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之後,是否應該要回之前送的禮物

2021-05-22 05:49:29 字數 5969 閱讀 1760

1樓:隨風奇緣

分手是戀愛不成功的標誌,也是一對男女從戀人走向朋友與陌路的開始。很少有戀人,分手後成為了好朋友;相反的,戀人分手後,反目的例子比較多。

戀愛時,男女雙方都將彼此視為生命中的唯一。在感情上不僅付出了很多,在經濟上,也是花費了不少的金錢。

於是乎,有的戀人分手後,開始計算自己的損失。除去感情,金錢上的分賬、計算也會呈現出內心的小算盤。

分手之後,該不該要回以前送出去的貴重禮物呢?這是可以理解的。既然分手了,也沒有必要再存留什麼東西。

如果實物還在,管不管對方還要不要,還給他(她)也是必要的。畢竟睹物思人!感情散了,物品也就沒必要在留下來了。

2樓:沈

如果說在談戀愛的期間,你給對方送過很多超乎你經濟能力的貴重禮物的話,那麼分手後你要回之前送的禮物,我也是可以理解的。

因為在生活當中有很多的人談戀愛的時候,不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而是因為享受談戀愛對方對自己的呵護。並且在談戀愛的時候,經常會以你不買這個禮物給我,我就和你分手為理由來要挾對方。

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那麼分手之後要回自己給對方送的禮物,並不是什麼丟人的情況。畢竟,誰也不是傻子,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

但是如果在戀愛期間,你給對方送禮物,對方也給你回了相應禮物的話,那麼我真的不建議你要回禮物。這也就是說在談戀愛的期間,你並沒有吃虧,或者只是吃一點小虧的話,就沒有必要計較那麼多了。談戀愛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最後鬧得那麼僵也不好。

其實我覺得在談戀愛的時候,我們也要理智啊,至少我們得確定對方是真心實意在和我們在一起的。而且我們的開銷也要在自己能夠承擔的範圍之內呀,不要老是充大頭。其實如果一個女孩真的想要和你結婚的話,她不會總是要你買一些奢侈品給她的。

當然在談戀愛的時候我們也不要太摳,節日的時候給對方送點小禮物也是很有必要的。畢竟很多時候給對方準備一些小驚喜,是促進彼此之間感情的好方法。在談戀愛的時候太過扣,很容易讓女孩子心寒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不應該吧,禮物送出去了就送出去了,不能因為分手就要回。分手要瀟灑一點,不要在最後了還給對方留下一個不好的印象。

4樓:小小呂子博

問這個問題,我覺得有點兒多餘了。

對我而言,禮物已經送出去了,且不說禮物會種單說這個事情的話言而無信,對自己也是比較打臉的!

雖然已經分開了,過去的那段歷史還是存在的,真心沒必要再去做這樣的事情了。

5樓:碩陽人福

分手之後如果是很貴重的禮物,想向對方要回來那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分手了說明你們不合適了,說明這份貴重的禮物跟她無緣,但也許就屬於下一個合適的有緣人呢。

6樓:北城初秋

我覺得不應該,因為之前送的禮物都是給對方的,就算你要回來也沒有意義,你自己也用不了,更不能再送給別人,就當做是彼此的回憶吧。

7樓:那些繁花落幕

不應該。這樣顯得你很不大度。貴重禮物是你們相愛的見證。就算分手了,它也是對方的東西,有權利處理這些禮物也只能是對方。

8樓:1予一朵小紅花

不管你是怎麼想的,反正我是不好意思去要的,再說了,這些禮物你要回來做什麼?送給新的女朋友嗎?再說了,送出去的東西哪有要回來的道理,哪怕真的分手了,只能說是大家不合適,好聚好散才是最好的。

9樓:小小時光

還是別要了,要的話顯得自己太過小氣,而且要回來以後,難道還可以送下一任女朋友?既然分手那就大方一點,別給彼此最後的印象特別差!

10樓:時光火車不停留

分手以後我覺得之前送的禮物就不應該要回去了,畢竟那個時候是你自己心甘情願的送給別人的。如果要回去會覺得很沒有面子,讓人覺得你很小氣。

11樓:逸碟彩

我覺得不應該了,畢竟你都送給別人了,這屬於別人的東西了。你不能因為不和別人在一起了,就把東西收回吧。這樣顯得太小氣了。

分手後要回送出去的禮物是否合適?

