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功能

2021-03-06 23:21:26 字數 5514 閱讀 1073

1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的功能,是指刑法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與其他法律相同,刑法的終極目的仍然在於規範社會關係,保證社會關係能夠在有序的環境中予以發展。具體而言,刑法的功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保護功能  刑法的保護功能是指刑法對社會關係的維護作用。在社會生活中,國家、團體、社會、個人均享有各種權利,不同主體根據自己的權利與其他主體發生聯絡,形成有序的社會關係。這種有序的社會關係又是社會發展的必要條件,對於破壞這種關係的人予以刑法上的制裁,從而保證社會關係的良好運作,便是刑法的一個重要功能。

  刑法的保護功能,是通過懲罰犯罪行為予以實現的。犯罪是最為嚴重的違法行為,國家對此類行為施以刑罰的懲罰,能夠對犯罪行為予以打擊和壓制,使受到犯罪行為侵害的社會關係予以恢復;在被侵犯的社會關係不能得到恢復的情況下,對犯罪人予以非常痛苦的報應性懲罰,使其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權利,在今後的社會生活中,應當尊重他人的權利;對於哪些對社會關係有最大威脅的人,採取適用死刑的手段,徹底地予以排害,從而保證社會關係的安定。與此同時,通過對實施犯罪行為的人進行懲罰,也滿足並進一步激發了人們的正義感,向公眾昭示權利的不可侵犯性和法律秩序的不可破壞性,從而產生警戒、教育作用,維護社會關係的安定。

  刑法的保護功能,是刑法的原始使命決定的。刑法從產生那天開始,就是以懲罰犯罪為其使命的。刑法完全是因為懲罰犯罪而存在,其內容也完全是圍繞犯罪而。

因此可以說,沒有懲罰犯罪的需求,就沒有刑法存在的必要,通過懲罰犯罪而維護社會安定,是刑法的首要功能,也是最主要的功能。  我國刑法的保護功能,在立法上作出了明確規定。我國刑法典第2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衛****,保衛人民民主**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根據此條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刑法是通過懲罰犯罪行為達到保護社會秩序的目的的。

二、保障功能  (一)保障功能的含義  刑法的保障功能是指刑法所具有的保護沒有犯罪的人不受刑法追究以及犯了罪的人不受法外追究,從對國家的刑事追究權力予以適當限制,以保障公民合法權利不受國家非法侵犯的作用。  如前所述,刑法以懲罰犯罪為己任,在實踐中往往會導致國家刑事追訴權的膨脹和濫用,進而侵害公民的合法權利。與此同時,鑑於刑法所使用的是非常嚴厲手段,一旦濫用,就會對公民的權利產生至巨的傷害。

因此,如果國家的刑事追訴權不能予以適當限制,每一個公民均會被刑罰懲罰的陰影所籠罩,生活在不安的環境之中,其生活品質一定會大大下降,本來所向往的快意人生,就會變得索然無味。再從刑法的目的上看,懲罰犯罪就是為了使公民獲得一個安定的社會環境,如果這種懲罰反而使公民產生新的恐惶與不安,也有違於刑法的本意。所為了避免此種情況出現,社會公眾也強烈要求國家在懲罰犯罪時應當有所節制,不得為了懲罰犯罪而惘視公民的合法權利。

  勿庸置疑,刑法的保障功能自刑法產生之時業已存在,但同樣不可否認,刑法保障功能是隨著人們對社會、國家、公民之間關係認識的深入而逐漸被重視的。在帝王言出法隨、官吏擅斷罪刑的年代,刑法的保障功能幾乎被完全忽略,成為刑法發展史上的黑暗時期。直到資產階級大革命前夕,當人們認識到國家必須實行法治的方法進行統治、公民的權利需要特別予以保障之時,刑法的保障功能才被慢慢突顯。

在資產階級革命成功之後,刑法的保障功能又隨著法治與人權概念的日益成熟而發揚光大,到目前,已經成為現代刑法的一個相當重要的價值取向。  (二)刑法保障功能的要求  既然刑法具有保障公民權利的功能,那麼如何才能將這一功能在實踐中予以實現呢?在理論上和實踐中應當注意如下兩個方面:

  其一,在刑事立法活動中,應當堅持刑法的最後手段性原則,凡是沒有必要使用刑法手段處理的行為,不要輕易予以犯罪化。這樣,就能保障刑法懲罰的是那些真正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在刑事領域給予公民儘可能大的自由空間。因此,那種發條繁雜、公民動輒得咎的刑事立法,是刑法保障功能的觀念相悖的,也是我們的刑事立法所不倡導的。

