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在女朋友身上的錢分手了應不應該要回來

2021-06-17 23:43:54 字數 5857 閱讀 7196

1樓:繆斯

我覺得要回來吧,畢竟數額不小

1.男歡女愛本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戀愛過程難免要花銷支出。作為男人為自己心愛的女人花錢應該是幸福的,作為女人有一個肯為自己花錢的男人也應該感到無比幸福。

但是如果情況變了導致了和平分手,這種情況我們支援雙方進行充分溝通,把話說清楚就可以了,也不支援男人把錢要回來。

2.男人為女人花費數額較大,和平分手後如果女方主動還錢,這也符合情理。畢竟都是血汗錢,來之不易,體面分手,不拖不欠。

3.如果由於女方存在明顯過錯而導致的非和平分手,如果花費數額較大則主張通過合法途徑要回來。所謂的過錯是指女方在行為上構成欺榨,欺騙行為,或是主動劈腿其他人,勾引其他男人而造成的感情背叛對方的行為。

這種情況我認為不但道理上是支援的,而且在法律上也是合法的。

4.要回錢財的方式問題。我們認為如果符合要回錢財的條件則主張通過合法途徑。雙方溝通好,談判好,作為女方也應積極主動退回,既然當初是相愛的,好聚好散,不必到了最後而反目成仇。

2樓:石家莊張世充律師

不應該要回,花在女朋友身上的錢分手了情況下是不可以要回來的,因為是已經花費了,視為對女朋友的贈予。

3樓:會飛的羊公主

那就看是多少錢了?金額比較多,要回來可以及時止損。如果都是吃飯約會時花的錢,建議還是不要了,這屬於正常的消費

4樓:

如果你們都是彼此真心過的,自然而然分手的話,還是不要啦,大五國分手是因為女的有問題,***,這樣也挺解氣的,問題是你得要回來。

5樓:

按農村習俗,如果是訂婚了,你拿的禮和花的錢,如果女方不同意了,她會退給你的,但如果是男方不同意了,女方也不退回,如果連訂婚都沒有,是你們倆個相處之中,花的一些錢,只有你們倆個清楚,那都不會給你退回的。

6樓:惲飛宇

在要回來不合適吧!做男人要大度,當時你們兩個人是戀愛的關係給她消費任何東西你都是心甘情願的,現在分開了就算了吧!

7樓:愈慕楣

數額不小,可以要回來,但是感覺要回來的可能性不大,因為這個女朋友一看就是喜歡佔便宜,喜歡花男人的錢,她也是學生,沒有這麼多錢還你,吃一塹長一智吧,以後找女朋友要看素養,花錢是應該的,但是都是學生,就沒有必要為了面子,花大筆的金錢去討好女朋友。

8樓:善白亦

人家壓根就比你當個提款機好嘛,自己以後理智一點就當花了錢買了教訓吧。你能給她花那麼多說明當時你對她的喜歡就有那麼多,現在分了你就要懂得一個道理,愛情是需要兩個人共同付出的 而不是你一個人單方面的付出。

9樓:山高人為峰

花在女朋友身上的錢分手了應不應該要回來?這個需要看情況,如果是您主動給的或者花在她身上的,一般是不太可能要回來的,如果是她主動找你要的或者沒有經過你的同意使用你的錢的話,這個可以要求她返還一部分錢。戀愛花錢遵循自願原則,但一些奢侈品你可以要求她出錢的,畢竟不是誰都能買得起的,你也還是個剛畢業的大學生啊。

10樓:貝貝小腳腳

你這個女朋友分明就是當你是凱子,不過花她身上的錢要不要回來就要看你們是為什麼分手的了。但是她私自轉走的錢應該要回來,性質不一樣。

11樓:斯秀敏

我跟我物件分手,我還了他幾十塊錢。他不要,還說我不是物質的人,不要,留著你用。我覺得挺不好意思的,還他錢都不要。現在各自不說話,在群裡看到都裝做不認識……

12樓:小劉的劉了

我覺得要要回來,你為她花的就不說了,可是有部分是她私自轉賬的,你也才剛畢業,工資也不高,那也都是你自己辛苦賺的,反正到底,我覺得還是應該要回來,至少她私自轉賬的那部分要要回來

13樓:靜靜媽媽

你這就講的有點難聽了,你把人家睡了,人家也沒有找你拿錢啊,是不是人家到時候也跟你算一下,多少錢一次,你用過用過人家多少次,這樣就沒意思了。既然愛過,該放棄的就放棄,沒必要搞的這麼難堪,你要是真的去跟她要東西,估計到時候你在所有的朋友和同學面前都混不下去,還會落個不好的名聲!

