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三年門面租憑合同還只租一年房東要收回門面我該怎麼索

2021-05-15 19:22:41 字數 5361 閱讀 7999

1樓:中國律師

租賃合同約定了三年的租賃期限,那麼房東在不到期的情況下單方解除合同屬於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即使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的計算方法,也不妨礙租賃人要求房東賠償實際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

如果形成訴訟,你肯定佔有優勢。

在這個過程中,你可以據理力爭,要求房東遵守合同約定。

2樓:巢世平

1、對方違約。

2、賠償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

3、提示一下,直接損失,如你的裝修兩年未使用,還有其它計劃三年使用的,還有其它不細說。可得利益,就是你本可以在三年中賺多少錢的,因為對方違約而可得利益落空了。

4、如果能細緻一點介紹,還可以就損失說明一點。 如果打官司的話你佔絕對優勢。

3樓:鹽山中學

房東違約在先,即時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你也可以把以前的流水賬務、裝修等費用支出憑證當做證據,要求他賠償,如果協商不成,就去法院告他吧,你佔優勢的。

我是第三承租人,向承租人租了一間商業門面,和承租人簽了5年合同,現在3年了房東要收回我該怎麼做

4樓:

按照出租人合同法第224條承租人同意,租賃可以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出租人仍然有效,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租賃,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未經出租人同意

承租人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您看這情況下,未經業主同意轉租能:在此情況下,擅自房屋轉租合同http://sz.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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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房東要收回門面是否該賠償我的損失? 5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沒有違約行為,房東應當賠償損失,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實際損失專案包括:因店面搬遷所發生的支出、原裝修店面的支出、變更證照產生的費用、搬遷期間可預見的營業損失等。

對於營業損失,你要提供以前的營業收入狀況作為證據才行,不能僅憑口頭說明。你們也可以就此協商,一攬子一次性解決賠償。

理由:房屋不論是否屬於「c級危房」,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時應當知道,明知是危房還出租的,其本身已經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於出租後因租賃物自身的瑕疵導致合同解除的法律後果,出租人當然應當承擔。不過,你也可以給予合理期限要求出租人對房屋進行維修,因維修影響到你正常經營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造成損失的,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合同法 第六十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二百一十六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我看了一個門面是跟二手房東籤租憑合同,但是他跟承租商的合同只簽了三年,我想跟他籤十年合同怎麼辦?如

6樓:蝴蝶

租房者可以要求檢視「二房東」與"原房主"所簽訂的租賃

合同,因為,轉租合同的版終止日期不得權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否則,就會對租房者產生較大風險。並且租房者一定要影印「二房東」與"原房主"所簽訂的租賃合同,就好像二房東一定要影印原房主的房產證一樣,屬於房屋租賃合同的一部分。

第三,「二房東」如果將租賃屋轉租,必須要經過"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諾,否則是無效的。如果是部分轉租,則要看「原房主」和「二房東」的租約,是否有限制不允許轉租,如果沒有限制,那麼,租房者便可與「二房東」簽約。

第四,租房者與「二房東」私下籤署協議時,一定要將合同條款細節寫清楚。如:房屋租賃期限是半年或一年;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二還是押一付三等;對於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上網費用等如何分攤;將這些條款詳細寫清楚之後作為合同附件收好,日後一旦發生糾紛時也能免去些許風險。

同時,承租過程中注意保留收款憑證,付款憑證等相關證據,以防日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第五,應該檢查二房東手裡的房產證影印件,並且二房東與業主之間的合同,要是和業主本人籤的,要防止二房東本身就被騙了,或者二房東和原房東的合同是偽造的。

7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必須bai徵得原房東的同

du意 ,並在 租賃合同書上籤zhi字,否則,原房東dao可以解除內合同。到時,您的合法容

權益難以維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賃的門面未到期 房東要收回去怎麼辦?

8樓:**的勾k先生

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因此,在租賃合同有效期間,租賃物因買賣、繼承等使租賃物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的,租賃合同對新所有權人仍然有效。

9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房屋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都應當遵守合同約定。

房東提前收回沒有法律根據,你有權拒絕,並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如果你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可以要求房東賠償你的損失。

損失包括店面裝修費用在剩餘租賃時間應分攤的部分,預期繼續經營到合同結束可以實現的收益等。

擴充套件資料:

