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刑法384條第2款是什麼其中的特定款物指的是什麼

2021-05-21 05:47:27 字數 1711 閱讀 5435

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三百八十四條

第二款:「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刑法第384條是什麼???

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三百八十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刑法第384條是什麼???

3樓:醉意撩人殤

挪用**罪

。法律依據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 挪用**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4樓:到永久

挪用**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擴充套件資料

挪用**罪與它罪並罰情況:

(1)挪用**給他人使用,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指使或者參與策劃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罪的共犯定罪處罰。但使用人只是單純提出、要求借用**的,不認定為挪用**罪的共犯。使用人具有詐騙故意時,不影響國家工作人員成立挪用**罪。

(2)因挪用**索取、收**賂構成犯罪的,或者挪用**進行非法活動構成其他犯罪的,數罪併罰。

(3)明知他人使用**進行犯罪活動,而挪用**給他人使用的,數罪併罰。例如,明知他人使用**用於販賣毒品,而將**挪用給他人的,成立挪用**罪的正犯與販賣毒品罪的幫助犯,數罪併罰。

5樓:城堡

第三百八十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6樓:戚廣利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 【挪用**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刑法第196條是什麼,刑法第196條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

《聖經》129條是,聖經第129條說的是什麼

聖經不是法律條款,也不是戒律清規守則,聖經是神向人的啟示,是向人啟示神自己的書,不分第一條,第二條,你問的,根本不是聖經的事情 聖經不是法律條款,沒有第一條第二條這樣的分法。聖詩倒是有129節。聖經裡沒有所謂的129條。聖經不是按照條文的形式寫成的,而是按照歷史順序寫成的。聖經主要的文學形式是歷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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