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書的結果可以打官司勝訴嗎

2021-03-27 21:24:41 字數 3253 閱讀 5286

1樓:墮落之後的繁華

勞動仲裁書的結果會影響官司的結果。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我們可以歸納為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3)有委託**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如委託人的**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協議書,以及**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稽核後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2樓:勞動法行家

對勞動仲裁的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能否勝訴,要看訴訟請求和所提供的證據、法律依據來決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樓:匿名使用者

仲裁法規定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即仲裁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的幾類特殊勞動爭議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此可見,勞動爭議的裁決一般不是終局的,法律規定仲裁這一程式,主要是考慮到這類糾紛的處理專業性較強,由一些熟悉這方面業務的人員來處理效果比較好,有利於快速、高效地解決糾紛,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法院的訴訟壓力,節約了審判資源。

你問的不清楚,是不服勞動衝裁要起訴法院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書 下來bai

後 一般法院 不予受理du 但是zhi 仲裁書下達以後dao 如果 沒辦法執行專 或者說 執行起來和違背屬了仲裁的事實 那麼就要 拿著 勞動仲裁書 去法院起訴 這個 只要 不違背勞動仲裁書上的內容 法院 應當支援~~

5樓:紫荊路

現在是法治社會,可以勝訴的

勞動仲裁裁決書下來後,一方不服到法院提起訴訟,另一方可以反訴訟嗎?

6樓:飛絮

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雙方可以向法院起訴(終局裁決例外),法院是否會回推翻仲裁的結果,要看答仲裁是否正確,雙方當時要重新提交證據,又得看證據是否充分。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十五內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在立案後二三十天左右**,到時會有傳票通知。是否請律師,自己決定,但是,請律師能更好的維護自身的權益,參加勝訴機率。

7樓:竹本無心

勞動爭議處理是一裁二審制,即仲裁結果不服的雙方都可以到基層法院起訴,對基層法院判回決不服

答的,雙方都可以到中院上訴,至此中院終審。你說的反訴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對結果不服的反訴?應該沒有這樣的。

但是有這樣的反訴,一般是在案件審理期間的,舉例:如果你是個人到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對方在答辯期內可以提起反申請,即你告單位,單位也可以告你(提前條件是仲裁委員會也立案了),如果仲裁已經結束或者說超過答辯期,,單位想告你,那麼就必須另案提起了,即單位可以從勞動仲裁從頭走起來申請仲裁(告你)。

申張正義團隊為你解答

8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的,你都贏了啊,必須應訴,然後看結果

我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怎麼提交訴訟

9樓:華律網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不服勞動仲裁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法條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請律師和仲裁官幫助指點,請律師打官司和勞動仲裁哪個好啊

1 公家規定,不得對員工拖欠工資,與任何形式的押金。2 工作時間,入職 的日期為準。或者是簽訂勞動合同的日期。確立勞動僱傭關係後單位必須為員工辦理並交納社會保險等應繳納專案。如果沒有以上證明的話以工資條日期為準。3 你除了得到自己贏得的工資以及福利以外,一般就不會有其他的。除非影響到正常生活或日後的...

關於勞動仲裁過程中的答辯書,勞動仲裁庭答辯書是什麼

應該會對你有點影響,法律沒有強制要求答辯方必須製作答辯書給對方,這點對你不太有利,因為這樣對方所掌握的證據等材料你不瞭解,而對方卻瞭解你的情況,但是如果你準備充分應該也沒什麼 對方答辯是對方的權利而不是義務,對方可以不答辯的。對方不答辯,就可能造成在仲裁過程中,搞證據突襲,讓你們防不勝防。所以如果對...

勞動仲裁的官司對員工真的有用嗎??急急急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僅供參考 第一個問題你要注意,勞動合同法 第十八條也明確規定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