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男方給女方彩禮錢,女方要離婚能要回來嗎

2021-03-05 16:02:10 字數 5409 閱讀 9624

1樓:華律網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結婚時的彩禮錢離婚歸誰的問題,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因為各地的風俗不同,所以給付彩禮後產出的結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區彩禮是給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區彩禮雖然給付女方父母,但在結婚後女方會將彩禮帶回與男方。給付彩禮的時間對彩禮的性質也會有影響,有婚前給的,也有婚後給的,所以對彩禮的性質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但由於結婚彩禮通常情況下是指結婚前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具有贈與性質,所以一般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可能相對較小。

《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所以被認定為婚前個人財產的可能較大。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九條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2樓:民商法苑

一般結婚以後,不需要退。除非是結婚後沒有共同生活過,或者因為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當然如果結婚時間過短,彩禮過高,法院也會酌情判決退還部分的。

3樓:紫蘇蘇蘇

你好 朋友

如果已經領了結婚證,就不能要回彩禮了,但如果因為彩禮導致你家裡困難,也可以到法院起訴要彩禮

婚前男方給女方的錢離婚可以要回嗎

4樓:誠心為您諮詢

婚前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在離婚時可以要回一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5樓:華律網

禮金又稱彩禮,在一些地區又稱聘禮,是指男女雙方戀愛關係基本確定以後,按照當地習俗,男方在婚前給予女方一定數量的現金或財物,表示其與對方締結婚姻的誠意,中國古代的法律將由此形成的婚姻稱做「聘娶婚。」1、結婚彩禮需要返還的幾種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第2、不應認定為結婚彩禮的行為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

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往時的贈與。

5、借婚姻索取財物、騙取財物的行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律師 ,沒結婚之前男方給女方看病,離婚女方還要還給男方嗎?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可以要要回嗎?

7樓:匿名使用者

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男女雙方已經結婚登記,並且共同生活的,離婚時、婚前給付彩禮的一方是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除非因婚前彩禮給付,離婚時、婚前給付彩禮一方生活嚴重困難的,人民法院可裁定酌情返還。

8樓:匿名使用者

要回可以,但應符合一定的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9樓:匿名使用者

有條件的,如未辦結婚登記或是未共同生活,當然可以。

10樓:茅孟霜沈雅

依照《婚姻

司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男雙

已經結婚登記

並且共同

離婚、婚前給付彩禮

權要求另

返;除非

婚前彩禮給付

離婚、婚前給付彩禮

嚴重困難民院

裁定酌情返

離婚時能要回彩禮錢嗎?

11樓:華律網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結婚時的彩禮錢離婚歸誰的問題,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因為各地的風俗不同,所以給付彩禮後產出的結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區彩禮是給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區彩禮雖然給付女方父母,但在結婚後女方會將彩禮帶回與男方。給付彩禮的時間對彩禮的性質也會有影響,有婚前給的,也有婚後給的,所以對彩禮的性質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但由於結婚彩禮通常情況下是指結婚前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具有贈與性質,所以一般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可能相對較小。

《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所以被認定為婚前個人財產的可能較大。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九條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12樓:草民學法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

10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經人民法院查證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支援:

1)、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2)、辦理結婚登記,但卻未共同生活的

3)、因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符合第二、第三款情形的,應以離婚為前提

綜上,主張返還彩禮必須符合上述未辦理結婚登記、雖辦理結婚登記但是卻未共同生活,因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三種情形,才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且符合上述司法解釋第二 第三款情形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亦會得到支援 否則 便不能得到支援

13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如果你符合第

二、三款的情況的話可以要回來

14樓:庹靖徐達

結婚三年多了,因感情不和要離婚

,男方不肯,只能通過起訴離婚了,女方收了男方聘金+彩禮三萬多,如今如果男方要求返還,女方要執行嗎?

婚後有共同生活,而且女方賺的錢男方也有用過!我叫一個朋友以男方的身份去諮詢過律師,諮詢可以不可以拿到彩禮聘金,律師說可以用(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彩禮是要不回的,法律沒有規定,但家電女放可以要回

我們男同胞苦啊

婚前男方送給女方的彩禮錢,離婚時男方能否要回彩禮錢,禮品錢?

16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解復釋二第十條規定,制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費;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所以想要回彩禮,看你的情況是否屬於上述三種情況之一,如果有就可以,沒有就不行。你自己對照下。

新婚姻法對於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離婚後該怎麼處理

17樓:華律網

禮金又稱彩禮,在一些地區又稱聘禮,是指男女雙方戀愛關係基本確定以後,按照當地習俗,男方在婚前給予女方一定數量的現金或財物,表示其與對方締結婚姻的誠意,中國古代的法律將由此形成的婚姻稱做「聘娶婚。」1、結婚彩禮需要返還的幾種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第2、不應認定為結婚彩禮的行為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

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往時的贈與。

5、借婚姻索取財物、騙取財物的行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8樓:

彩禮原則上屬於女方個人財產範圍,如果離婚不予返還和分割,有三種例外情況,需返還彩禮。

第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第二,辦理結婚登記,但是雙方並未共同生活的第三,婚前給付導致婚後生活困難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請問男方給了女方彩禮錢,女方拿著彩禮錢用來給女方家的房子買傢俱和電器這樣做合適嗎

合不合適能怎樣?那也買了。農村這種情況很多。我朋友和她妹妹的彩禮,她哥哥嫂子拿來買車了,我自己的彩禮,我媽拿著給我弟買房了,農村這種情況見怪不怪 合不合適都是商量來的,本來自古嫁閨女不都是有陪嫁的麼,就是人家的了,只是現在家裡都要樓房多數是走形式主義,彩禮的意思還是兩人用,但是也可以自己用啊,買點東...

結婚時女方拿男方家的彩禮錢,結婚後男方父母能要回去嗎

人家的姑娘是免費給你的嗎人家父母好不容易養大的姑娘就這樣嫁到你家了你還想著彩禮錢真是的 不能不能不能!彩禮是給女方家的!要回去就等於騙婚!女兒可以退,彩禮不能退,你還想得美了,一看對女方就不是真心的,誰嫁你誰倒黴,同意的頂起 這還能拿回去 這不是扯嗎 中華五千年都沒有出現過這種事啊 全國99 一樣的...

男方提出離婚,結婚前給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女方買了金銀首飾,男方是不是的把首飾,還給女方

男方把首飾應該還給女方 算是女方的婚前財產,男方無權處置。關於彩禮這塊,如果沒有結婚前是需要退還的,但是如果結婚有共同生活,估計是不能退的,建議你在網路上到律伴這諮詢下。男女朋友訂婚時給女方6萬彩禮錢和價值6000的金銀首飾,女方家要求男方 25 這樣不怕,看你的描述女方到底圖的什麼見仁見智了,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