12樓:匿名使用者

女的看不上人家了要分手,

13樓:知舍之心

一個很純情的男孩就這樣被一個心機婊給毀了。

一般男人不會執著要回送出去的禮物。否則就是氣量小了。

但這個男孩很純粹,僅僅想把一起記憶抹去而已。我同情他。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如果以結婚為目的以談戀愛為目的 應該要回不丟人, 我只向理不向人。 但是如果男方自己出問題了 要回就有點過不去了。

15樓:

不會有這樣的男人吧!禮物很貴重嗎?那也不應該呀!太不男人了。和小氣的男人分手就對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子應該還才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其他的看情況而論吧,不能一棒子打死!

17樓:科院蘆於宴

樓主你要搞明白~

1.女方自身條件應該不好,相親時也沒有工作,為什麼男方就是對對方不負責,女方條件不好就不被你說對對方不負責?

2.男方在工資,年齡,家境,相親時候沒有任何隱瞞,女方選擇和她相處下去,就是感覺還行。

3.相親人人可以,法律規定工資1800,沒車沒房就不可以相親了?那女方收入還是0呢!

4.女方在有工作後嫌棄男方,並不是感情上出現的問題,男方在付出金錢和感情後得不到回報的時候選擇挽回損失,合情合理,我表示理解。畢竟樓主也說了,他一個差不多環衛工人的工資,這些錢應該很大的開銷。

女方既然拋棄了他,如果能將這些還回去,讓他好過一點也是順應了我國五千年中華美德的一種。

5.再次申明,什麼都沒有,去相親就是對物件的不負責了?什麼都沒有就沒有結婚生子的權力了?男方一沒騙,二沒搶的,光明正大,靠自己本事掙錢,不說多少,也是個爺們。

6.法律上講,贈予合同一旦生成。被贈予人可以拒絕贈予人索還禮物的申請!

分手後可以要回之前送的禮物麼?

18樓:妞妞eva禮品

送出去是自願的,幹嘛去要回來。

拿回來也沒用, 送人不合適,留著會想起之前的不愉快。

分手後你會要回送給前任的禮物嗎?

19樓:愛加特米

情侶之間談戀愛過程送給對方的禮物,我是覺著沒有必要再拿回來了,分手後,更不會考慮要回送給前任禮物作為還禮或者答謝。

分手後,做不了情侶就做普通朋友,天下也沒有不散的宴席,分分合合本正常,如果大家都是因為相處過程中,出現性格不合,或者三觀不合導致感情出現了裂痕,即使苟且住在一個屋簷下,也未必會擁有快樂,那分手未必又不是最好的解脫方式。有句話說的好,再見亦是朋友。

如果分手後,我還盤算著要從對方拿回自己的禮物,我覺著這不是一個人應該對愛情本該持有的大度。兩個人在一起,不是去精心計算彼此為對方付出了什麼,回報了什麼,談戀愛就是簡單的因為愛,不是因為寂寞或是為了索取什麼才苟且同居在一塊。分手自是因為不愛,或者不合適再繼續互相折磨,也是為了放手讓大家獲得更好的愛

有句話說的蠻好的,"如果愛,請深愛,如果不愛,請放手。"

既然放手了,就不要想著自己失去了什麼,還企圖想要從對方那裡拿回一點物質回報。我覺著這樣的愛情是很讓人不恥的。

同樣,也不要因為前任對自己曾經付出過很多真心,買過很多禮物,就想著用同樣的方式回贈給對方,作為還禮答謝。

感情又不是玩過家家,還要禮尚往來。談場戀愛還要把彼此的點點滴滴寫進賬單流水那裡,詳細記錄著雙方誰為這份愛情付出多一點,誰給予的少一點。太精分的愛情難道不是在算計彼此嗎?

愛情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愛過肯定會痛,但不要因愛生恨,還企圖從對方那裡再拿回點什麼,或者再回贈點什麼作為安慰和答謝。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記得之前看前任三的時候有這麼一段,分手局。講的是餘飛和丁點鬧分手,然後兩個人拿著計算器各自算送給對方的東西多少錢,最後補差價。當然最後兩個人都沒有補,也沒有分手,還睡在了一張床上。

可是電影只是電影,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兩個人戀愛的時候如膠似漆,只想把最好的東西都送給對方,可到分手的時候,又會有些人覺得之前送了那麼多的東西,就這麼分手了多虧啊,於是就想到底要不要把之前送的東西要回來。