租賃合同有定期租賃合同與不定期租賃合同。

在不定期租賃合同,出租人及承租人均可隨時主張解除租賃合同。

在一方當事人提出解除主張並經過相當期限之後,該租賃合同可以終止,當事人之間的租賃關係因此而消滅。

在定期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限屆滿而又未續簽的,合同關係消滅。

當事人對租賃合同期限約定不明確或未約定期限,以及未採用書面形式且當事人對期限有爭議的,均視為不定期租賃。

另外,《合同法》第236條規定,租賃合同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由有期限的租賃合同變為不定期租賃合同的要具備如下要件:第一,原租賃合同到期後,承租人仍對租賃物使用、收益,而未將租賃物返還給出租人以履行其返還租賃物的義務。

第二,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使用、收益,出租人並未即時表示反對。所謂未即時反對,就是指對於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使用、收益雖在租賃期屆滿以後,出租人也未馬上表示反對的。

上述兩個條件同時具備的,則使租賃合同期滿後仍可轉變為不定期租賃。不過,出租人是否必須明知承租人有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事實,學說上有不同意見。

我們認為,一般而言,合同期滿當然應當終止,雙方之間合同關係即告消滅,承租人自然應當返還租賃物而不得繼續對租賃物使用、收益,這是承租人應當履行的義務,不必出租人特別請求或主張。

因此,如果出租人並不知道承租人繼續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當然也就無法向其表示反對意思。

對於出租人不知道承租人在租賃期滿後仍對租賃物使用、收益這一事實的,不能認為租賃合同可以當然地繼續,併成為不定期租賃。

租賃合同期限雖未屆滿,但出現法定或約定情事,而由當事人雙方或其中一方解

10樓:花亦醉傾

老房東可以賣.但誰買了也要繼續租給你,合同法上有明確規定。

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執行。沒有約定違責任承擔方式的,可以主張要求對方承損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收益的損失。

第一,要求房東按照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履行合同,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有明確的違約責任條款,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如果沒有可以主張賠償責任,包括返還剩餘租期內的房租,因為房東違約給你造成的實際損失。

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11樓:墨汁諾

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執行。沒有約定違責任承擔方式的,可以主張要求對方承損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收益的損失。

第一,要求房東按照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履行合同,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有明確的違約責任條款,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如果沒有可以主張賠償責任,包括返還剩餘租期內的房租,因為房東違約給你造成的實際損失。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對房屋租賃合同作出不同的分類:

1、住宅用房租賃合同和生產經營用房租賃合同。

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房屋租賃可分住宅用房屋租賃合同和生產經營用房租賃合同。

2、公房租賃合同和私房租賃合同。

根據租賃房屋所有權的性質不同,可將房屋租賃合同分為公房租賃合同和私房租賃合同。

3、定期租賃合同和不定期租賃合同。

根據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租賃期限,可以分為定期房屋租賃合同與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屬於財產租賃合同的一種重要形式,與一般財產租賃合同相比具有如下特徵:

1、房屋租賃合同是不動產租賃合同。以租賃物的種類為標準,租賃合同可以分為動產租賃合同和不動產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標的物的合同,屬於不動產租賃合同。

2、合同的相對性會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具體表現為:

①「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對房屋受讓人的限制。為保護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確立了「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根據該原則,在租賃期限內,租賃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變動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房屋受讓人繼續有效。

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②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前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3、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我有間門面房,簽了三年合同,對方用了一年,由於租金便宜,我現在想收回,毀約我要怎樣賠償對方

租金便宜便毀約如此,並將構成違約。你可以與對方協商變更合同,對方如果不願意,那你就挑他使用租賃物過程中的一些不當行為,實在不行,那就算了,別作一個不守信用的人。如果賠償,首先按合同約定,如果約定不明或者沒有約定,造成對方裝修費等直接損失以及因對方履行合同剩下的2年可獲得的收益也應由你來賠償。如果有合...

門面房合同簽了三年,當時租房東的門面房含有四萬塊的轉讓費,到

問 時租房東的門面房含有四萬塊的轉版讓費,到現在還有權 一年半時間到期,合同上標明的我有續租權,轉讓權。我現在想轉讓,房東說我只能轉出去一年半的時間,到期以後第三方就沒有繼租權了,這樣直接導致門面房轉讓受阻,請問我可以起訴嗎?我租的門面,跟房東籤的三年合同,合同還剩兩年才到期。前幾天跟別人 你未經房...

店面租了合同籤三年,現在一年,因為有事不想租了,押金能不能退

不能,建議你和對方協商解決,因為你們雙方約定是三年租期,你現在不租了屬於中途毀約,是你的問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因此押金對方可以不退,店面出租合同不到期,簽了3年,交了一年房租,現在夠一年了,不想租了可以嗎?首先,如果合同中間寫了你又轉租權,你可以將門面轉租掉!其次,如果你不想租了,你可以找房東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