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許可使用他人商標銷售真品侵權嗎

2021-03-06 18:57:18 字數 3794 閱讀 2885

1樓:致嘉商標專利

你只要進貨渠道合法就不算侵權。

2樓:龍商百科

你好,《商標法》明確下列行為為商標侵權行為:

1、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 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2、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

對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

(1)責令停止侵權,具體措施如下:

①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②沒收、銷燬侵權商品;

③沒收、銷燬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處以罰款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對以上兩項處理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樓:手機使用者

經進一步調查,李某並非haier商標權人的特許經銷商,但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核定的經營範圍為haier牌洗衣機零售,且其店內銷售的洗衣機經haier商標權人鑑定,證實為真品。

爭 議對於李某的行為是否構成商標侵權,某縣工商局內部有兩種不同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結合商標權用盡原則,只要李某經銷的haier牌洗衣機是真品,就有權在店招上使用haier註冊商標,不構成商標侵權。

第二種觀點認為,雖然李某經銷的haier牌洗衣機是真品,但其未經許可在店招上突出使用haier註冊商標的行為,構成《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侵權行為。

評 析筆者認為第二種觀點是正確的。理由如下:

所謂商標權用盡原則,是指在商標權人或經其同意的許可人將貼附有商標的商品以合法方式投入市場之後,該商標權人對這批商品上的商標權即告窮竭,無權再禁止或阻礙他人為了在市場上再次銷售該產品而在必要範圍內正當合理使用其註冊商標。但是,無論《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都未對商標權用盡原則作出明確規定,因此給工商機關和法院處理相關商標案件帶來困難。

確立商標權用盡原則的法理基礎在於,商標權作為一種重要的智慧財產權,具有智慧財產權固有的獨佔屬性。但是,正如沒有不加限制的絕對權利一樣,商標權的獨佔性也不是絕對的。商標的基本功能是區別商品的**,在銷售過程中,商標與商品必然聯絡在一起。

正因如此,銷售者在銷售以合法方式受讓的貼附有他人商標的商品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在必要範圍內使用他人商標,例如在商品標價簽上標註該商標、在廣告中展示該商標等。實施這些行為不應以商標權人的許可為前提,商標權人也無權干涉和阻止這種在必要範圍內的正當合理的商標使用行為,否則就可能導致商標權濫用,阻礙商品的自由流通和良性的競爭秩序。規制包括商標權在內的濫用智慧財產權行為,是我國反壟斷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反壟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依照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行使智慧財產權的行為,不適用本法;但是,經營者濫用智慧財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適用本法。」

從上述商標權用盡原則的說明可以看出,「正當合理使用」是該原則得以適用的核心條件。那麼何為「正當合理使用」呢?筆者認為,構成正當合理使用商標的行為應當具備以下要件:

(1)主觀上出於善意,(2)不是作為自己商品的商標使用,(3)使用時只是為了說明或者描述自己的商品特徵、**、用途等,(4)使用時不會欺騙誤導消費者並降低消費者對該商標聲譽的評價。

近年來,品牌家電特許經營制度成為品牌家電生產企業(商標權人)發展的主流模式,品牌家電商標權人往往以較高的標準選定特許經銷商。相比之下,品牌家電的普通經銷商在進貨渠道、從業人員、技術指導、經營水平、店堂布局、售後服務水平等方面普遍存在一定差距。有的普通經銷商通過在營業招牌上突出使用商標權人商標等方式,使消費者誤以為其是特許經銷商。

由於在進貨渠道、技術指導、售後服務等方面與特許經銷商存在差距,消費者在普通經銷商處購買的品牌家電,往往得不到必要的技術指導,售後服務也難以保證。一旦發生故障,必然損害品牌家電的商標聲譽。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普通經銷商不能以商標權用盡原則來對抗商標權人,商標權人有權追究其商標侵權責任。

在本案中,雖然李某銷售的haier牌洗衣機是真品,但其明知自己並非haier商標權人特許經銷商,仍然在店招上將顏色鮮豔、字型較大的haier商標作為營業標記單獨突出使用。該使用方式足以使消費者誤認李某的店鋪與haier商標權人之間存在著特殊聯絡,易使消費者誤以為其是haier商標權人的特許經銷商。可見,李某主觀上並非善意。

同時,與特許經銷商相比,李某難以保證銷售的haier牌洗衣機得到正規的售後服務,這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消費者對haier商標聲譽的評價。

4樓:集佳智慧財產權

這個是侵權的,怎麼是真品?

其他人未經我許可使用我的商標算侵權嗎?

5樓:g買了否冷

算,如果你已經註冊商標,別人不可以在你的同類註冊近似或者類似的商標,別人也不可以在未經許可的請款下使用你的商標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六十六條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六十七條 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樓:社文科技

如果是同一類別的商標,你註冊了,他再使用就是侵犯了你的商標權。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的商標已經註冊,算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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