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全款買的房,孩子結婚後房產證下來想把兒媳婦的名字加上請問如果離婚房產有兒媳婦的嗎

2021-04-19 04:16:05 字數 3129 閱讀 9668

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新婚姻法,基本上是誰出錢就是誰的房。婚前一方父母購買的寫在一方或者雙方名下的房產,算是父母贈與自己孩子的房產。除非能證明對方父母當時有贈送給小兩口的意思,這樣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2樓:小喜

如果你掛了兒媳婦的名字在房產證上就有她的;如果你寫,這個屬於婚前財產,跟她沒有關係。

3樓:詡拗絾艀扭誹連

在加名字後 房產的增值部分可以視為共同財產的

4樓:貓叔侄女兒

有的,只要有她名字就有她的份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房,婚後辦的房產證,房產證上寫的是兒子和媳婦名字,如果離婚要如何分割這個房子

5樓:二大媽

寫了兒媳的名字,就代表贈予兒媳了,和誰出錢沒有關係,房產證有名額的財產,在回分配上優先於答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對於有房產名字的房產,已經等於是個人財產了。(就算不以夫妻共同財產走,也是個人的了)

離婚的話按照房本的份額分,比如上面寫30%-70%,如果沒寫就是一半一半。

6樓:浮雲笑看神馬

房產證上寫的是兒子和媳婦名字,視為給二人的贈與,該房產即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原則上平分。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了一套房,購房合同上寫了母親和兒子的名字。婚後房產證上怎麼才能加上兒媳婦的名字? 5

7樓:匿名使用者

沒**之前更容易操作。辦好證之後可以辦加名手續但會增加費用。你可以去**中心房產證視窗諮詢該購房合同辦理房產證的進度,是否還能直接增加名字。

如果可以,只需購房合同上的母親和兒子兩人分別同意即可。

8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房產證辦下來的時候再加名字,到你們當地的公證處辦理一個贈與合同公證,把母親的份額贈送給兒媳。

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登記在自己兒子名下的房子,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上了兒媳婦名字。離婚後房子如何分配?

9樓:德納武漢律師

根據《物權法》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房屋屬於不動產,其所有權人以不動產產權證上登記的為準。

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自己兒子名下,該房屋所有權人是兒子,與父母已經不存在關係了。《婚姻法》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將兒媳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那麼贈與行為已經完成了,是無法撤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的時候,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平均分割。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現行婚姻法及物權法,婚前購置房屋,一方父母出資,填寫子女名字,視為單方贈與。即該事件的兒子的婚前財產。但會後加上配偶姓名,視為您兒子將財產贈與配偶一部分(即產權比例),該部分若沒有由明確約定視同為一半即50%。

離婚後,該財產雙方平均分配,兩種處理方案:1、**,**後收入各的一半;2,雙方任何一方出資購買下另一方財產。遇到以下情況可視為無效:

1、原產權人(兒子)在新增配偶姓名時,存有違規行為。

2、配偶存有惡意騙婚騙取財產行為

上述兩種情況需要足夠證明才可以

11樓:匿名使用者

原來是兒子的婚前財產,現在加了媳婦名字,那麼媳婦也有份了.而且只有兩個名字,一般來說是雙方共有.離婚兒媳可以拿一半.

所以加名字要慎重考慮.另外雙方可以協商,補償一些給兒媳看她願不願意.我們家裡的房子都是我們夫妻兩人的名字,沒有孩子的名字.

就是預防兒媳是來洗房產的.現在都是獨生子女,長輩的財產將來都是孩子的.對於女方結婚的先決條件加名字,應該想到對方是否結婚動機不純.

12樓:上海灘

一人一半。房子上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婚前父母全款給兒子買的房子, 房產證上加了兒媳婦的名字 離婚後兒媳婦有分配權嗎?

13樓:風險預警網

根據現行婚姻法及物權法,婚前購置房屋,一方父母出資,填寫子女名字,視為單方贈與。即該事件的兒子的婚前財產。但婚後加上配偶姓名,視為您兒子將財產贈與配偶一部分(即產權比例),該部分若沒有由明確約定視同為一半即50%。

離婚後,該財產雙方平均分配,兩種處理方案:1、**,**後收入各的一半;2,雙方任何一方出資購買下另一方財產。遇到以下情況可視為無效:

1、原產權人(兒子)在新增配偶姓名時,存有違規行為。2、配偶存有惡意騙婚騙取財產行為上述兩種情況需要足夠證明才可以

婚前父母給兒子買的房子 房產證上加了兒媳婦的名字 離婚後兒媳婦有分配權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沒有,現在新婚姻法規定,隨付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你有還房貸,只能給你還房貸的錢,父母給兒子買的房,只能贈於兒子,公婆去世除外,有囑咐不給兒媳,才屬於兒子個人財產。房產證上加兒媳婦的名字已沒有什麼意義,為了是使那些騙婚者的陰謀落空。

15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有兒媳婦的名字,若沒有約定份額,有幾個人名就幾個人平分。婚前房子加兒媳婦名視為贈予,除非有另外的約定。所以兒媳婦有分配權。

16樓:匿名使用者

加名字等於贈與,自然有權分

1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分配不到,出資人是所有權人。

父母出錢買的房,但是房產證是兒子的名字,如果兒子離婚,兒媳婦有權分房產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來關於適用〈中華人

自民共和bai國婚姻法〉若干問du題的解釋(三zhi)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dao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法律規定,房子屬於兒子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的房子,婚後辦理房產證,寫的我和物件的名字,離婚的話,房子怎麼分配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離婚後怎麼分割 一 一方在結婚前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子。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於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結婚前女方已全款購買的房子,婚後屬於共有財產嗎

女方婚前購買的房產應為女方一方的財產。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

農村的房子婚前是父母建的,但是婚後房產證寫的是我名字,離婚屬不屬於夫妻共同

如果過戶到你手裡,離婚後就屬於共同財產,妻子享有一半的財產的 以辦理房產證時間為準,如果婚後辦理的房產證不管她有沒有出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不屬於,婚前就有的。婚後買的才是。不是,婚前建的,她沒出錢,寫的也不是她的名字 我是農村的,房子是結婚前他父母建的,我們婚後拿了房產證,房產權是他名。現在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