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建立以什麼為主的應急管理體系

2021-03-03 20:43:08 字數 3664 閱讀 5658

1樓:波士商學教育

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系。

突發事件應對法建立什麼為主的應急管理機制

2樓:

一是,重在預防,關口前移,防患於未然,從制度上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及時消除風險隱患。突發事件的演變一般都有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從本質上看是可控的,只要措施得力、應對有方,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發生,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是完全可能的。因此,突發事件應對法把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發生,作為立法的重要目的和出發點,對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準備、監測、預警等制度作了詳細規定。

二是,既授予**充分的應急權力,又對其權力行使進行規範。突發事件往往嚴重威脅、危害社會的整體利益。為了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需要賦予**必要的處置權力,堅持效率優先,充分發揮**的主導作用,以有效整合各種資源,協調指揮各種社會力量。

因此,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了**應對突發事件可以採取的各種必要措施。同時,為了防止權力濫用,把應對突發事件的代價降到最低限度,突發事件應對法在對突發事件進行分類、分級、分期的基礎上,明確了權力行使的規則和程式。 三是,對公民權利的限制和保護相統一。

突發事件往往具有社會危害性,**固然負有統一領導、組織處置突發事件應對的主要職責,同時社會公眾也負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為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不僅需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積極參與有關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還需要其履行特定義務。因此,突發事件應對法對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準備、監測和預警、應急處置和救援等方面服從指揮、提供協助、給予配合、必要時採取先行處置措施的法定義務做出了規定。

同時,為了保護公民的權利,突發事件應對法確立了比例原則,並規定了徵用補償等制度。 四是,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的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實行統一的領導體制,整合各種力量,是提高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效率的根本舉措。

借鑑世界各國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國家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國家建立什麼應急管理體制

3樓:兵語

突發事件,是復指突然發生,造製成或者可能

造成嚴重社會bai危害,需要採du取應急處置措施zhi予以應對的自dao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突發事件的分級標準由***或者***確定的部門制定。

《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國家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 )的應急管理體制。

4樓:聲美媛沐嫻

屬地管理為主

《突發事件應對法》第4條規定:國家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

《突發事件應對法》試卷:名次解析,簡答題,論述題

5樓:敬華林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023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目 錄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預防與應急準備

第三章 監測與預警

第四章 應急處置與救援

第五章 事後恢復與重建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規範突發事件應對活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環境安全和社會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 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應對活動,適用本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突發事件的分級標準由***或者***確定的部門制定。

第四條 國家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

第五條 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國家建立重大突發事件風險評估體系,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綜合性評估,減少重大突發事件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輕重大突發事件的影響。

第六條 國家建立有效的社會動員機制,增強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範風險的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救助能力。

第七條 縣級人民**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人民**負責,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人民**共同負責。

突發事件發生後,發生地縣級人民**應當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並立即向上一級人民**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突發事件發生地縣級人民**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的,應當及時向上級人民**報告。上級人民**應當及時採取措施,統一領導應急處置工作。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的,從其規定;地方人民**應當積極配合並提供必要的支援。

第八條 ***在總理領導下研究、決定和部署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國家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必要時,***可以派出工作組指導有關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設立由本級人民**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駐當地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有關負責人組成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協調本級人民**各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指揮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上級人民**主管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指導、協助下級人民**及其相應部門做好有關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第九條 ***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是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其辦事機構及具體職責由***規定。

第十條 有關人民**及其部門作出的應對突發事件的決定、命令,應當及時公佈。

第十一條 有關人民**及其部門採取的應對突發事件的措施,應當與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的性質、程度和範圍相適應;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的,應當選擇有利於最大程度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義務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第十二條 有關人民**及其部門為應對突發事件,可以徵用單位和個人的財產。被徵用的財產在使用完畢或者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應當及時返還。財產被徵用或者徵用後毀損、滅失的,應當給予補償。

第十三條 因採取突發事件應對措施,訴訟、行政複議、仲裁活動不能正常進行的,適用有關時效中止和程式中止的規定,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織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軍事法規的規定以及***、**軍事委員會的命令,參加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第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突發事件的預防、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方面,同外國**和有關國際組織開展合作與交流。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作出應對突發事件的決定、命令,應當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應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專項工作報告。

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什麼應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

最近,新聞中經常出現各類橙色預警 黃色預警,這些都是 突發事件預警制度 的預警級別,今天梅老師就給大家講解一下什麼是 突發事件 以及與突發事件有關的一些法律知識。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原則是什麼?突發事件應急 管理的原則 一 以人為本原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堅持人員救助優先。制訂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優先考慮受...

《突發事件應對法》共有幾章和幾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共有七章,共70個條文。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預防與應急準備 第三章 監測與預警 第四章 應急處置與救援 第五章 事後恢復與重建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共有7章7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指的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07年8月30日通過,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該法律共七章70條。關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是哪年幾月幾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