  其二,在刑事司法活動中,國家不得對沒有構成犯罪的人進行刑事追究,也不得對構成犯罪的人進行法外追究,即對於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的行為,不得定罪判刑;對於構成犯罪的行為,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追究,並且在追究的過程中必須保障其人格的尊嚴和其他合法權利。在此意義上,可以說刑法既是懲罰犯罪的工具,也是保障非犯罪公民的**,還是保障犯罪公民合法權利不受國家權力過度干擾的一個屏障,其意義實在非同小可。  除了在觀念上樹立刑法保障的觀念之外,在制度上同樣需要予以貫徹執行。

在現代國家的刑法乃至國際社會的有關人權保障的檔案中,均明確規定了一個原則—罪刑法定。  就刑法的兩個基本功能的關係來看,懲罰與保障相結合已經成為現代刑法的指導原則,二者相輔相成、不可或缺、不可偏廢。在理解和運用時,不能過分強調任何一個方面而忽視另一個方面:

過分強調刑法的懲罰功能,就會陷入**司法的泥潭,過分強調保障功能,則會削弱刑法存在的根基。因此,對於刑法規定為犯罪的行為,應當依法進行懲罰,不能借口刑法的保障功能而放縱犯罪;同樣,對於沒有構成犯罪的行為,也不能動用國家的刑罰權.

2樓:社文商標管家網

刑法具有以下三種功能:

1.行為規制功能,指刑法具有使對犯罪行為的規範評價得以明確的功能。其具體內容為,刑法將一定的行為規定為犯罪並給予刑罰處罰,表明該行為在法律上是無價值的(評價的功能);同時命令人們做出不實施這種犯罪行為的內心意思決定(決定的功能)。

2.法益保護功能,指刑法具有保**益不受犯罪侵害與威脅的功能。犯罪是侵害或威脅法益的行為,刑法禁止和懲罰犯罪,是為了並保護著法益。

3.自由保障功能,指刑法具有保障公民個人自由不受國家刑罰權不當侵害的功能。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只要行為人的行為不構成刑法所規定的犯罪,他就不受刑罰處罰,這便限制了國家對刑罰權的發動;對犯罪人也只能根據刑法的規定給予處罰,不得超出刑法規定的範圍科處刑罰,這便保障犯罪人免受不恰當的刑罰處罰。

因此,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憲章」,又是「犯罪人的大憲章」。

3樓:法律快車

刑事法律指與刑事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總稱,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當事人相關行為是否符合相關罪的立案標準,當事人應該受到怎樣的刑事處罰等等刑事辯護問題都可以在刑事法規中找到法律依據。所以瞭解基本的刑事法規還是很有必要的。

4樓:

刑法的作用是懲罰犯罪 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刑法的機能包括 規制機能

保障機能

保護機能

5樓:繽紛芬芳

刑法就是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懲治犯罪的法律.

刑法的功能?

6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的功能,是指刑法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與其他法律相同,刑法的終極目的仍然在於規範社會關係,保證社會關係能夠在有序的環境中予以發展。具體而言,刑法的功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保護功能  刑法的保護功能是指刑法對社會關係的維護作用。在社會生活中,國家、團體、社會、個人均享有各種權利,不同主體根據自己的權利與其他主體發生聯絡,形成有序的社會關係。這種有序的社會關係又是社會發展的必要條件,對於破壞這種關係的人予以刑法上的制裁,從而保證社會關係的良好運作,便是刑法的一個重要功能。

  刑法的保護功能,是通過懲罰犯罪行為予以實現的。犯罪是最為嚴重的違法行為,國家對此類行為施以刑罰的懲罰,能夠對犯罪行為予以打擊和壓制,使受到犯罪行為侵害的社會關係予以恢復;在被侵犯的社會關係不能得到恢復的情況下,對犯罪人予以非常痛苦的報應性懲罰,使其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權利,在今後的社會生活中,應當尊重他人的權利;對於哪些對社會關係有最大威脅的人,採取適用死刑的手段,徹底地予以排害,從而保證社會關係的安定。與此同時,通過對實施犯罪行為的人進行懲罰,也滿足並進一步激發了人們的正義感,向公眾昭示權利的不可侵犯性和法律秩序的不可破壞性,從而產生警戒、教育作用,維護社會關係的安定。

  刑法的保護功能,是刑法的原始使命決定的。刑法從產生那天開始,就是以懲罰犯罪為其使命的。刑法完全是因為懲罰犯罪而存在,其內容也完全是圍繞犯罪而。

因此可以說,沒有懲罰犯罪的需求,就沒有刑法存在的必要,通過懲罰犯罪而維護社會安定,是刑法的首要功能,也是最主要的功能。  我國刑法的保護功能,在立法上作出了明確規定。我國刑法典第2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衛****,保衛人民民主**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根據此條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刑法是通過懲罰犯罪行為達到保護社會秩序的目的的。

