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公司法第37條規定: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那麼,股東會在表決的時候,一般按照持股比例大小決定。在表決事項的時候,一般代表公司表決權過半同意即可。
例外:股權往股東之外的股東轉讓的時候,其他股東需要過半同意,這裡的過半是人數過半。
控股分為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
絕對控股指持股比例大於50%的股東,這樣的股東可以直接提出召開股東會,改組董事會。
相對控股指持股比例小於50%的股東,但是其他股東的持股很分散。這樣的股東在表達意願的時候,需要看別的股東是不是都反對他。一般情況下,是可以通過召開臨時股東會改組董事會的。
知乎 想了解董事長怎麼管理企業
2樓:劍魚標訊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範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而ceo是由董事會任命的,是公司的經營執行領導。
公司執行董事和公司總經理誰的權力大?
3樓:華律網
《公司法》意義上的執行董事,是指規模較小的****在不設立董事會的情況下設立的負責公司經營管理的職務。而總經理傳統意義上是乙個公司的最高領導人或該公司的創始人。但實際上,總經理所在的層級,還是會因公司的規模而有所不同。
在存在前述執行董事的情形下,公司應當為規模較小的****,那麼我們也應該基於這一前提,在同等環境下對執行董事和總經理的地位進行比較。執行董事是經股東會選舉或委派產生,總經理是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在公司未設董事會時,一般囊括在執行董事的職權範圍內。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實踐中一般會參照董事會的法定職權範圍予以規定。
總經理除公司法第四十九條予以詳細列舉的職權外,其他職權是由董事會/執行董事予以授予的。由此可知,執行董事的地位與職權均高於總經理,總結一下之前所提到過的三方:執行董事、總經理及股東,他們的地位分別是股東高於執行董事,執行董事高於總經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條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4樓:網友
一般來說二者負責的層面不同,董事層面更負責巨集觀層面,總經理負責經營層面。
而且執行董事一般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雖然單獨從許可權上來上董事層面要高於經理層面,但是法律及公司章程都會規定董事層面不得干預經理層面的經營活動,從這個角度來講,不好判斷誰的權力更大一些。
5樓:華恆智信諮詢
執行董事和總經理的關係:董事會對總經理團隊進行管理,企業比較小的時候,在董事會休會期間,執行董事代行董事會的一些權利。代行董事會的權利,它跟經理層是一種管理的關係。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股份****須有董事會,所以不設執行董事。
執行董事的職權,應當參照公司法中關於董事會的規定,由公司章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基本可以認為,有限責任公司中,執行董事為董事長,權力自然大過總經理。
67%,51%,34%,30%,20%的股權都有什麼區別 知乎
6樓:網友
股權生命九條線:
1、絕對控制權67%,相當於100%的權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併、變更主營專案、重大決策。
2、相對控制權51%,控制線,絕對控制公司3、安全控制權34%,一票否決權。
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
重大同業競爭警示線。
6、臨時會議權10%,可提出質詢/調查/起訴/清算/解散公司%重大股權變動警示線。
8、臨時提案權3%,提前開小會。
9、代位訴訟權1%,亦稱派生訴訟權,可以間接的調查和起訴權(提起監事會或董事會調查)
股份公司重組是優先改組董事會還是優先改造企業?
7樓:天天晴
當然是董事會先改造 要不然會變成以後改造企業的絆腳石。
華盛控股為什麼要調整董事會結構?
8樓:匿名使用者
在現代公司的戰略管理體系中,董事會在公司戰略決策制定過程的參與程度已經越來越深。由於董事會在公司治理機制中的重要性,在更多責任和更佳業績的要求下,華盛控股的董事會也做出了積極的調整,增加了董事會成員背景的多樣性,以使集團在應對多變的市場環境時,顯得更具有活力、創新性、風險承受性、探索性和競爭進取性。
9樓:x鼻祖_推廣
做出這樣的調整,想必是考慮到公司的發展吧。
霸王控股公司要清盤了嗎?
10樓:心靈藥劑師
霸王集團創辦人萬玉華,宣佈正式入稟香港高等法院,因與丈夫兼合夥人陳啟源,即霸王國際控股(01338-hk)主席兼執行董事關係破裂,以及公司股份被不法配發,要求法院將霸王國際之控股公司fortune station limited 清盤,把控股公司資產變賣,分發予股東。
陳啟源已於2017年9月12日,以兩年分居為由入稟地區法院申請離婚,兩人關係破裂。萬玉華於2007年與丈夫成立控股公司,以合夥人形式及互信基礎共同經營,萬及丈夫各持有控股公司49%及51%股權,並以此持股比例為經營及盈利分配之基礎,及後控股公司以控股股東身份持有霸王國際。萬自霸王國際上市程式開始,一直擔當霸王國際決策人角色,直至於2015年辭任霸王國際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一職,但仍保留控股公司董事一職,理應擁有控股公司的決策權。
但於2016年9月22日,她表示有人偽造乙份萬的董事辭職信及乙份控股公司的董事會同意決議通過接納該辭職信,把萬排除於控股公司管理階層外,及後於2017年1月24日在萬不知情的情況下,控股公司不恰當地增發19,657股新股予heroic hour limited,因而令萬在控股公司的股權被稀釋至,嚴重影響萬於控股公司的決策權及應占公司的收益,對萬產生極為不公平的損害。
由於丈夫多番作出對萬不利及有違控股公司利益的決定,及有意圖透過不恰當配發的新股淡化萬於控股公司的決策權及應占收益,萬已失去與丈夫當初建立之互信經營基礎,故希望透過法律程式,要求將控股公司清盤,變賣控股公司的資產,以分配予股東。
董事會設立的條件,董事會是由什麼組成的?
一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 成立董事會。但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董事會是由什麼組成的?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由公司股東選舉出來監管公司管理層的一群人。董事會成員定期開會,對企業活動承擔法律責任。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您解決問...
董事會的職能是什麼
董事會的職能主要是有 製作和儲存董事會的議事錄會議記錄,備置公司章程和各種簿冊,及時向股東 大 大會報告資本的盈虧情況和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向有關機關申請破產等。董事會可以視為股份公司的權力機構的執行機構,企業的法定代表。又有時被稱作稱管理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董事會由兩三個及以上的董事組成。除法律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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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是股東在股東 大 會上選舉產生的。董事會由全體股東或職工民主選舉的董事組成,所以董事可以不是股東。董事會和股東會的區別如下 1 含義上的區別 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 對內掌管公司事務 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股東大會,是指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決定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事項的機構。2 性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