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受難時多大年齡,耶穌多大年齡死的

2021-05-02 02:13:07 字數 5507 閱讀 6572

1樓:匿名使用者

耶穌在地上30歲開始傳道,傳道3年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神在萬世以前就預備了救贖之路,且早已通過創世記預言耶穌**的出現和通過十字架救贖人類的旨意。創世記三章14至15節:耶和華神對蛇說:

「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生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

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如前所述,「蛇」指的是魔鬼撒但;「吃土」代表魔鬼撒但支配地上以土所造的人;「女人」指的是以色列,而「女人的後裔」指的是耶穌**;「你要傷他的腳跟」指的是耶穌將被釘在十字架上,而「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指的是耶穌**將通過死裡復活,勝過魔鬼撒但。

魔鬼撒但無法瞭解神的計劃

神隱藏了救贖人類的計劃,因此撒但無法得知神智慧的安排。

撒但試著要在被毀滅之前殺了女人的後裔,永遠掌握從亞當那裡得來的權柄,然而它並不知道女人的後裔是誰,所以在舊約時代,總設法殺害神所愛的先知們。

當摩西出生時,撒但使埃及法老王殺掉所有從希伯來女人所生的男孩(參考出埃及記一章15-22節)。當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上時,它也想借著希律王殺了他。希律覺得如果不殺那稱作猶太人之王的嬰孩,自己的王位會受到威脅,便下令將猶太伯利恆以及其所轄境內的兩歲以裡的男嬰全部殺盡。

然而,神早已知道魔鬼撒但的計劃。有一位神的使者在約瑟的夢中顯現,並要他儘快帶著小孩與母親前往埃及避難。神保守這一家人活著,直到希律王死去。

耶穌被釘十字架是神所允許的

在神保守下長大的耶穌,三十歲開始周遊各地傳道。他在加利利時曾在會堂裡講道,並醫治百姓各樣病症,使死人復活,向窮人傳福音(參考馬太福音十一章5節)。

於是,撒但再次設想,計劃借大祭司長、文士和法利賽人來加害他。然而,在聖經中看到即使惡人也不能傷害耶穌,因為所有的事情都是在神的旨意中進行。神允許魔鬼撒但在耶穌傳道三年後將他釘上十字架,他頭戴荊棘冠冕,雙手雙腳被釘在十字架上,受盡痛苦,流盡寶血而死。

把人釘死在十字架上,是最殘酷的刑罰。撒但以如此殘酷的手法殺害耶穌後,非常得意,以為永遠作王、掌控世界而高唱勝利凱歌。然而,這裡卻隱藏著神奧祕的智慧。

魔鬼撒但違反了屬靈的法則

神是公義的,所以不會運用絕對主權而違反屬靈法則。在萬世以前,他為人類預備救贖的道路,完全都遵照屬靈法則。

依據屬靈的法則:罪的工價乃是死(參考羅馬書六章23節),任何人若沒有罪就不會死。然而,撒但將無罪的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參考彼得前書二章22-23節),反而因自己的詭計失去權勢,成就了神所計劃的救贖大功。

這就是創世記所記載的「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的意思。

通常蛇的尾巴被切斷後還是可以對抗敵人,但若頭被抓住就無法反抗。所以,「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就屬靈的意義,是指撒但將會因耶穌**而失去權柄。蛇要傷他的腳跟,指的是撒但會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一切都成就了。

通過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救贖

神的救贖之路,在耶穌死後第三天覆活中得以完全開啟。

約六千年前,亞當因不順服,把權柄交給了魔鬼撒但(參考路加福音四章6節)。然而過了四千年後,撒但因違背了屬靈的法則,必須走向滅亡之路。

所以只要接受耶穌成為救主,就能得著自由及神所賜的權柄,成為神的兒女,撒但無法奪走。倘若撒但知道神的計劃,當然不會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哥林多前書二章8節:

「這智慧,世上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

至今,仍有人提出:「全能的神為什麼要讓兒子死在十字架上?」只要正確瞭解十字架的旨意,就能明白耶穌受難的理由、耶穌怎樣打破魔鬼的死亡權勢,成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等神的旨意和計劃。

因而,任何人只要相信「耶穌**是救主,他於死後第三天從死裡復活,救贖所有的罪人」,神便視為義人,並且引導得救之路。

2、為什麼耶穌被掛在木頭十字架上?