二、保障功能  (一)保障功能的含義  刑法的保障功能是指刑法所具有的保護沒有犯罪的人不受刑法追究以及犯了罪的人不受法外追究,從對國家的刑事追究權力予以適當限制,以保障公民合法權利不受國家非法侵犯的作用。  如前所述,刑法以懲罰犯罪為己任,在實踐中往往會導致國家刑事追訴權的膨脹和濫用,進而侵害公民的合法權利。與此同時,鑑於刑法所使用的是非常嚴厲手段,一旦濫用,就會對公民的權利產生至巨的傷害。

因此,如果國家的刑事追訴權不能予以適當限制,每一個公民均會被刑罰懲罰的陰影所籠罩,生活在不安的環境之中,其生活品質一定會大大下降,本來所向往的快意人生,就會變得索然無味。再從刑法的目的上看,懲罰犯罪就是為了使公民獲得一個安定的社會環境,如果這種懲罰反而使公民產生新的恐惶與不安,也有違於刑法的本意。所為了避免此種情況出現,社會公眾也強烈要求國家在懲罰犯罪時應當有所節制,不得為了懲罰犯罪而惘視公民的合法權利。

  勿庸置疑,刑法的保障功能自刑法產生之時業已存在,但同樣不可否認,刑法保障功能是隨著人們對社會、國家、公民之間關係認識的深入而逐漸被重視的。在帝王言出法隨、官吏擅斷罪刑的年代,刑法的保障功能幾乎被完全忽略,成為刑法發展史上的黑暗時期。直到資產階級大革命前夕,當人們認識到國家必須實行法治的方法進行統治、公民的權利需要特別予以保障之時,刑法的保障功能才被慢慢突顯。

在資產階級革命成功之後,刑法的保障功能又隨著法治與人權概念的日益成熟而發揚光大,到目前,已經成為現代刑法的一個相當重要的價值取向。  (二)刑法保障功能的要求  既然刑法具有保障公民權利的功能,那麼如何才能將這一功能在實踐中予以實現呢?在理論上和實踐中應當注意如下兩個方面:

  其一,在刑事立法活動中,應當堅持刑法的最後手段性原則,凡是沒有必要使用刑法手段處理的行為,不要輕易予以犯罪化。這樣,就能保障刑法懲罰的是那些真正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在刑事領域給予公民儘可能大的自由空間。因此,那種發條繁雜、公民動輒得咎的刑事立法,是刑法保障功能的觀念相悖的,也是我們的刑事立法所不倡導的。

  其二,在刑事司法活動中,國家不得對沒有構成犯罪的人進行刑事追究,也不得對構成犯罪的人進行法外追究,即對於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的行為,不得定罪判刑;對於構成犯罪的行為,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追究,並且在追究的過程中必須保障其人格的尊嚴和其他合法權利。在此意義上,可以說刑法既是懲罰犯罪的工具,也是保障非犯罪公民的**,還是保障犯罪公民合法權利不受國家權力過度干擾的一個屏障,其意義實在非同小可。  除了在觀念上樹立刑法保障的觀念之外,在制度上同樣需要予以貫徹執行。

在現代國家的刑法乃至國際社會的有關人權保障的檔案中,均明確規定了一個原則—罪刑法定。  就刑法的兩個基本功能的關係來看,懲罰與保障相結合已經成為現代刑法的指導原則,二者相輔相成、不可或缺、不可偏廢。在理解和運用時,不能過分強調任何一個方面而忽視另一個方面:

過分強調刑法的懲罰功能,就會陷入**司法的泥潭,過分強調保障功能,則會削弱刑法存在的根基。因此,對於刑法規定為犯罪的行為,應當依法進行懲罰,不能借口刑法的保障功能而放縱犯罪;同樣,對於沒有構成犯罪的行為,也不能動用國家的刑罰權..

刑事法學與刑法學區別,刑法與刑法學的聯絡和區別是什麼

刑事法學 與 bai刑法學 兩個概念du的大小不同。前者zhi是個大概念。dao簡單的說,刑版法學 是 權 刑事法學 的一個學科。刑法學 是專門研究犯罪與刑罰的科學 而 刑事法學 不光要研究犯罪與刑罰還要研究刑事訴訟的程式,刑事訴訟法就是專門研究刑事訴訟程式的科學 因此,刑事法學 包涵了兩個領域。即...

醉酒駕駛刑法是如何規定的最新醉酒駕駛刑法是如何規定的?

刑法 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縱橫法律網 路光亮律師 構成危險駕駛罪。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80mg 100ml的駕駛行為。我國 刑法 第133條 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刑法修...

刑法案例分析,刑法案例分析

首先對喬大俠表示無比的敬仰,對阮女俠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沉痛的惋惜!主觀方位面喬意圖殺段,復仇,以喬的身手和功力取段的性命易如反掌,這點應該無異議吧,因此喬明知自己的行為能剝奪他人生命,並追求結果的發生。可以明確為直接故意。那觀客方面呢,是未遂還是即遂或是意外事件?我們繼續往下分析,阮某代父赴約,在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