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鬥毆對方先動手沒怎麼受傷我輕傷如果上訴我會留案底嗎

2021-04-10 22:22:24 字數 901 閱讀 3227

1樓:等風吹霾的日子

如果你因為打架鬥毆受到了刑事處罰,才會留下案底,比方刑事拘留之類的,但你個人上訴是以受害者的身份來的,是不會留下案底。

另外,輕微的打架鬥毆屬於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不涉及刑事案件,受到的是行政處罰,是不會有犯罪前科的。

別人先動手打我,我還手了,但是把我打傷了,報警的話我們都會留案底嗎 70

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法律我也不懂怎麼分辨清楚了,我老公被人家打了,結果還手居然有案底?這是第六條法律規定的?被打也有案底,太不公平了,簡直氣死人

3樓:小小武書生

你好,報警處理,申請傷情鑑定:

1、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傷情鑑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立案後,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4、人身損害賠償的專案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對方先動手,但被我打成致人輕微傷,後來調解他要求我賠償我不肯,警察說會留案底! 20

4樓:三劍客

輕微傷你怕他幹嘛,最多就是拘留、賠醫藥費、誤工費這些。他先動手,會減輕你的責任,詳見《民法通則》131條「過錯相抵」原則,。派出所調解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三次調解失敗後,一起去拘留,然後等他起訴好了,就算輸了要出訴訟費,也不是很多(和你被坑相比)派出所和稀泥,不怎麼管誰先動手,只看誰傷重,法院就會考量起因。

治安案底沒那麼可怕吧?

我朋友打架,對方先動手,對方受傷,請問是誰的責任,急

想私了,那賠償沒有合理不合理之說了,主要看雙方協商。經官的話,如果傷情鑑定不夠輕傷,你們會被治安處罰,拘留幾天,罰點錢,賠點醫藥費 構成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報警後,警察認定責任大小。賠償 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 支出的...

和人打架對方先動手我報案了都受傷了該怎麼處

來如果傷情不嚴重,應該是按一般的治自安bai案件處理,罰款 拘留。是誰du的責任,不能zhi簡單看是誰先動手dao,要看具體的傷情 地點 動因 事由等。1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二十九條規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對故意傷害他人致輕...

打架鬥毆對方自己不小心弄斷腳了,我是否要全部負責

打架鬥毆應當依據具體情節區分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然後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定罪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