符合土地贖回法條件的耶穌,為何被掛在木十字架,代贖全人類的罪呢?

在眾多死刑中,為何耶穌是流血捨命在木頭十字架上?這裡有著屬靈的意義。神的慈愛與恩典在此顯明,我們應當感恩。

根據加拉太書三章13至14節,有三個屬靈法則可以解釋:

第一、為了將人類從律法的咒詛中拯救出來

加拉太書三章13節:「**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意思就是說:耶穌通過掛在木頭上的法則,救贖我們。

由於人類祖先亞當的不順服,使所有後裔都成了罪人,受到咒詛,並且走向死亡之路。羅馬書六章23節:「罪的工價乃是死。

」於是所有的人都處在律法的咒詛之下。然而,神賜下他的獨生愛子耶穌,並依據屬靈法則讓他被掛在木頭十字架上,來救贖人類(參考申命記二十一章23節)。

耶穌為了拯救人類脫離律法的咒詛,替人類受了咒詛,被掛在木十字架上流盡寶血,由此從律法的咒詛中得贖,並得到神兒女之權柄的道路向人類敞開。

利未記十七章11至14節: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它的生命。……

意思是:所有的活物都需要血才能活著,若沒有血就不能存活。

然而人一旦死去,肉體就會歸回塵土,沒有得到屬靈生命的罪人必然要落入地獄。為了要進入永生,罪必須先得赦免;而為了要讓罪得赦免,就必須流血。希伯來書九章22節: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因此舊約時代,人若犯了罪,就以動物的血獻祭。然而,既無原罪也無自犯罪的耶穌,為了讓全人類的罪能夠得著赦免,獲得重生,並走向永生之路,便一次捨命,流盡了聖潔的寶血。

因著耶穌所流的寶血,我們可以得到永遠的生命。也就是耶穌的死,為人類開啟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從此我們就不必再宰殺牲畜獻祭,而只要信耶穌**,便能罪得赦免,進入永生。

第二、為使亞伯拉罕的福臨到外邦人

加拉太書三章14節:「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含義是:神賜給亞伯拉罕的福,不但臨到以色列的百姓,也擴及承認耶穌是救主、因信稱義的所有外邦人。

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及「神的朋友」,他不僅得了屬靈的祝福,也得了子孫、健康、長壽、財富等肉體的祝福,可謂飽享一切地上的美福。創世紀二十二章17節至18節,對亞伯拉罕得到的祝福及其原因,記載如下: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當神告訴亞伯拉罕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的時候(創世記十二章1節),他便毫不猶豫地憑著信心遵從神的指示。當神又說:

「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世記二十二章2節)因為他確信神能叫人從死裡復活(參考希伯來書十一章19節),他便甘心順從。亞伯拉罕具有堅定信仰,所以得到神的厚愛與祝福,併成為信心之父,萬福的根源。

因此,接受耶穌成為救主的神國兒女,應當擁有亞伯拉罕的信心,享盡神在這地上為人所預備的一切祝福,過榮耀神的生活。

第三、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加拉太書三章14節寫著:「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說明了只要接受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為救主,就能從律法的咒祖中解脫,而且得到所應許的聖靈(參考約翰福音一章12節;羅馬書八章16節)。

當人接待耶穌**為救主,得到神兒女的權柄,就能領受聖靈(參考約翰福音一章12節、羅馬書八章16節),從此可以稱神為「阿爸,父!」(參考羅馬書八章15節),他的名字將被記載在天國生命冊上(參考路加福音十章20節),成為天上的國民(參考腓立比書三章20節)。聖靈是神的心,也是神的能力。

這位聖靈內住我們心裡,使我們醒悟神真理的話語,領受屬天的信心,走向永生。

羅馬書十章9節:「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萬世以前,神早已預定好計劃,使每一個接受耶穌**為救主的人都能與神同在,得著救贖恩典。

