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朋友一起買的房子,首付是我付的,貸款是我自己還的,現在散夥了,這種情況怎麼處理

2021-05-23 17:03:16 字數 3046 閱讀 1000

1樓:

聊天記錄不能作為法律證據,但是要看借條有沒有寫的關於買房之類的借款事由,有沒有房產證,房產證上戶名有沒有寫他,你們之間有沒有關於合夥購房之類的協議,如果這些都沒有那這房子可以說和他沒有半毛錢關係,走法律程式都不怕,最後你還可以拿借條起訴他讓他還錢,他也只能吃啞巴虧。

2樓:

感覺下面的回答還是有點專業性的,我也長知識了!聊天記錄不能作為法律證據,但是要看借條有沒有寫的關於買房之類的借款事由,有沒有房產證,房產證上戶名有沒有寫他,你們之間有沒有關於合夥購房之類的協議,如果這些都沒有那這房子可以說和他沒有半毛錢關係,走法律程式都不怕,最後你還可以拿借條起訴他讓他還錢,他也只能吃啞巴虧。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看你們之前買房子的時候,你們兩個人之間有沒有協議?甚至可以說直白點,有沒有就是同和協議?形成了書面檔案啊,如果沒有的話,房產證上的名字,那還要看是誰的,如果只有你的名字,這個房子可以說,那就只是你的,如果說你們簽了,已經有協議,根據合同來計算,他借你的錢還給你還利息,但是這個房子如果合同上寫了,有它的比例,還是要履行的

4樓:好

意思就是說,房產證上面,有他的名字,是吧?

5樓:

你的意思是錢都是你出的,但是名字寫了兩個人的,算你們倆共同擁有。但他那一部分錢是借你的,合著他一分沒掏。怎麼這樣啊?

我理解就是兩個事兒了,一個是共同購房,一個是借款合同。

既然還是朋友,商量著來吧,先把你的借款還了,再處置房子的事。

那些證據當然有用啊,都要保留好,必要的時候諮詢律師。

6樓:百小度

這個要麼房子出了你一個人得

男女朋友一起買的房子,首付是男方付的,貸款是兩個人一起貸但還貸也

7樓:匿名使用者

按揭買房,如果男方首付,婚後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打個比方,這套房子100萬,首付3成,30萬。按揭20年,每月按揭款大概4600元。由婚後的兩夫妻共同承擔。

如果離婚,那麼現在這套房子值200萬。那麼如何分呢?

30% * 200萬 = 60萬,及首付比例的房產價值。由於首付是男方在婚前出的,那麼這個財產屬於婚前財產。現在增值的部分也歸男方。

女方和男方共同擁有的是70% * 200萬 = 140萬。即女方可以得到70萬的財產作為婚後共同承擔按揭的回報。

公證處公證是要房產證上寫有名字的人都在才可以辦理的。不然,今天你去公證,明天我也去,那不亂套?

看你的表述,對這個男的還是不放心。哎,結婚前仔細考慮考慮吧。

按你補充的條件,既然婚前都寫了你的名字,那麼離婚了,你還是一半的產權。不管首付和貸款誰出。

現在我和女朋友還沒結婚,準備貸款買套房子,首付是我自己付的,但她要求房產證上寫上我們兩個人的名字,

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選擇婚姻,就要相互信賴。如果顧慮到你說的將來會有"萬一"這樣的時刻,那還不如做婚前財產公證。

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是不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的

既然你不想跟你女朋友過一輩子,那還是分手吧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用你女友的公積金只能寫她的名字,最好是先領下結婚證,如果不方便的話 你可以和你女友談一天去公證處 做一下公證也可以。

結婚前買的房子首付我付的,寫我的名字。結婚後還有貸款是一起還的,那離婚了房子怎麼算?

11樓:匿名使用者

1、房子是婚前bai購買:應du

是你的婚前個zhi

人財產,離婚時不dao作分割,產權還是你的。

2、但版婚後所還的貸款:

權即使全部是用你婚後個人收入還的,只要你們之間沒有關於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之類的特殊約定,婚後所還貸款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你應分給她婚後所還房貸的一半。

3、房子在婚後增值部分的價款:多數法院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有可能要分給她一半,但也有不同判例。

4、關於你的補充:

(1)子不會給她,產權仍然是你的,但要給她部分錢,即婚後所還貸款的一 半、婚後房產增值部分的一半價款。

(2)以上是根據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釋給出的回答,如果婚姻法解釋三出臺後有不同規定,到時要看婚姻法解釋三的具體內容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去除首付的錢,如果首付佔了30%,那麼剩下的70%兩個人平分,有人家的一半的.如果首付50%,那她平分你剩下的50%.

13樓:匿名使用者

按比例劃抄分,比如這房子

襲20,你出了6,14是共同付出,那她應該得到7。想要房子的就把錢給對方,不想要房子的就拿錢。她佔有的比例不足一半,因為首付是你付的。

當然在法庭上一切都講證據,你得先提供首付是你個人出的。

14樓:炮兵

你的房子首付是有日期。金額

證明的,可以證明是你婚前的財產,是你財產。回貸款一起還當然答還款金額是兩個人的。具體如何分,就看你們怎麼談了,實在不行就讓法院分。我還是勸你不要想太多了,好好過日子吧,離婚對誰都不好

15樓:人生的天與地

還貸的錢,還給她,房子增值的錢給她一半,其他的都是你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來婚姻法的解釋,源雙方結婚登記前一方購bai買的財產屬於一du方的個人財產zhi。雖然婚dao後一起還的貸款,但也不能改變婚前財產的個人性質,但一方要對共同還貸的另一方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以上觀點建立在「結婚前買的房子」的產權已經在結婚前辦理到一方名下。

1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確定出資比例,婚前部分屬於個人比例,婚後屬於共同各佔一半。

如走訴訟程式專,法院會按競價

屬的方式,或者評估的方式,確定房屋的**(因為房價是變化的),按各自出資比例,得房一方支付另一方相應出資比例的房款(如有剩餘房貸,由得房方還貸)。

至於誰得房子,考慮的因素有:子女撫養、競價高低、出資比例等多重因素,並非按登記名字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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