職工的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或者是已經痊癒。

12樓:漆傲菡

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到當地有相應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的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果要求對方進行適當的賠償。

13樓:網友

自受傷之日起30天內,用人單位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沒在30天內提出工傷申請認定工作的,傷者或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的不再受理。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3、受傷人身份證;4、用人單位登記註冊資料(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證)5、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6、初診病歷資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傷殘鑑定自己可以指定醫院鑑定嗎?

14樓:最愛彩虹糖

工傷傷殘鑑定不是通過醫院鑑定,而是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勞動鑑定機構的組織形式一般為「勞動鑑定委員會」,在有的中小型企業稱為「勞動鑑定小組」。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一般由勞動、衛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的主管領導組成。

少數地方還吸收物價、民政等部門的同志和大醫院院長參加。勞動鑑定委員會主任大都由勞動行政部門的主管領導擔任或由市、縣的**負責人擔任。

15樓:網友

不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去工傷職工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16樓:毓政苑

工傷不是去醫院認定,而是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

工傷等級鑑定也不是在醫院,而是在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必要時,醫院可以協助。

17樓:網友

你好,工傷傷殘鑑定自己不可以指定醫院,由勞動部門統一安排,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需要醫院協助的,也是由勞動部門指定醫院。

18樓:藍心銀

如果認為是工傷,必須先申請工傷認定,再作勞動能力鑑定,此勞動能力鑑定機構是由市級勞動能力鑑定機構來確定的,只有對其結果不服的情況下才能申請重新鑑定,也只能是在指定的機構裡選擇,而不能自己直接指定醫院來鑑定。

19樓:網友

可以到當地的司法鑑定所進行司法鑑定。

個人工傷可以去做傷殘鑑定嗎

20樓:網友

一般的,傷殘鑑定機構不接受個人的委託。如果自己委託鑑定機構做了傷殘鑑定,這個鑑定提交到法庭的話,對方一般是不接受的,在這個情形下,法庭會要求再次做鑑定,法庭委託鑑定機構重新做鑑定。

1、網上申請。辦理者登入市人社局網上服務大廳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網上申請,經預審及稽核通過後,網上列印《勞動能力現場鑑定通知書》(簡稱通知書)及《勞動能力鑑定(確認)申請表》,被鑑定人按《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相關材料到鑑定現場接受專家鑑定。

2、繳費。符合條件的工傷參保職工由工傷保險**支付鑑定費;不能享受本市工傷保險待遇的人員需持列印的《繳費通知書》到銀行櫃檯繳費,繳費後持收費資料第三聯(執收單位聯)到指定地點參與現場鑑定。

3、現場鑑定。到達鑑定現場,在檢錄前臺進行材料檢錄,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並進行現場鑑定;材料不齊全或經鑑定專家組認為未能鑑定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補正的全部材料或未能鑑定的原因。

4、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

傷殘鑑定費用由誰出?

1、首先要明確事故責任,如果是對方全責,那麼鑑定費用是由對方出的,不過先要由您墊付,在調節或起訴時再一併向對方主張;

2、如果不是對方全責,也一樣是由您墊付的,在主張賠償時,和其他需要賠償的費用一起,按照責任劃分的比例分攤。看是誰對第一次的傷殘鑑定有異議,由有異議的一方出資,若是受傷者本人的話則可以先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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