那麼送給前任的物品,到底該不該要回來呢?這要說到前兩天我看到的一個話題。

有一個朋友在網上就問,說之前談了一個女朋友,兩個人關係一直都很好,在一起同居了5年多,期間大大小小給她買了很多東西,前一段時間兩個人鬧分手,分手後這個男的就在想,她的手機,蘋果筆記本,幾千塊的手鐲,還有一個近一萬塊的手錶,都是他送的,投入了那麼多分手了多虧啊,於是就想找前任要回,可是又有些不好意思張口,就開始糾結到底要不要找前任去要,於是在網上求助網友,我們來瞅瞅各位網友是什麼樣的看法。

來自網友(回憶中的火花):人家姑娘和你在一起了那麼多年,而且你還沒有和人家結婚,不管是什麼原因,女人的青春是多少錢都換不來的,你這麼點東西說實話,現在有幾個人會稀罕?而且戀愛的時候送的東西分手了就要回,這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態啊?

實在理解不了。

來自網友(狼少年):既然是送給她的東西,那就是送出去了,還要回來幹什麼?這麼多年感情了,因為這點東西就要翻臉不認人啊?

說不好聽的,人家和你在一起睡了那麼久,管你要錢了嗎?好好想想吧。

來自網友(阿水沒有水):能和你在一起這麼多年,你們的感情在你眼裡難道就沒這點東西值錢嗎?分手就去要東西,看來格局不怎麼大。

我覺得這應該就是你們分手的原因吧?而且這種事你自己都拿不定主意,還要上網問別人,這應該是分手的第二個原因吧?既然分開了,就給彼此留下點美好的記憶吧,別在為這些小事來煩心了。

來自網友(琉璃冰):為什麼都是說題主小氣的啊?我很不明白。

正常情況下,兩個人分開後難道不該歸還別人給的東西嗎?留著前任給的東西看著難道不糟心?而且還說把青春浪費在題主身上,難道男人的青春就不是青春?

在一起的時候你想要的我都可以給你,都分開了我憑什麼還要給你我辛苦用錢買的東西?對於主動去要我不想評價什麼,但是如果我是那個分手的女人,前任送的東西我一個都不會要。

來自網友(霖霖):要回來幹嘛?難道你是真的想要那些東西嗎?

我感覺不是,你應該不是在乎那些錢的人,不然不會送她這麼多東西,我覺得你心裡的真是目的不是那些東西,而是那個人,你只是想在和那個人有些糾纏罷了。找別人要送回去的東西,這樣的行為很掉價,幹嘛要給別人羞辱你的機會呢?既然當初相愛的時候心甘情願送的,就不要在念念不忘了。

來自網友(我是小公舉):既然送了就沒必要要了,就當是花出去的錢,拿不回來了。如果你主動找人家去要,人家還覺得你一直糾纏人家,還會反過來數落你,除非你真的還想和她繼續糾纏。

來自網友(曉曉美):要回來幹嘛呢?給自己看嗎?

自己以後看到這些東西,心情都會變差的,既然送了,又覺得虧,那就當作丟了,沒什麼好虧的。一個男人應該大度一些,拿得起放得下,當時給的,事後再去要,太掉底子了。

來自網友(狒狒):一般女的,只要不是貪財,比較珍惜名聲的,都會把這些東西還給你的吧?畢竟也不便宜,分手了不能就這樣拿著前任送的東西用著啊!

要是我肯定把前男友給的東西全部換掉,或者還給他,然後我自己在買新的,不為別的,就為爭口氣,不想被別人說分手了還用著前男友的東西,說話都不硬氣。

來自網友(花心修士):這些東西一共是多少錢?我看差不多要有2萬了吧。

說不要回的可能是比較有錢,如果題主條件本身就不太好,又花了這麼多錢給前女友買東西,那分手的時候女方不主動歸還,我覺得應該去要回的,手機用的時間長的話就算了,筆記本,手錶這些的,完全可以要回來,正常女的也不會帶著前任送的東西,既然用不上,那就要回來,自己在賣掉就行,畢竟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

來自網友(在下是王上):看看是什麼時候送的吧,如果送的時間長了,那就算了,如果是分手前沒多久送的,可以厚臉皮去要一下。

來自網友(我走了):我送給別人的東西是不會在要回去了,就算主動還我,我也不要,拿回來幹什麼?給下一個女朋友嗎?

我前女友和我分手的時候,打**給我,說要讓我把送給她的東西全拿走,我沒有要,給她說不想要的話就扔了,我是不會再去拿了。

各位朋友,你們對此有什麼樣的看法呢?送給前任的物品到底該不該拿回來呢?

分手後,我是否應該要回我給她買的首飾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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