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買房時一定要注意的幾個陷阱!快看

2021-04-10 05:40:59 字數 3085 閱讀 7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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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前1、虛假宣傳

消費者在買房前的第一手資料往往是專案廣告。表面上看,所謂宣傳失真是消費者和開發商之間資訊不對稱,造成雙方之間的誤解,而背後藏著的卻是開發商過於失真的營銷包裝嚴重誤導消費者,這是涉嫌違反。消費者在購房時,要理性看待房地產廣告,它只能作為一種參考資料,不要盲信盲從。

購房者應看清買房陷阱,到實地進行察看、同時要保留廣告單、樓花等宣傳資料,日後開發商若不兌現,這些資料可作為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有力憑證。建議廣大購房者掌握好二者的區別。

2、繳納誠意金

買房注意事項就是看好自己的錢。誠意金是開發商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客戶收取的資金。其實,在中並無誠意金一說。

從法律意義上說,開發商向消費者收取誠意金是一種違法行為。但是,大家認為繳納誠意金換購房折扣划得來。然而,「這種折扣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甚至,折扣價比原價還要高。」業內人士表示。據瞭解,誠意金繳納比例是銷售定價的重要依據。

在操作上,開發商從繳納誠意金到正式銷售有時間差,而這為開發商提供了操作空間。繳納誠意金,沒有享受購房服務。對於購房者來說這是十分不公平的。

」3、捂盤惜售

開發商用捂盤惜售的辦法使利潤最大化的花招早已存在,並伴隨著樓市的火爆而愈發嚴重。「捂盤惜售」從字面意思理解,應該是「捂住樓盤,捨不得把房子拿出來銷售」。從房地產銷售來看,這種說法有點滑稽,因為還沒有哪個開發商會「把房子存著,捨不得」把房子拿出來賣。

實現銷售是開發商的最終目的,但是選擇何時銷售則是開發商的一個銷售手段,捂盤惜售所反映的本質是開發商對銷售時機和推售節奏的選擇。但被動的是,消費者遇到捂盤行為往往束手無策,只能坐看房價**。

買房中4、銷控假象

2023年7月15日,《市商品房銷售現場資訊披露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該《辦法》的最大亮點是,增加了房地產企業應在商品房銷售現場需公示的資訊內容,全面涵蓋了商品房專案在國土、規劃、銷售和物管等與消費者購房決策息息相關的重要資訊。在該《辦法》實施後,市房管局開展了專項檢查,結果數十家企業被**。

儘管**企業的解釋理由五花八門,但賣房「捂資訊」成為最終結論。事實上,「很多開發商的買房陷阱就是利用銷售資訊不對稱,利用假銷控表製造假火爆,誘使更多購房者倉促下單。」業內人士透露。

5、預售手續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手續是國家對商品房預售行為的行政管理措施。如果一個購房者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辦理了登記備案手續,便獲得了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如果開發商將預售給購房者的商品房再次**,其後一預售合同就不能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有效的杜絕了開發商「一房兩賣」的現象。即使出現「一房兩賣」的情況,購房者也可根據登記備案的合同優先取得該房屋,而第三人只能根據合同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因此,及時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可有效的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保證交易的安全性。

6、霸王合同

所謂「霸王條款」,就是一些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宣告和店堂告示或者行業慣例等,限制消費者權利,嚴重侵害群眾利益。這是最容易遇到的買房陷阱。相信大多數買房的人在面對購房合同時都有同感,因為在合同中有大量的條款是消費者不熟悉的,而這些條款又恰恰正是房地產行業常見的不平等條款。

具體表現形式有:認購定金難歸還、單方擴大解約權、減免責任巧設計、模糊標的好圈錢、違約責任不對等、面積誤差設陷阱、一房二賣搞欺詐、虛假宣傳不負責、購房簽約先交錢。

買房後7、虛假承諾

最後,還有一些買房注意事項是買房之後進行的。設計精美的廣告經常是吹得天花亂墜,很多購房人買某一個專案的慾望首先**於房地產商的廣告或展會上的沙盤。「樣板房」也耍花招,一些開發商利用樣板房欺騙消費者,樣板房質量、結構與實際所交房不符;裝修中利用視覺誤差、傢俱尺寸相對縮小等進行誤導。

購房者要仔細閱讀購房合同中的內容,必要時還要把廣告宣傳的內容全部載入正式的合同中,這樣才***。

8、虛假配套

開發商在銷售專案時對今後的生活配套設施承諾得完美無缺,但購房者真正領取了住房鑰匙準備入住時,會發現許多的承諾並不到位。購房者應冷靜分析各種配套設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為表面現象所迷惑。

如開發商提供免費交通車,能長期免費嗎?二是調查教育設施是否為教育行政部門所認可。三是看周圍是否有替換的配套設施。假如缺乏上述措施,一旦開發商提供的配套設施不配套,麻煩就多了。

9、偷換物管

開發商強迫業主接受其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損害業主的正當權益。或在一段時間後偷偷更換物業管理公司,以次充好。

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對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服務期限超出一年的應提出反對意見,因為這屬於不合理的違反購房者意願的附加條件。

買房時一定要注意這幾個問題!才不容易被坑

買房時要慎防哪些陷阱,買房時有哪些陷阱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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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時要慎防哪些陷阱

1、定金陷阱

在與開發商簽訂正式合同之前,一般都要交1萬至2萬元的定金,籤一份《房屋認購書》之類的合同。

可由於在簽訂《銷售合同》時,與開發商達不成一致,或貸款貸不下來等原因,都有可能造成買房人退房。大多數情況下,買房人要取回定金基本是不可能的。

預防之道:定金是否退還,是根據《房屋認購書》上的條款而定的。必要時須在《房屋認購書》上明確寫明:

「如因簽訂《銷售合同》時與開發商不能達成一致等非買房人主觀原因而退房,開發商如數退還定金。」如萬一發生退房情況,加大要回定金的勝算。

2、合同陷阱

雖然《銷售合同》是標準的制式合同,但由於一般買房人沒有經驗,開發商讓怎麼填,就怎麼填,這就為以後的糾紛埋下了隱患。

預防之道:買房是一個很複雜的過程。如果讓每一個買房人像專業人士一樣,瞭解買房過程中的方方面面是不可能的。

如果在買房籤合同之前,花錢找到專業房地產律師**籤合同,會減少許多麻煩,也可減少許多糾紛隱患。

3、入住糾紛陷阱

入住糾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環境、配套不完善;廣告中的「美麗的承諾」沒有蹤跡;綠化不達標;公攤面積模糊;無故增大容積率;牆體裂縫,地板不平;私自改變牆體位置等。這些問題從某種意義上來講,要想從根本上解決,買房人是無能為力的,大多數問題還需要開發商來解決。

預防之道:開發商在開發過程中,對工程中的每一道工序,特別是裝修問題進行檢查和驗收,並提出意見,而且把檢查、驗收工作落實到每一套房中,才可能把所有問題消滅在萌芽中。

買房時一定要注意避開這些位置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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