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送給女方的彩禮錢,離婚時男方能否要回彩禮錢,禮品錢

2021-04-12 03:05:17 字數 3738 閱讀 4513

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解復釋二第十條規定,制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費;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所以想要回彩禮,看你的情況是否屬於上述三種情況之一,如果有就可以,沒有就不行。你自己對照下。

婚前男方給女方的錢離婚可以要回嗎

2樓:誠心為您諮詢

婚前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在離婚時可以要回一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樓:華律網

禮金又稱彩禮,在一些地區又稱聘禮,是指男女雙方戀愛關係基本確定以後,按照當地習俗,男方在婚前給予女方一定數量的現金或財物,表示其與對方締結婚姻的誠意,中國古代的法律將由此形成的婚姻稱做「聘娶婚。」1、結婚彩禮需要返還的幾種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第2、不應認定為結婚彩禮的行為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

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往時的贈與。

5、借婚姻索取財物、騙取財物的行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4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律師 ,沒結婚之前男方給女方看病,離婚女方還要還給男方嗎?

新婚姻法對於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離婚後該怎麼處理

5樓:華律網

禮金又稱彩禮,在一些地區又稱聘禮,是指男女雙方戀愛關係基本確定以後,按照當地習俗,男方在婚前給予女方一定數量的現金或財物,表示其與對方締結婚姻的誠意,中國古代的法律將由此形成的婚姻稱做「聘娶婚。」1、結婚彩禮需要返還的幾種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第2、不應認定為結婚彩禮的行為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

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往時的贈與。

5、借婚姻索取財物、騙取財物的行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6樓:

彩禮原則上屬於女方個人財產範圍,如果離婚不予返還和分割,有三種例外情況,需返還彩禮。

第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第二,辦理結婚登記,但是雙方並未共同生活的第三,婚前給付導致婚後生活困難的

7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8樓:匿名使用者

按規定,結婚登記後,彩禮錢不退,對於共同財產,才可主張分割,但要考慮案件實際情況、

9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解釋(二)》規定,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當事人請求返還彩禮,法院應當予以支援:1、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2、辦理結婚登記但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不符合上述三種情形的,一般法院是不會支援返還彩禮的訴訟請求的。

10樓:

2019婚姻法新規-只要滿足以下兩點,離婚時男方可要求女方退還彩禮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結婚後未同居生活的,定金可以要求退還

12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解釋二》關於彩禮的情況規定如下: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3樓:匿名使用者

登記時間短的少退,未登記勸退,共同消費扣除

婚前男方給女方的彩禮及婚後給的錢,離婚後男方是否可以追回

14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如果為辦理結婚登記。或結婚時間較短為在一起生活的可以主張返還。

15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ui婚後給的錢一般是不能追回了

結婚前男方給的彩禮離婚時要求退還,是應該的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所有的答案艘是否定的 不 不 不 兩個人都是有自己的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什麼事情都可以由自己做主 如果他們真的這麼不可理喻就有法律來判決好了 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 同時還會適當照顧弱勢的一方

17樓:匿名使用者

訂婚和彩禮錢屬於贈予,不用退還。

孩子以成年當然有自己做主,父母是無權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以後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人一半

自己的婚姻沒人可以干涉

那是你們2個人自己的事

與他們無關

19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彩禮錢如果你老婆不答應的話應該是不可以要的,只能夠說你們離回婚的時候分屬於兩人答

的共同財產,誰多誰少可以讓你們自己來協商,也可以通過法律來協商.

你們雙方的家長是沒有合法的權力可以阻止你們離婚的..

所以,想離的話就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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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法律規定,婚前給付的彩禮只有存在幾種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請求返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條的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