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險索賠中,如何正確對待保險人的代位求償權

2021-03-05 09:22:13 字數 2532 閱讀 7778

1樓:匿名使用者

一、保險代位求償權,是指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法應由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自支付保險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的限度內,相應地取得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保險代位權是各國保險法基於保險利益原則,為防止被保險人獲得雙重利益而公認的一種債權移轉制度」,通常認為保險代位權其實質是民法清償代位制度在保險法領域的具體運用。

二、對於代位求償權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規定,一般應具備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險人因保險事故主對第三者享有損失賠償請求權。首先保險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據法律或合同規定,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對其享有賠償請求權。

(2)、保險標的損失原因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即保險人負有賠償義務。如果損失發生原因屬於除外責任,那麼保險人就沒有賠償義務,也就不會產生代位求償權。

(3)、保險人給付保險賠償金。對第三者的賠償請求權轉移的時間界限是保險人給付賠償金,並且這種轉移是基於法律規定,不需要被保險人授權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險人給付賠償金,請求權便自動轉移給保險人。

2樓:雪花

黃先生新買了一輛轎車,投保了機動車保險

。該車在某健身場所停放期間,由於正在施工中的一座塔吊倒塌,致使轎車被毀。對於該項損失,一方面屬於保險責任

【評析意見】

保險有一項特殊的制度:代位求償制度。所謂代位求償,又稱「代位追償」或「權益轉讓」,簡稱「代位」,是指財產保險當中,由於第三方的過失或錯誤等導致保險標的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支付保險賠償後,可以在其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代位求償制度的目的是維護保險的補償原則、避免道德風險,同時體現社會公平原則。補償原則的內容就是被保險人獲得的賠償既不能超過保險金額

,也不能超過實際損失,保險賠款應當是使被保險人恰好恢復到損失發生之前的經濟狀態。設想一下,如果黃先生在獲得保險人的全額賠付之後,又從第三方那裡獲得相當於車身價值的責任賠償,他就有可能獲得超過其實際損失的額外利益。這就違背了保險補償原則,同時這種額外利益可能會使被保險人怠於照管其財產,謹慎注意程度降低,從而誘發道德風險因素,增加損失機率。

但是,如果規定被保險人獲得保險人賠償之後放棄對第三責任方的索賠,又會讓第三方逃脫法律的制裁,有礙社會公正。因此,世界各國的保險法中幾乎都規定了代位求償制度來解決這個問題。

由於保險人是站在被保險人的地位上向第三方行使代位求償權,他無法獲得優於被保險人的權利,因此在發生涉及第三方責任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須注意保持向第三方請求賠償權利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如果被保險人主動放棄請求權,或由於他的過錯導致請求權有缺陷而令保險人無法求償或求償不足時,保險人有權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或相應扣減保險賠款。

另外,保險人的代位求償範圍僅限於其支付的保險賠款金額,超過部分應歸被保險人所有。在不足額保險的情況下,被保險人獲得保險賠款不足以補償其實際損失,他仍然可以就未補償部分向第三方請求賠償,不受保險人行使代位權影響。

《保險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前款規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

保險人依照第一款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就本案而言,該公司有權選擇究竟是向保險人索賠還是向施工隊索賠。如果先向保險人索賠,保險人在支付賠款之後在保險賠償金額內取得向施工隊代位求償的權利,該公司就喪失了就已獲保險賠償部分的損失向施工隊索賠的權利,只能請求未獲保險賠償部分;如果先向施工隊索賠,再向保險人索賠,保險人將在保險賠款中扣除該公司已經從施工隊獲得的賠償。總之,該公司獲得的賠償不能超過其實際遭受的損失。

保險法中,在索賠時,即使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不存在保險利益,也不影響保險合同效力,如何理解?

3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人身險抄有這條規定,主襲要是針對離婚這種情況的,比如說兩口子結婚後買的保險,老公做投保人,老婆做被保險人,受益人是孩子,但兩人離婚了,前夫作為投保人對於作為被保險人的前妻就沒有保險利益了,這時候就不能主張合同無效了,如果前妻出險了,孩子作為受益人仍能獲得賠償。明白了吧,人身險不像財產險,財險的保險利益是跟物權相關的,物權轉移或滅失就不具備保險利益了,而人身險只要求投保時有保險利益就行。

在財產保險理賠中,若保險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行為引起,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

4樓:匿名使用者

物上代位是對某復財產按全損制賠償之後,bai這個財產的殘值部分歸保du險人所有。

zhi例如你的一輛車在一次交dao

通事故中損壞嚴重(可能是你自己的責任,也可能是別人的責任),保險公司在車損險下按全損給你賠了,則這輛車的殘值歸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是指保險事故是由被保險人以外的人(不包括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組織成員,也不包括保險人)造成的(可能全損,也可能是部分損失),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賠償之後,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享有向第三人追償的權利。例如,你的一輛車在交通事故中受損,但是是由於另外一方的責任引起的,保險公司在車損險下賠償後,就有權向責任人追償。

保險法中,在索賠時,即使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不存在保險利益,也不影響保險合同效力,如何理解

很簡單,人身險抄有這條規定,主襲要是針對離婚這種情況的,比如說兩口子結婚後買的保險,老公做投保人,老婆做被保險人,受益人是孩子,但兩人離婚了,前夫作為投保人對於作為被保險人的前妻就沒有保險利益了,這時候就不能主張合同無效了,如果前妻出險了,孩子作為受益人仍能獲得賠償。明白了吧,人身險不像財產險,財險...

如何正確對待學生學習中的錯誤,如何對待學生的錯誤

目前,課堂教學中,很多教師對於在教學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意外情況,要麼毫不客氣地將學生訓斥一通,要麼自己被氣得亂了方寸。學生的學習錯誤,作為一種 於學生學習活動本身,直接反映學生學習情況的生成性教學資源,我們教師應改變以往對待 錯誤 的不正確態度,應站在新的視角對其進行新的探索,合理利用 錯誤 這一資源...

如何正確對待班級中的問題學生

作為老師,我們應該怎樣對待這些問題 學生呢?第一步,區別問題的性質。教師首先要弄清學生的問題屬於哪一類,是學習問題,還是紀律問題,然後再採取措施。對於學習問題,主要是從端正學生學習態度 改變學習方法 提高其學習成績等方面入手。對紀律問題,則須從加強學生集體觀念 加強日常教育教學規範的學習和行為習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