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走法律程式需要多久

2021-03-05 10:20:07 字數 964 閱讀 5484

1樓:揭泰平襲禮

1、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雙方要求離婚但對於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應當向法院起訴離婚;

2、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沒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還能夠維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時調解無效,也不能准予離婚。

3、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4、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5、法律依據:

1)《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條

2)《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九條和第一百六十一條

2樓:別娜愛閒

一審審理期限為:簡易程式(就是一個法官獨自審理你的案件)三個月,普通程式(三個法官或助理審判員審理)為六個月。這個期間不包括調解的時間。

如果一審判決不予離婚,那麼你需要過六個月後才能再次起訴離婚,一般都會判決離婚的。

3樓:巫馬若雲睢琦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當天就可以辦好。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離婚法律程式需要多久,離婚走法律程式得多久

您好,具體時間要看雙方所涉及的糾紛以及具體情況是怎樣的 離婚走法律程式得多久?一,根據規定,離婚案件的審理期限 1 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2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

離婚走法律程式最快要多久可以離我要離婚,走法律程式需要多長時間

1 雙方要求離婚且對於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可以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2 婚姻登記機關當天就可以辦理離婚手續。3 法律依據 婚姻法 2001修正 第三十一條 自願離婚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

走法律程式起訴離婚怎麼走,想離婚怎麼辦,走法律程式

起訴離婚需要以下步驟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版申請立案。第二,權申請立案的時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以及訴訟費。第三,原告就其訴訟請求需要提交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據,比如財產的證據,孩子撫養的證據,雙方分居兩年的證據 第四,法院立案後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 審理,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