14樓:齊胤山人

你好!如果是你自願給她花的,帶她出去吃玩的就沒必要要回來了。但是如果是她自己私自拿你手機轉出來的話那就不行哦。應該是要要回來的。

15樓:哥哥幻影

她沒錢憑什麼找你張口就要?而且數量不少,你給她是借的還是給的有沒有當面說清楚,看對方的真實意圖吧,如果她很介意一定要還,那就象徵性的收下幾個大件的錢,如果只是隨口說說,那麼,你也灑脫一點,算了。

16樓:和藹的暮光如歌

看你花多少錢了,如果數額較大是可以協商補償的,花的錢不多就算了畢竟交往過還是有點感情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要回來(以女生的身份講說),談戀愛期間你不享受麼,而且當時你願意給她花,雖然有些是為了測試,她私自轉走你的錢這個倒可以問,不過為什麼當時不要回來?現在說有什麼用?

18樓:滿心是刺

我覺得不應該吧,但是談戀愛還是aa比較好,不用分的太清楚,就是不應該全部都由男生付錢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要不回來了,如果金額巨大,可以要如果小金額的話就算了吧?

20樓:孫濤

你自己願意花的為什麼要要回來,成年人自己做的選擇應該自己負責

21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不能要,那時的你還愛著他,花錢不會後悔,現在雖然分手了,但錢是以前花的,和現在並沒有什麼關係。

和女朋友分手,我該不該要回花在她身上的錢

22樓:勤奮的土豆

看什麼情況我個人認為,如果女人對不忠,必須要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

23樓:我去啊

要啊,給她花錢就是奔著結婚去的。分手了應該要,不然人財兩空,誰掙得錢都不夠自己花呢。還給她白搭上。

2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都是彼此真心過的,自然而然分手的話,還是不要了。但如果分手是因為女的有問題,***,這樣也挺解氣的,問題是你得要的回來。

25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就是要大度,花在女生身上的錢不是她逼你的,是你願意花的

別想著分手了就要回來,沒有必要

因為你們曾經相愛過

26樓:larissa_陽陽

不應該,這樣顯得太low

27樓:捉禾把

如果是女的不對必須要拿。如果是你不對那就算了

28樓:蘆葦微微vv丶

必須不要啊,是不是男人啊

和女朋友分手了,之前花的錢應該要回來嗎?

29樓:誒名字都被用了

我覺得看情況,如果他就是奔著你錢

跟你在一起的,在一起就為花你錢,感情不深,應該要。但其他情況一定不要為好,畢竟是你們一塊消費,或者你心甘情願為對方付出,好聚好散給對方對下一個好的印象。再說男人嘛錢沒了可以再掙,但心一定要有一顆男人心。

30樓:李氏鍼灸術

不該要,不能要,更無法要。

首先,你們只是男女朋友關係,並非婚姻關係,你們之間產生的任何經濟糾紛,不受婚姻法的保護,屬於另案民事訴訟部分;

其次,談朋友期間,你作為男方為女方花錢,要麼是出於你要取悅對方,要麼就是你出於一定的目的;當然,還有一種就是對方脅迫你花錢,這個好像很難成立——你這樣花出去的錢,怎麼要回去?

再者,即使有大件比如房產、汽車等可以明顯看到的東西,那些東西也在購買的時候就已經是歸在女方的名下了,最多你有幾張現在看起來讓你傷心、無奈甚至悔恨的在你名下的付款憑證而已——這又如何?這最多被認為是贈與行為,而贈與行為是無法索回物品的;或者說是江湖救急的借貸行為,但相信你一定不會有借據吧?

等等種種。

總之一點:告別過去,重新上路——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出事了要有擔當,就當是你人生路上的一次金錢和青春時光買的教訓吧!

祝你有新的開始!

31樓:匿名使用者

說的,我跟同行的人說,我們aa吧,

而他不好意思堅決買了單。

我不介意買單,但他心裡可能覺得被社會要求男性買單綁架了。

沒有生死相依的感情,就不要理所當然地花別人錢。

活該我單身。

32樓:匿名使用者

想要要唄,沒什麼該不該的。以後花錢的時候最好跟女友立個契約,說好如果分手是要還錢的這樣更穩妥,免得別人不知道你這麼不願意花錢。花錢請客應該都是你情我願的事,你花錢的作用是在給人塑造你大方豪爽的形象,不是自欺欺人單方面以為在給人借錢呢,如果擔心分手了錢會打水漂那乾脆就別花那個錢,大家aa。