這計劃奇妙無比!人類因祖先亞當的罪走向死亡之路,印證「罪的工價乃是死」。然而,魔鬼撒但違背了屬靈法則,而讓人可以從這個法則的咒詛裡得到救贖與自由。

因悖逆神,成為罪之奴僕的人,要經受仇敵魔鬼所帶來的百般的苦痛,以至死亡;但因著信領受聖靈的人,則能得到救恩、永生、復活與祝福。

神兒女的權柄與祝福

任何人只要開啟心門接受耶穌**,罪就得赦免,有權柄成為神的兒女。這一切是通過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解決了所有罪的問題,人才有的權柄。詩篇一百零三篇12節:

「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希伯來書十章17至18節:「『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這些罪過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世上沒有任何事物可與神賜予他兒女的權柄相比。國王或**兒女的權力或許很大,然而仍無法與掌管宇宙萬物、人類歷史的創造主所賜的權柄相提並論。

然而,茫然地相信「耶穌是我們的救主」,這不能算是真信心,應當明白耶穌**是誰,他為何是人類唯一的救主,並心裡相信,才能擁有真正的信心。

一個人若真正明白神在十字架背後所隱藏的旨意,並承認「你是**,是永生神的兒子」,必然遵行主道,活在神的旨意裡。若沒有領悟這些道理,則會單單在知識上認識耶穌**,無法擁有「心裡相信」的真信心,從而不遵行神的話語。就如耶穌在馬太福音七章21節說: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耶穌明確指出,只喊「主啊,主啊」的人並不能得救,得救的人必須是按神旨意生活的人。

3、 世上除了「耶穌**」別無他名

使徒行傳第四章記載:彼得和約翰在大祭司和長老們面前放膽宣揚耶穌**的福音。大膽地宣告:「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12節)

在世界上足以成為救主的,除了耶穌**外,再也沒有別的名字了。究竟全人類的救主——「耶穌」的名字,含有什麼屬靈意義呢?

「耶穌」與「耶穌**」的不同

使徒行傳十六章31節:「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在這裡為什麼稱「主耶穌」而不單稱「耶穌」呢?

「耶穌」是個人的名號,是指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原為希臘文,在希伯來文稱作「彌賽亞」,意思是「受膏者」(參考使徒行傳四章27節),指的是救主——神與人之間的中保。這表示:

「耶穌」是將要作救主的名字;「**」則是已成就救贖旨意的救主名字。

舊約時代,神揀選君王或先知、祭司時,會把膏油倒在被揀選者的頭上(參考利未記四章3節;撒母耳記上十章1節;列王紀上十九章16節)。膏油指的是「聖靈」。所以往頭上倒膏油,象徵神將聖靈賜予所揀選的人(參考撒母耳記上16章13節)。

耶穌在萬世之前就被神授予君王、祭司、先知等職分,他以神獨生愛子的身份,道成肉身來到世間,為要拯救世人。他是那位完成神救贖旨意的救主,代表著他是**。

耶穌順服神萬世之前所定的拯救人類的計劃和旨意,帶著猶太人的王、祭司、先知的頭銜,並以神兒子的身份,因聖靈感孕,降世為人。

他為代贖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第三天打破死亡權勢,從死裡復活,成為我們的救主,即**、成就神救贖旨意者。

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之前,人們只稱他「耶穌」。然而,在他被釘十字架從死裡復活之後,他就被稱為「耶穌**」、「主耶穌」或「主」。

我們應當知道:我們奉「耶穌」的名禱告,和奉「耶穌**」的名禱告,兩者在能力和各方面有很大的差別。

「耶穌」是他尚未完成救贖旨意時的名字,「耶穌**」則不同,是因為代表著三件事:寶血可以救贖全人類的罪、有死裡復活勝過死亡的權柄和永生。在「耶穌**」的聖名面前,魔鬼撒但非常懼怕!

許多人忽視這兩者之間的差別。然而,神的作工與迴應會因人們是奉「耶穌」或者「耶穌**」之名禱告,而有截然不同的結果(參考使徒行傳三章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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