你就算租個女友、做個投資、買個東西,後悔了也沒道理找人要回本錢,何況談個朋友,你可以找人家要錢試試,但是人家不給你是本分,願意給你是情分。

33樓:匿名使用者

從一個男生的角度看,我覺得送出去的東西就不要回來

了,如果是我我肯定不會去要回來的了,畢竟都是當年自己自願的選擇嘛,為什麼要要回來呢,是吧。

我不建議要回來,這也算是你人生的一段經歷吧,從社會道德層面看,最好還是不要回來了,我們要做一個有道德的人。

34樓:沉睡的火山

最好是不要。

首先,你們只是男女朋友關係,並非婚姻關係,你們之間產生的任何經濟糾紛,不受婚姻法的保護,屬於另案民事訴訟部分;

其次,談朋友期間,你作為男方為女方花錢,要麼是出於你要取悅對方,要麼就是你出於一定的目的;你這樣花的錢怎麼樣要回去?

35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要回來了,因為彼此之間有過一段感情。不管他是因為錢還是因為你,總之倆個人的感情不是錢能夠比的 分手之後彼此都為彼此花過錢就不應該要回來了 不能因為錢再次鬧的不愉快。

36樓:孤芳qing自賞

那可不行了,雖然你們分手之後,她對你而言什麼都不是,但你是個男人,得要面子啊!而且那些錢可以當分手費。你們交往的時候,你可以無條件為她付出;即使現在分手了,之前用的錢都已經用過了。

打個比方:你和一個人玩得特別好的時候,可以請ta做任何事;即使現在絕交了,那些錢也都是你願意出的,你又有什麼辦法呢?

37樓:無色世界

性格決定行事作風,所以以下內容均屬個人觀點,圍繞本人性格作答,僅供參考。

第一:在你選擇女朋友時是否出於真感情,如果真情在裡面,花的錢就不是錢了。

第二:如果從開始就是為了玩玩,呵呵!為啥不要!為啥不要!

第三:感情不深不淺,考慮到人家沒你這麼久,沒事各種嘿嘿嘿的面子上,算了吧~除非你送的是蘭博基尼,瑪莎拉蒂!(土豪貌似也就不在乎了~)

第四:看看你以後想不想複合!這個不用細說了吧!

第五:跟你分手後,此女子如何表現?比如說剛分手就找到一個! 兄弟大膽的要錢去吧!!!

注:你既然問了這個問題說明你已經想把你付出的要回來了!~至於原因,我覺著你心裡應該也有理由吧!

38樓:徐丶雪見

如果女方有過錯的話,你可以把那些價值比較大的要回來,那些小東西,日常吃喝開銷小禮物就無所謂了,咱們也不缺那點東西!

39樓:老實人

戀愛的男女分手目前很普遍,關於戀愛中雙方互贈財物分手時的權屬問題,小白認為:即然是自願的贈與行為分手雙方都不應該主張其財物歸屬權,送了就不能反悔。

40樓:想長大的小熊

來,我們假設你要了回來,你前女友會怎樣,也許會覺得你小氣,也許會覺得無所謂。但是她怎麼覺得的不重要,關鍵是你的下一任女友會怎麼覺得,如果你前女友非得把這個要回來錢的事當回事的話,可能會在偶遇你下任或者網路上找到她告訴她這件事,以我個人覺得你的現女友剛好沒談多久或者熱戀期的時候,就要看她的感覺了

男女朋友分手了,男方想要回曾經花在女方身上的錢,(為女方買的衣服,手機,戒指,手錶)能要回嗎

你覺得呢?你們交往的期間是你要給她買的,這沒辦法!而且女生青春有限,幾萬塊你就認了吧!我哥分手的時候還給了分手費得,你這算好的了 能要回來來,在男方父母給女方的 源錢屬於 有條件贈bai與 在司法解釋中 du,有條件贈與是指zhi贈與時有附加條件的,dao當受益方不能履行附加條件,贈與者有權追還贈與...

我女朋友智商低,應不應該和她分手

不應該,女朋友當然是傻乎乎的依賴你可愛,不能說是智商低。再說戀愛中的女人智商都不高。女友智商太低,是怎麼定位出來的,有時彼此交流過程中,對方理解不了,可能表達上也存在一些問題的。做決定之前權衡下,真要分手,還是選擇一個不傷害對方的方式,因為一方選擇分手的時候,另一方還在付出感情的,這個社會什麼都可以...

和男朋友分手了,如果把他花在我身上的錢還給他,會傷他自尊心嗎

你得看他是不是你覺得這種人 這個得看他是什麼樣的人了,如果他是很小氣,很摳的人就不會。那要看你是不是覺得自己做的太少 為什麼要分手,難道你不愛他了嗎 他要再給不要就不給了,最多多給他幾次身體吧 他要是不跟你要,你就別給 不用還了,就這樣算了唄 和男友分手了,我主動把他花在我身上的錢轉給了他,我傷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